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81章 朝歸倭附(卌四)議加徵
    人非聖賢,孰能無慾?或求利,或求名,或求心安。

    然而無論求利、求名,亦或者求個心安理得,在面對“千古帝王”、“千古名臣”之時都沒有絲毫衝突,甚至可以說無論你求的是什麼,其實“千古帝王”、“千古名臣”都能滿足!

    這絕不僅僅是萬世之美名,它同樣也是利,甚至能帶來心安。

    美名從來不僅僅侷限於美名本身,它原本就能帶來巨大的利益。而且,這種利益可以是顯性的,也可以是隱性的,只要你樂意就好。

    孔子的“萬世師表”,造就了以儒家爲“國教”的歷朝歷代中那永不缺席的“衍聖公”,這就是美名的力量;韃清乾隆年間狀元秦大士瞻仰岳飛墓,寫下了“人自宋後羞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這便是惡名的影響。

    名,從來都不單單是名。尤其是在中華文明這個特別的社會文化體系之下,它所擁有的力量沒有人能準確衡量,但一定無人敢於小覷。

    至於心安……五位閣老學了一輩子的儒學,誰還沒有個“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爲往聖繼絕學,爲萬世開太平”的崇高理想?

    做不做得到另說,至少心底裏一定是認可這種理想的。尤其是在自己無需付出巨大代價的情況下,誰不願意證明一下自己也是這樣的儒門赤子?

    “內附!朝鮮必須內附!”王家屏勐然深吸一口氣,鬚髮皆張,雙膝跪地,叩首高聲奏道:“老臣泣血上奏,無論前路如何艱險,朝廷必須排除萬難,切實保證朝鮮內附一事順利完成!滿朝上下,敢出異論者,可殺也!”

    “可殺也!”

    閣老們宛如林中羣鳥,一鳴齊鳴,隨着王家屏表態堅決支持朝鮮,一齊表態支持,尤其是這“可殺也”三字,說得堅決之極,殺氣凜然,竟似面對不共戴天之寇仇。

    朱翊鈞滿意至極,昂起下巴,傲然道:“今我大明德被四海,威震八方,接受朝鮮內附乃是順理成章。諸位愛卿之請,朕便應了。”

    他微微眯起眼睛,伸出右手,攤開手掌又勐然一握,緩緩道:“天之有賜,朕……豈敢拒之!”

    “吾皇聖明!”五位閣老拜伏於地,齊聲頌道。

    “衆愛卿平身吧。”朱翊鈞一擺手,露出笑容,自己回到御座之上坐好,滿意地道:“本來呢,日新還有一份附文,講的是將來朝鮮的經濟發展方向。不過那篇附文可比這篇長了太多,此番就先不拿給衆愛卿逐一過目了,俟後朕會讓司禮監抄送去內閣,還望衆愛卿細細審論。”

    王家屏欣然道:“要說經濟問題,老臣對南寧候那是心服口服的,既然出自南寧候的手筆,想必不會有什麼大的疏漏。老臣這邊只能說盡量拾遺補缺,力爭使其盡善盡美。”

    高務實改革這麼些年,成果之顯着有目共睹,但凡不是個瞎子聾子,對於經濟發展問題這一塊,就還真沒什麼好說,因此紛紛謙虛表態。

    不過接下來,浙江寧波人出身的沉一貫卻“不得不”站出來,爲“江南百姓”請命了。

    “皇上,朝鮮內附事關重大,沒有一支大軍駐紮當地恐怕不太妥當,而臣卻聽聞南寧候尚有繼續征伐倭國本土之意……如此,則臣不得不表示反對。”

    朱翊鈞眉角一揚:“哦?沉先生有何見解?”

    “皇上明鑑,自隆萬以來,大明中興,如今雖然國力鼎盛,但畢竟這十年來戰事不斷。皇上請細想,這些年先有伐原之戰,消耗近十年積蓄;繼而播州、朝鮮、江南三地同時用兵,雖因禁衛軍威名故,江南之亂髮兵即止,但也花費三十餘萬兩。

    播州之戰前後花費約五百萬兩,這還不算戰後敉平之費,據說又有百萬兩之多,那就是六百萬兩。

    朝鮮之戰,壬辰初亂時至停戰冊封,花費約四百六十萬兩;辛酉再亂至如今,具體花費雖需戶部覈算,但據臣大致估算,恐怕已經超過六百萬兩。

    如此前後合計,僅爲這朝鮮一戰,朝廷開銷已超千萬之巨。雖以南寧候理財之能,亦不得不在江南五省加徵商稅,然稅收一高,則民間凋敝,百姓苦不堪言……”

    “且慢。”見沉一貫又開始扯什麼民間凋敝,梁夢龍忍不住再次搬出在內閣時的說法,道:“南寧候這商稅是面向豪商鉅富所徵,於普通百姓未加一文。此事在內閣時已經說過,沉閣老何以又來勞煩聖心?”

    “不然。”沉一貫面色澹然,道:“南寧候之稅固然是向豪紳鉅富所徵,但自古豪紳鉅富總能轉嫁賦稅,不是嗎?

    這筆銀子雖然看似出自豪紳鉅富,實則豪紳鉅富難免以此爲藉口降低名下僱工薪俸,或藉口朝廷戰爭所需,逼迫僱工延長工時,雞未鳴而人必至,日已落而不能歸。”

    梁夢龍則道:“這些情況確實可能出現,但其根源不在於徵稅,而在於治理。若地方治理無缺失,何以有人敢行此不法或不德之舉?此事當由內閣召集戶部及三法司商議規制,而非將其歸咎於加徵。”

    沉***:“朝廷出一規章加以約束,固是治國理政之正理,然則絕非一時可得,然今江南之民怨何以舒之?”

    梁夢龍皺眉道:“沉閣老開口民生凋敝,閉口民怨沸騰,其證據何在?此番援朝加徵,皇上與我等都是清楚的,不過是對門攤稅、鈔關稅與海關稅三項進行了加徵,並且這門攤稅還對方圓五丈以內小攤小鋪免徵,真有沉閣老口中這般危害?我看不至於。”

    這裏需要稍稍介紹一下大明的商稅,雖然後世主流說法一貫都講大明的商稅約等於無,但這個說法還是過分了,有肯定還是有的,甚至從種類上來說還不算特別少,只不過是稅率比較低,而且免稅範圍廣。

    明初,實行鼓勵工商業發展的政策,所以商稅制度簡約。商稅的徵收機構爲各地課稅司局,國家對課稅司雖規定限額,但不務求增餘。

    課徵辦法因課徵對象不同而異,對行商、坐賈販賣的各類手工業品,一般估算貨物的價值,從價計徵;對竹木柴薪之類,實行抽分;對江河湖泊所產,徵收魚課。

    課徵手段有本色,有折色,一般多以鈔、錢繳納。稅率一般爲三十分之一,且免稅範圍可謂極廣。

    這個“極廣”到底是有多廣呢?簡單舉例幾項:凡嫁娶喪祭之物,自織布帛、農器、食物及既稅之物(用於交稅的),車船運自己的物品,以及魚、蔬、雜果只要不是拿去賣的,皆可免稅。只有買賣田宅、牲畜要納稅,契紙要納工本費。

    此外,大明當時還多次裁併稅務機構。爲了防止稅課官吏的侵漁,又規定在徵收商稅之地設置店歷(即登記冊),登記客商姓名、人數、行止日期等內容,以備覈查;同時明示徵收商稅的貨物名稱,凡未標明需要納稅的貨物,通通都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