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絕世盤龍 >1172 終報大仇
    我上五年級那會,我爸領着我去做了親子鑑定,結果一出來,他便跟我媽離了婚,然後去了南方打工,再也沒出現。

    我爸走了後,我媽也失蹤了,要不是二叔,我早餓死了。

    二叔那會還當着兵,隔一兩月給我寄來生活費,錢很少,日子很緊巴,因爲沒錢買衣服,一件舊衣服翻來覆去的穿,髒了也沒人洗,跟個要飯的差不多,那時候同學也不愛跟我玩,時間一長,我整個人變得異常沉默,一整天也說不了一句話。

    其實那時候我並不明白,自己可能得了抑鬱症了。

    上高中時,我們班有個女生叫周晴,三朵金花之一,長得很好看,特點是皮膚白,說話甜軟,這種女生很容易讓男生心癢,每天晚上我都是想着她入睡的,有時候還把懷裏的被子當做是她,抱着被子睡。

    反正對她這種不要臉的想法,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

    當然,這都是我一廂情願,我這種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錯、長相帥氣的男生來往。記得快畢業的時候,我從她座位旁路過,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把她的鋼筆撞掉了,當時給我嚇不輕,趕緊撿起來遞給她。

    周晴當時皺着眉頭,一臉嫌棄的樣子看着我,她搖搖頭,說了一句讓我記了很多年的話,她說:“這筆我不要了,拿去扔了吧。”

    這支筆,看起來九成新,應該是她新買不久的,但她爲啥不要了呢?

    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覺得這筆我碰過,覺得髒。

    這話其實很傷人,很傷我自尊,讓我當時愣了好久,臉還發燙的厲害,至於這支筆,我最後也沒有扔,一直藏在家裏,主要是想激勵自己,將來一定要混好一點,堂堂正正地把筆還給周晴……

    高中畢業以後,我沒繼續唸書,選擇混了社會,在餐館洗碗,每天過得渾渾噩噩的,像一條狗。就是那支鋼筆,我還時不時拿出來看看,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混出個人樣來。

    也是時來運轉,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輛奔馳車出了車禍,我將滿臉是血的奔馳車主送到了醫院,結果到第二天,車主的家屬找到我,給了我十萬塊錢作爲答謝!

    十萬塊錢在當年算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能在我們縣城買一套房子!但當時的我還小,也不知道該去幹點什麼,正好這時候我二叔當兵轉業回來了,當即拍板決定用這筆錢做啓動資金去做生意。

    我從小是二叔看大的,當然很聽二叔的話,當時就想,他全賠了也沒有事,大不了從頭再來,結果,在軍營裏打拼那麼多年的二叔,很能幹,很快就用這筆錢做出了一些成就,幾年下來就成立了一個小型的服裝廠,賬面上的流水也有幾百萬了,還成爲了縣裏的明星企業,總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實在這個過程中,我的作用並不大,因爲我啥都不會,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但二叔並未虧待我,把我列爲廠裏最大的股東,每年給我的分紅也是最多的。

    雖然有了錢,但我這人還是沒多大變化,沉默寡言、性格內向,幾乎不和別人交流,甚至廠裏的人都以爲我就是個普通司機。

    後來因爲業務需要,二叔花五十多萬買了一輛中配奧迪a6,因爲我比較閒,平時就讓我開這輛車送送客戶、跑跑腿啥的,別看奧迪a6現在滿大街都是,但在當年也算了不起了,絕對是身份的象徵!

    不過我這人不愛張揚,也沒開車到處顯擺,每天忙完公事就回廠裏待命,有次我送完客戶回來,路過人事部的時候,突然看到了一個我做夢都想見到的女孩。

    周晴!

    幾年不見,她成熟了許多,比以前更漂亮了,一襲緊身白色風衣,將她襯得窈窕有致,不過她當時臉色難看,眼睛有點紅,從我身邊匆匆走過。

    我當時猶豫了半天,最終還是沒跟她打招呼,說不定她都不記得我了。

    後來去了人事部,人事部經理喬大姐告訴我,周晴是來應聘的,想在財務部上班,財務部現在滿員,她就讓周晴去流水線試試。結果周晴很不樂意,嘴裏還嘀咕了幾句,說她來這不是當工人的。

    喬大姐隨後說了她幾句,讓她別眼高手低,好高騖遠,這裏不是看臉的地方,不招二奶,因爲這兩人還吵了幾句。

    喬大姐嘴巴挺毒,但也說得沒錯,財務部這種重要部門,一般都是老總的親信才能進入。我要是和二叔說一聲,把周晴弄進去也沒問題,不過此時我只是好奇,周晴怎麼到這應聘來了?

    我記得她和幾個家境不錯的男生關係挺好,那幾個男生的家裏普遍都有公司,給她安排一個工作輕而易舉啊。

    不過想想,這時我高中畢業有五年了,可能這麼多年過去,同學之間發生了許多變化吧。

    日子繼續一天天過着,很快到了過年,二叔除了正常分紅的幾十萬外,還另外給了我挺大的紅包。大年初一那天,我在街上閒逛,無意中碰到了以前的高中同學李磊,他家裏以前也很窮,那時候跟我算是“臭味相投”,算是我一個朋友吧。

    幾年不見,李磊對我還是蠻熱情的,跟我聊了半天,後來說大年初五有同學聚會,讓我到時候過去,我本來想拒絕的,畢竟這麼多年,也和他們沒有什麼聯繫,但架不住李磊的盛情邀請,只好勉爲其難地答應了。回到家後,我還找出了當年那支鋼筆,依然還在,我覺得,可能是時候把這支鋼筆還給周晴了吧?

    大年初五很快到了,聚會地點是一箇中等檔次的飯店,門口的車位不夠,我把車停得稍微遠了一點。

    後來步行走到飯店門口時,看到幾個老同學圍着一輛車聊的火熱,有個叫吳雲峯的男同學,正和別人講解這車的功能和優勢,那是一輛本田雅閣,得要二十多萬。在那個車輛都很稀少的年代,能開一輛雅閣出來,也確實很拉風了,其他幾個同學都很羨慕,時不時地摸摸車門,還親自上去坐坐。

    在我上學那會,吳雲峯家境就挺不錯,人家是我們班帶頭大哥,走到哪裏都有一羣人跟着。

    至於我這樣的邊緣人物,恐怕吳雲峯都不記得我了。

    果然,我走過去的時候,壓根沒人注意到我,他們都還圍着吳雲峯的車子說話。我也不會主動和他們搭話,剛進了飯店的門,就聽見有個女人的聲音:“吳雲峯,你買了新車啊,這車叫雅閣吧,可真漂亮!”

    聲音陌生又熟悉,我回過頭一看,正是周晴。

    和幾個月前比,周晴沒有太多變化,還是一如既往的好看,還多了幾分嫵媚和動人。周晴一來,幾個男生都沸騰了,紛紛誇讚周晴太漂亮了,吳雲峯也得意地說是啊,這是他剛買的車,還讓周晴上去坐坐。

    幾個人聊了一會兒,看上去還和以前一樣熟絡,吳雲峯又問周晴找到工作沒有,周晴明顯神色一暗,搖了搖頭說還沒有。吳雲峯還想說點什麼,周晴似乎不願多說,擺擺手讓他們先聊,然後轉身進了飯店,一擡頭正好看見了我。

    周晴似乎認出我了,眼神有點驚訝的樣子,衝我“哎”了一聲,然後朝我這邊走了過來。這一瞬間,我也挺緊張的,伸手握住了口袋裏的那支鋼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