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81章 朝歸倭附(十一)皇家艦隊?
    對釜山的作戰因爲一場暴雨的到來而暫告終止,明、日兩軍以及從四面八方匯聚而來的朝鮮軍都不得不停止各自的行動,等待雨過天晴。

    這一日,明軍臨時徵用而來的金海郡衙已經掛起了經略行轅的大纛,大明文華殿大學士、平倭經略、南寧候高務實正在召集一場高級將領的小範圍軍議。

    會議尚未開始,傳令兵報有天使至,高務實出堂外領旨,方知皇帝對那批俘獲的日艦動了心思。

    不過,皇帝的聖旨裏頭其實沒提這茬,只是單純地就高務實出征以來的戰果加以勉勵,當然也少不得說幾句戰後必當重賞之類的話。

    這些都是官面上的話,高務實一看聖旨中沒有什麼實際內容,就知道接旨之後得邀請傳旨內臣一敘,以便搞清楚皇帝到底有什麼事要和自己說。

    來的這位天使說來也是巧了,乃是老熟人,真正的老熟人——前司禮監掌印大太監黃孟宇的親外甥劉平。

    劉平和高務實認識非常早,乃是當年高務實做太子伴讀時代替朱翊鈞去大同“觀政大同火器”認識的。彼時黃孟宇時任欽差鎮守大同地方太監,而劉平則是大同太監管下的三名監槍太監之一。

    高務實初識他時,他就因爲對當時官營軍工火器生產、監督制度熟稔無比而被高務實讚許[參見本書卷一第126章奉旨觀政(六)],所以後來高務實在幫黃孟宇高升之後,對劉平也頗爲照顧。

    再後來,黃孟宇成了“離退休老幹部”,劉平在宮中沒了直接靠山。雖說陳矩對他也不錯,但畢竟陳矩自己屁股後面也有一大幫乾兒子了,這照顧多少有點顧不過來,因此劉平就越發靠近高務實——當然這其實也是黃孟宇的交待。

    高務實倒很念舊,的確幫襯了一些,於是劉平很快從欽差鎮守福建地方太監調任回宮,做了司禮監秉筆太監,在四名秉筆中排名最末——前幾年高務實伐元大勝之後,他又升了一位,現在排名四大秉筆太監的第三位。

    不過秉筆太監這個位置……怎麼說呢,多少有點像內閣的情況,那就是排在首位的首席秉筆太監才掌握實權——也就是兼任東廠提督。其後的三位則好比是打個輔助,實權就差太多了,除非皇帝對此人青眼有加,否則頂多算是首席秉筆太監的順位繼承人之一,實權方面全看撈到了什麼差遣。

    劉平的差遣說好不好,說差不差,他主要負責宮中的守衛相關事務——注意是隻管宮中,出了宮之外的京師軍務就不歸他管了,在內廷系統之中,京師軍務即京營事務,乃是御馬監掌印太監的職權範圍。

    [注:不過現在因爲高務實的京營軍改,京營拆分成了禁衛軍和生產建設兵團,所以御馬監掌印太監的職權事實上被嚴重削弱了,幾乎只剩下一點最基本的監督功能。當然內官的職權可大可小,歸根結底要看皇帝放權多少。]

    既然是老熟人、自己人,高務實也就沒有太多拐彎抹角,直接問起了事情的內幕。劉平自然直言不諱,很快就把朝堂上的商議,包括皇帝在宮中與幾位親信內臣的討論都與高務實說了。

    原來皇帝在朝堂上的話雖然都是心裏話,但他的話並未說完,他還有一部分想法沒有當衆說出來,這次卻讓劉平給高務實帶了話來。

    拋前扔後直入主題,簡單的說就是皇帝也開始眼饞起海貿的生意來了。他想搞的艦隊其實並非是“朝廷的艦隊”,而是“皇帝的艦隊”。

    這件事可以這樣理解:就好比朝廷的錢其實分爲戶部和內帑兩個部分一樣,朝廷的錢在戶部,皇帝的錢在內帑。

    後世多數人恐怕都以爲皇帝的內帑就是簡單的從戶部劃撥一定比例,猶如很多歐洲國家的皇室收入一般,其實大謬不然,這裏頭完全不同。

    要說清這個問題,需要先了解大明的財政收入由哪些部分組成,因爲大明的財政收入構成十分複雜,所以需要分別去了解。

    首先要知道大明的稅收過程是怎麼樣的。大明各地都設有府庫用來囤積收來的稅賦,比如糧食、貨物或者白銀等等。在各地徵收完賦稅之後,就需要向兩京的大型倉庫輸送,這個時候就需要區分,區分哪些屬於是國家公有財產的倉庫,哪些是皇帝私人的倉庫。

    戶部所管轄的倉庫主要是以太倉庫爲主的國庫,左順門、寶善門以東以及南城磁器各個倉庫,這是戶部所管轄的範疇。

    而內府十二監、犧牲所、神樂堂、太常寺、光祿寺、國子監,還有太僕寺的常盈庫以及工部的節慎庫,則各有自己的倉庫,都是這些部門自己的部門經費,原先戶部是無權管轄的。

    不過高務實就很生猛了,經過他當初的大戶部改革,之後除了內府十二監,以上其餘的衙門自主財權被全部收歸戶部了,所以目前還有獨立財權的衙門,已經只剩下內府十二監。

    內府十二監的財權高務實沒動,畢竟宮裏的事就連他也不好隨便伸手——怎麼伸手?皇后娘娘、皇貴妃娘娘做條肚兜也要提前報你高某人批准嗎?太不像話了嘛。

    所以,戶部屬於國家的外庫,也就是通稱的國庫。

    “內帑”則是明朝設置的“內府十庫”,這屬於是皇帝私人財產,有的人也說是“十二庫”,區別就是有沒有把“天財庫”和“供用庫”算作內府倉庫的問題。總之如果不糾結,那就可以把這十二個倉庫統稱爲是“內庫”。

    《明史》記載:“內府凡十庫:內承運庫,貯緞匹、金銀、寶玉、齒角、羽毛,而金花銀最大,歲進百萬兩有奇。廣積庫,貯硫黃、硝石。甲字庫,貯布匹、顏料。乙字庫,貯胖襖、戰鞋、軍士裘帽。丙字庫,貯棉花、絲纊。丁字庫,貯銅鐵、獸皮、蘇木。戊字庫,貯甲仗。贓罰庫,貯沒官物。廣惠庫,貯錢鈔。廣盈庫,貯紵絲、紗羅、綾錦、絹。

    六庫皆屬戶部,惟乙字庫屬兵部,戊字、廣積、廣盈庫屬工部。又有天財庫,亦名司鑰庫,貯各衙門管鑰,亦貯錢鈔。供用庫,貯粳稻、熟米及上供物。以上通謂之內庫。”

    其他倉庫都可以簡單知道名字就行,只有內承運庫是需要去詳細瞭解的。內承運庫專門負責儲藏金銀,在內府十二庫中地位最高,也就是後人最常說的“內庫”或“內帑”,有明一朝但凡官員請“調發內帑”,指的就是這個“內承運庫”。

    不過這裏有句話要注意,《明史》中此處說什麼“六庫屬戶部,乙字庫屬兵部,戍字、廣積、廣盈庫屬工部”之類的,可不要以爲這些府庫就真的歸戶部、兵部、工部管理了。

    內庫還是隻能由皇帝自己決定用途和管理,戶部可以派遣官員巡視和登記內庫收支,但是無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