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戰巫傳奇 >第35章:金角發怒
    只是在獸潮時,阿爸與山獸廝殺,竟然把那根透風錐給砸斷了,那三棱形錐子,砸在山獸身上,不知讓山獸帶到哪去了。

    後面一小截金屬桿雖然在,但只有二尺多長,沒有鋒利的攻擊,已經無法做兵器使用。所以兄弟倆將杆子放在家裏,算是對阿爸的懷念。

    在山林裏狩獵,靠骨質兵器或者石、木製兵器,是打不到大型獵物的,自然沒有好的收穫,所以山林裏山民都希望有把好的金屬兵器。

    在山林裏討生活的流動商人,知道山民對於兵器的渴望,願意出大價錢購買,所以流動商人在山林裏,出售貨物主要以各種兵器爲主,日用品到變得次要了。

    狼牙刀不是巫族人喜歡的兵器,卻適合當時的兄弟倆。因爲狼牙刀輕,在山林裏沒市場,比較便宜。還因爲購刀時,兄弟倆都小,沒什麼力氣。

    當時阿哥才十五歲,剛剛成年,有資格學習功法,參加寨子裏狩獵活動。而蒙繞赤龍只有十一歲,還是玩耍的年紀。

    狼牙刀優點是鋒利與輕便,因爲刀背上有排狼牙般鋸齒而獲名。

    在跟山獸相鬥時,不管是刀的正反都可以輕易傷害山獸。特別是背部狼牙鋸齒,切割肉的時候,傷口更大,自然流血更多。

    狼牙刀輕便,哥弟倆使這刀時,專門在快上下功夫,彌補力量的不足。何況蒙繞火狐練的“狸豹功”,本身就以快爲主,特別是其中一套身法,快得可以跟訣類的功法相媲美。

    現在蒙繞山寨的人都知道,蒙繞火狐的刀是寨子裏最快的一個。

    那個阿修羅人挨刀時,沒有發出聲音。可之前驚呼聲,驚動了其他人。那些端正王朝士卒看見這一幕,便飛快地圍上來,特別是幾個弓箭手,已經朝蒙繞火狐射來箭矢。

    這時的端正王朝人不會說好聽的,他們接到命令是殺光所有反抗的人,然後捆綁走剩下的所有人,外帶搜刮走所有的財富,也就是說要將整個寨子,變成一個無人的廢墟。

    蒙繞火狐是反抗的人,必須死。

    在弓箭射來時,幾個端正王朝士卒已經靠近蒙繞火狐,也許只有幾步,就可以擊殺這個野蠻人。

    當端正王朝士卒攻擊蒙繞火狐時,惹怒了站在路中間的雷獸金角。那些端正王朝士卒追捕蒙繞族人時,看到了金角,可沒在意,認爲那是條山羊,所以讓金角混在他們中間。

    當後面的端正王朝弓箭手,將箭矢飛向蒙繞火狐時,雷獸金角發怒了。

    蒙繞火狐是它最好的朋友,這些年的喫喝,都是蒙繞火狐在照顧,它可不願看見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負。

    只見金角牙一呲,黑色身影如風一樣朝前竄去,捲起地上一片塵土。眨眼功夫,金角頭上一對二寸長的尖角,狠狠地撞在一個弓箭手大腿上。

    金角頭一擡,想將對手挑起來,可弓箭手是阿修羅人,身體實在太重,這一挑沒將人摔出去,那對尖角如刀鋒一樣劃開弓箭手大腿的肌肉,使鮮血飛濺而出。

    阿修羅人痛叫一聲,軟到在地。

    也許阿修羅人對痛不敏感,只是叫了一聲,就坐在地上,兇悍地舉起弓箭,想射死金角。

    金角是有智慧的山獸,對自己沒將對手摔出去有些氣惱,見對方還要攻擊,不由得兇性大發,往前一衝,身後的尾巴抽了出去。

    這一尾巴如根鐵棍,抽在握弓的手上,弓自然飛了出去,手臂給抽斷了骨頭,軟了下來。

    金角沒有罷手,衝到近前,對着還在噴血的大腿就是一口,頭一摔,巴掌大的一塊肉被撕咬下來。

    當它快速吞嚥下那塊肉後,竟然歡叫一聲,又是一口咬下去,似乎很喜歡阿修羅人的味道。

    對於山林裏有妖獸潛質的山獸來說,提高等級能力,跟人類不同,它們靠時間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