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87章 輔弼(廿八)績效
    別看高務實在禁衛軍京北大營已經比較詳細的與軍方高層議論過了軍改事宜,但那其實只是和邊軍系實力派將領——他們同時也基本代表了各地將門——大致說明改革方略,並沒有與軍方的另一派重要人物們交換意見,這在政治上自然是不可取的。

    因此,次日一早,高務實趁着今日並非內閣執筆的空閒,又與靖難系在京勳貴們約好在五軍都督府會面。

    如果說邊軍將門要說服的地方主要在於各大甲種、乙種軍的利益分配,那麼勳貴們的要求則大不相同。勳貴們從高務實多年前的京營改制起就已經很清楚自身定位,他們現在早就自覺地不參與“一線野戰部隊”的具體軍務,如今主要負責的項目差不多應該說都是後勤和財務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高務實要說服他們自然就要傾向於讓他們明白,此次軍改不會讓他們在財務、後勤體系方面的利益受損——至少不會嚴重受損。

    按照新的軍事單位分級,甲種軍屬於核心野戰軍,是大明朝廷對外作戰的主力部隊,而乙種軍則分兩個層面。

    距離邊疆較近的乙種軍需要有配合甲種軍出擊境外的能力,而設置於廣大內地的乙種軍則屬於鎮壓叛亂的主要戰力——當然,有必要的話甲種軍也可以內調平叛,不過一般而言這應該是不需要的。

    簡單來說,甲種軍屬於對外作戰的主力,乙種軍屬於對內平叛的主力。這兩者實際上都要求具備野戰決勝的能力,只是前者要求更高,後者要求稍低。

    既然這兩者都需要野戰決勝,那麼直接管理權或者說統兵權當然就得被將門拿走,勳貴們有自知之明,他們不會參與,也確實沒能力參與。

    然而在此之外則還有規模龐大的丙種軍。

    之前說過,大明的軍隊除了獨一檔的禁衛軍66598人,就是編制規模大概爲50萬的甲種軍,以及編制規模大概在67.5萬的乙種軍。除此之外,剩餘其他兵力統統歸屬於丙種軍。

    有人可能納悶了,以上“三軍”就已經超過124萬之多,大明還有“其他兵力”嗎?當然有的。大明在永樂年間全國理論兵力曾經高達280萬,而眼下的紙面兵力也有230萬以上——當然,你要討論缺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過,高務實之所以要軍改,其中一個方面本來就是要解決“缺額”問題,所以他纔不在乎當前到底缺額有多大——不管現在缺額多大,反正將來不準缺額了。

    當然,高務實也不是要讓這剩下的八九十萬人真的都去做脫產士兵,如果這樣操作,那他這個戶部尚書非得一夜白頭不可,根本養不起嘛!

    所以他的處理辦法十分簡單:照抄京營制度。換句話說,全國兵力在去掉“三軍”之後,剩餘的“丙種軍”要全面轉成“生產建設兵團”。唯一的區別只有一點:丙種軍要承擔“危急時刻充實乙種軍兵力”的預備役任務。

    這麼做實際上是一邊給甜頭,一邊提高要求。在高務實參政之前,大明的普通軍戶其實早就沒有什麼戰鬥力了,主要作戰兵力基本都是各大將門的家丁軍配合尚有一定戰鬥力的邊軍形成,內地的衛所只能用兩個字形容:稀爛。要不是這樣,幾十個倭寇就敢殺到南京城下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

    而現在,高務實要求他們能夠在必要時刻充實乙種軍,這就意味着他們每年多多少少要進行一定強度的訓練——最起碼簡單的軍令要能聽懂,簡單的列陣、瞄準、開槍要有個架勢,至於體能問題高務實反倒不擔心,一羣平時負責“建設”任務的人,體能怎麼着也應該是能湊合的。

    這是提高要求,那麼什麼是給甜頭呢?勳貴們都在京城,控制京營生產建設兵團並不難,但各地衛所都轉成生產建設兵團之後,他們可是控制不過來的。

    不過這其實不是問題,地方官還要給京官上“炭敬”、“冰敬”呢,你地方上的生產建設兵團能不給執掌五軍都督府的勳貴們上貢?所以,只要高務實確定五軍都督府有領導全國各地生產建設兵團的權力,以上這些實際上就都解決了。

    當然,高務實也不能指望勳貴們和地方衛所指揮使們的節操,因此該派設的財務監管人員必不可少,否則讓這些人自己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那肯定和沒改革一模一樣。

    勳貴們固然是高務實多年的“忠實盟友”,但對於自己的利益依舊看重,對於高務實提出的監管問題,他們着實瞭解了一番,然後一個個面露難色。原因很簡單,高務實對監管這一塊看得確實有點緊。

    按照高務實的說法,監管也並非一家執行,而是直接給幹到“三司會審”——兵部、戶部各派衛所級常駐吏員監督,每年還會不定地、不定期的派專員抽檢,而朝廷過去就有的巡按御史監督制度也要照舊執行。

    忽悠監督這種事,最好的情況就是監督權集中,因爲監督權越是集中,收買或者串通的成本就越低。相反,如果監督權很分散,而且具體執行人不停變化,那就很難辦了。你不可能把所有環節通通收買過來,甚至連可能臨時派來的人都收買,因爲那種成本誰也承受不了,你還不如老老實實不搞鬼。

再說,天底下的海瑞雖然少,但總歸是有的,萬一你哪天就是碰到一個怎麼也收買不了的傢伙來巡查,以往花在收買上面的錢豈不就全搭進去了?

    所以,高務實這套常駐監察配合臨時巡查的制度雖然也不敢說十全十美,但肯定會大幅提高貪腐成本,從而使得清廉度有效提升。

    與此同時,高務實到底是前世在基層幹過的人,也知道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如果這各級指揮真的一點油水都撈不着,那就別指望人家有什麼事業積極性了。因此,合理的激勵措施也得跟上。

    這方面其實也不難,依舊可以照抄,而且同樣是自己抄自己——把京華在商業上的“績效制”拿過來就行。反正生產建設兵團雖然要承擔朝廷的軍屯和徭役,但就和京營的生產建設兵團一樣,它是可以盈利的,而且盈利的那部分裏頭,絕大多數利潤歸他們自己,只有大概五分之一需要上繳國庫。

    所以這件事就好辦了:各級衛所在做完了朝廷要求的軍屯、徭役之外,還可以自行選擇承接民間(包括當地衙門)的各種生產、建設任務,最後上繳五分之一給五軍都督府,多餘部分自行開支。

    與此同時,戶部、兵部會聯合制定各級衛所軍官們的獎勵標準,也就是在盈利中按比例劃歸軍官分掉,跟分紅一樣——你們幹得好就分得多,幹得糟就分得少。

    至於你說幹虧本了,那不好意思,高元輔也安排了懲罰機制等着你:記過、留職查看、降級、開除,直到抄家、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