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05章 天命難違(下)
    由於楊元部尚未抵達,赫圖阿拉並不是被四面圍死的狀態,這也就意味着當明軍派人前往章佳找寶實的消息是瞞不過努爾哈赤的。

    當然,明軍方面也沒打算瞞。

    努爾哈赤五祖各在通往赫圖阿拉城五條主要通路上據險築城,因此這五城是作爲治城之衛星城以赫圖阿拉爲中心環衛相築,五城各扼通往赫圖阿拉城之溝谷要道。

    其中覺爾察城扼守赫城西南溝谷要道,阿哈夥洛城扼赫城西方溝川咽喉,夥洛噶善城扼赫城西北頭道砒子溝谷通道,尼瑪蘭城扼赫城北部嘉禾溝谷的要路,章甲城扼守赫城東部、東北部的交通要道。

    這樣的佈局,除利於五祖各佔一方,便於放牧、農耕、漁獵、採集外,更有其軍事防禦作用,可互爲觀望、聲援,相爲犄角之勢,既有利於集中,又便於分散。

    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剛得到尼瑪哈的回報,聞曹簠欲將建州再次一分爲二,兩人都有些錯愕,四目相對之下,同時想起了當年王杲尚在時建州的情形。

    成化犁庭之後,海西女真由此前建州入寇之扈從角色漸轉變爲屢侵遼東之主力。隨着忽喇溫女真南下入植海西形成“扈倫四部”,明廷經營女真之重心漸由建州轉爲海西。

    由於海西轉變爲寇邊之主力,明朝在海西採取了以“齎賞”、“官職”之方式籠絡海西女真以換求其不再犯邊。弘治至嘉靖年間,由於明廷對女真之控御漸往失控,明廷不得不逐步轉向以支持“恭順”豪酋鉗制諸夷之法,遂有哈達部之強。

    明廷經營政策轉向引發了明後期女真局勢的變化,海西女真王臺便在如此背景下興起。

    而建州女真自成化犁庭後便處於分散、微弱狀態,自此至建州王杲、王兀堂興起,建州三衛皆處於分散、微弱之狀態,委蛇於明朝和朝鮮之間修貢稱臣,並在嘉、隆、萬之交期間產生了“斷層”現象。

    在這段時間裏,影響建州的三大強酋即爲王臺、王杲、王兀堂。而其中王臺是海西哈達部酋長,只是由於大明扶持,故對建州保持影響力,而王杲、王兀堂纔是真正的建州本地強酋。

    時女真分佈情況,建州爲蘇可蘇滸河部、渾河部、完顏部、棟鄂部、哲陳部,長白山訥殷部、鴨綠江部,東海爲窩集部、瓦爾喀部、庫爾喀部,海西爲烏拉部、哈達部、葉赫部、輝發部。

    寧古塔六貝勒及管下百姓所居區域,屬於建州左衛住坐之區域,而蘇可蘇滸部爲建州左衛、建州右衛住坐的核心區域。

    此時,蘇可蘇滸河部乃建州右衛都指揮王杲直接轄制區域,其築城於蘇子河下游之古勒山寨,即後世新賓上夾河鎮古樓村至勝利村一帶,王杲核心控制區與寧古塔部落分蘇子河上下而居之。

    由於寧古塔本爲建州左衛一枝部,按照一般統治關係來說,本來不算是蘇可蘇滸河部的一部分,但後世《清代全史》中將其聽命爲王杲的情況表述爲“部落聯盟”。即蘇可蘇滸部乃王杲直接統治的部落與覺昌安統治的寧古塔部落所組成之部落聯盟。

    也就是說,蘇可蘇滸部實則由王杲核心區而囊括建州左、右衛、毛憐衛數分散聚落城寨所共構的地域共同體,非單純以建州左衛爲中心之區域,亦非單純乃王杲直接統治部落與寧古塔六寨之聯盟。

    但不要忘了,此時的建州還有另一強酋存在,既董鄂部當時的酋長王兀堂。

    董鄂部的統治區域單以面積而論,大抵稍小於王杲統治及影響的“部落聯盟”。但由於其地理位置既聯通東海諸部,又聯通朝鮮東北,故而商貿比較發達,頗爲富裕。

    時努爾哈赤六叔祖寶實次子阿哈納曾欲與某部酋長之女結親,結果該部酋長認爲阿哈納雖爲“王子”卻“家貧”,反將女兒嫁給王兀堂之子厄爾機,可見王兀堂當時的實力遠超寧古塔。

    王兀堂之董鄂部也屬建州,如今王兀堂雖爲李成梁所滅,董鄂部也實力受損至今未能恢復,但曹簠說要將建州東西二分,倘若董鄂部不加入進來,這“二分”算什麼事呢?難道就單單隻把蘇可蘇滸河部給分了?

    到底還是努爾哈赤敏感,愣了一愣之後立刻怒道:“什麼建州二分,此不過明廷欲將我兄弟強行分家罷了!”

    但舒爾哈齊的話卻似乎並不那麼激憤,他只是微微皺眉道:“若只如此,我兄弟有何損失?”

    努爾哈赤面色微變,還沒來得及開口,又聽舒爾哈齊道:“昔日我六祖亦以六城分居,不過得赫圖阿拉者爲主,諸兄弟遂爲輔。今既明廷以大軍壓境相迫,無非我退居別城,假作分家之狀。我兄弟雖別城而居,自然仍以阿渾留居赫圖阿拉以爲主。”

    努爾哈赤心中憤怒,知道弟弟已經有了“單飛”之意,但女真素來有析居舊制,他一時卻有找不到理由反駁。

    後世學者認爲林古打川流域是努爾哈赤世居之地,並形成了林古打(即寧古塔)部落。六祖相近而居,形成了由數家主(六臺子城寨額真)分別控制的位於不同地方之城寨所構成的以赫圖阿拉爲中心的地域勢力範圍。

    女真部落中的“家主”即父系家庭家長,部落中的一個“烏克孫(家族)”由數個具有極近血緣關係(往往同出一祖枝系)的家庭(“boo”,即“包”)組成。

    頭目家族中某子繼承酋長名號,其他諸子相繼娶妻分居,並與子女及其姻親在一定地域組織內形成獨立的單位“boo”,各分家子在頭目家族內部屬於各分家家庭的父系家長(“家主”),亦屬於分居村寨“國人”的額真。

    由於析居制存在,“寧古塔貝勒”及其子孫長者析居另處,分處十二處,“寧古塔”子孫族人與包括六處臺地在內的十二處寨子組成了寧古塔部落。

    寧古塔部落之中心乃是覺昌安,《清史稿》謂努爾哈赤之祖覺昌安“肇祖舊業”,即襲父之職,掌其部衆。不過明遼東殘檔裏常常僅錄其爲“買賣夷人”之頭目,隨從則省,故稱“市夷頭目”,即“入市買賣夷人”之頭目。

    不過“市夷頭目”的確也可以確定就是部落酋長,因爲只有酋長才有權力與大明進行貿易,此與覺昌安乃六祖勢力之中心相合。

    但是這裏有個嚴重的問題,即以明代女真之習俗,酋長的權力其實頗爲有限。酋長頭目向稱其所部爲管下百姓或管下,並擁有一定權力。比如酋長家無積蓄時,“不足則取食於管下”,或使喚管下到明邊交通邊吏,索取撫賞、加升。另外,管下潛往犯邊則需告於酋長而爲之,無擅行之理,常時亦有謁見酋長而聽其指揮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