頂點小說 > 化工狗在異界 >第一百章 錯過
    從明克斯屍體上搜刮過來的空間戒指,被他塞滿了各種東西。羅德里村的記錄指針,野餐用具,帳篷,睡袋,水壺和各種求生用具。例如哨子,火摺子和打火石,短刀和斧頭,甚至連厭魔石都在戒指裏放上兩塊。

    睡袋用毛皮製成,人睡在裏面很溫暖,防水又防潮。

    除此之外,他的土製雷管,原始版散彈槍,還有各種化學藥劑,都被他塞進空間戒指裏。除了儀器設備之外,幾乎都將他的實驗室搬空。

    他將毛球塞進掛包裏,背在身上。當一切準備妥當之後,陳曉跳上了地行龍旺財的背上,驅使旺財前往拉克絲的住處。

    拉克絲已經穿上了她的戰鎧戰裙,銀白色的女式戰鎧戰裙,非但沒有臃腫之感,反而將拉克絲的身材襯托得凹凸有致,英姿颯爽。

    金色長髮用黑絲帶盤起,腮邊兩縷髮絲輕柔拂面,平添幾分風情。紅色眼瞳,目光清澈如水,直視着前方,彷彿前方有什麼看不見的存在,有種道不明的認真嚴肅。

    “時間不早了。”拉克絲見約定的時間已過,陳曉也沒有見蹤影,就背上行囊,告辭了梅姨他們,踏上冒險者之前約定的聚集之地。

    當陳曉抵達拉克絲住宅的時候,拉克絲已經收拾好行裝,腰掛黑熊雙刃,走出住宅,走在大街上。

    兩人幾乎是錯身而過。

    陳曉還不知道拉克絲已經離開,就慢悠悠的跳下地行龍,向梅姨詢問拉克絲在哪裏。

    梅姨一臉愕然:“大人,拉克絲剛剛離開了,你沒遇上她麼?”

    “走了?”陳曉一臉懵逼。那小妞怎麼不等自己就離開了?他只不過是遲到了幾十分鐘而已。

    他臨時想起要製取一些花露水,用於驅蚊驅蟲,所以耽誤了不少時間。想不到拉克絲那妞竟然說走就走,都不等他。

    陳曉連忙告辭,跳上旺財背上,驅使旺財奔跑起來。

    旺財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跑出了街道,拐了個彎,走出村口,前往冒險者之前約定的聚集之地。

    他剛出村口,拉克絲才從村子街道的拐角出現。她此時抱着一堆乾糧,打算在路上慢慢喫……

    陳曉驅使旺財一路狂奔,卻依然找不到拉克絲的身影。不知不覺,他已經抵達了冒險者約定的聚集之地。

    這是一個小酒館,由一戶人家經營,名爲哈比特酒館。

    因爲十分靠近魔獸森林,小酒館的位置顯得很偏僻,在兩道巖壁的峽縫之間,依勢而建。

    這裏是提供給冒險者的休息之地。

    許多冒險者會從這裏休整,然後再進入魔獸森林。

    陳曉抵達了哈比特酒館之後,讓夥計將地行龍安置好,就找了個偏僻的位置坐下來,點了份小喫和麥酒。

    他小心查看周圍的情況,發現酒館已經來了不少人。身穿各種奇形怪狀的裝備的冒險者,或是聚在一起誇誇其談,或是獨自一人在小酌休息。

    從這些人的隻言片語中,陳曉知道這些人都是爲了尋找龍骨藤而來的。

    也就是說,這些冒險者就是陳曉他們要加入的冒險者團隊。

    “拉克絲怎麼還沒到?”陳曉不由皺眉,拉克絲身上有冒險團的邀請函。沒有邀請函,冒險團是不會接受其他人加入的。

    他叫來夥計,付了幾枚銀幣,讓夥計給那些冒險者送上一杯麥酒。夥計歡天喜地的收了銀幣,就去給冒險者準備麥酒。

    不同於

    果酒的清甜香醇,麥酒酒色渾濁淡黃,聞起來有股酸餿味,喝起來有點辣喉嚨,比他那個世界的啤酒都不如。

    但對於冒險者來說,廉價的麥酒是他們平時暢談人生、吹牛吹水的必備之品,他們可以點上一杯麥酒,然後喝個半天。

    雷斯特身材高大,面貌英俊,年紀輕輕就已經是白銀級戰士,身手非常好,同輩都鮮有對手。再加上他喜好交朋友,爲人光明正大,在冒險者圈子裏,有着很好的名聲。

    他這次受冒險者工會所託,擔任冒險者小隊的隊長,也是衆望所歸。

    雷斯特與他的朋友抵達哈比特酒館之後,就籌劃等人齊之後,如何進入魔獸森林捕獲龍骨藤。

    龍骨藤的位置信息,在前兩天就已經收集好。位於魔獸森林靠近東邊的一個湖泊附近。

    因爲搜索範圍比較大,所以他們這次從多個地方召集了許多好手。

    而雷斯特就是其中出類拔萃的精英。

    冒險者工會向那些被召集的精英發出邀請函。只要以邀請函爲憑,就可以加入他們的冒險小隊。

    陸續有冒險者進入酒館,向他們展示邀請函。

    這一次,冒險者工會發出的邀請函有十個。

    這些都是身份和實力的象徵。

    所以沒有人會拒絕加入這一次的龍骨藤搜捕行動。

    因爲龍王祭在多拉格帝國的民衆眼裏,有着非同尋常的重要性。他們爲龍王祭獻上龍骨藤,完成重要的“祭龍儀式”,必定會被民衆所認知。

    這是他們揚名立萬,獲得豐厚報酬的機會!

    在雷斯特他們談得甚歡的時候,夥計給他們端上了一盤麥酒。雷斯特奇怪,不由說道:“我們並沒有叫酒。”

    夥計指向陳曉那邊,客氣的說道:“是那個客人請的。”

    陳曉一直留意着雷斯特他們,見他們望過來,就舉起了手中的麥酒,露出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微微皺眉,他看了眼聚在身邊的五個冒險者,然後拿起酒杯站起來,走向陳曉。他在陳曉面前坐了下來,上下打量着陳曉。

    這個略顯瘦弱的男子,看起來很普通,沒有鬥者的鬥氣氣場,也沒有魔法師的魔力氣場,應該是個普通人無疑。

    但敏感的雷斯特還是對陳曉留了留心,因爲不會有人無緣無故請他們喝酒。

    “我是雷斯特,怎麼稱呼?”雷斯特露出了陽光的笑容,“多謝你的酒。”

    他喜歡笑,一方面可以感染周邊的人,不知不覺間以他爲中心。一方面可以掩蓋自己多餘的表情,很好的隱藏自己的心思。

    陳曉同樣笑着,很“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大兄弟,你應該比我年長几歲,你可以叫我小陳。”陳曉笑道:“我喜歡結交朋友,我見你們氣勢非凡,都不是普通人,所以起了結交之心。今天大家的喫喝都算我的。”

    陳曉現在也算是個土豪,出手大方,也不怕沒底氣付錢。

    更重要的是,他想打入這個冒險者小隊,就需要給自己做下鋪墊,免得到時候拉克絲爲難。

    雷斯特稍微將心中的警戒放下,呵呵笑道:“小陳兄弟,多謝了。”他大喝一聲:“兄弟們,今天盡情喫喝,一切有小陳兄弟買單!”

    陳曉笑眯眯的點了點頭。

    這個雷斯特倒是人精,不但得了便宜還賣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