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137章 以直報怨疏
    新年剛過,京師官員們本來還沒調整好工作狀態,卻忽然被來自廣西的一封奏疏給驚擾了假日的餘韻。

    大明開國之初,由於開國皇帝朱元璋是個工作狂,也因爲國家初創,他不敢懈怠,夜以繼日地工作,大臣們也只好跟着拼搏。所以那時假期很少,每年只有18天假期,元旦5日,冬至3日,元宵節10日。後來才增加了月假3天,加上原來的18天,每年休假有50天。

    根據去年也就是萬曆八年纂修而成的大明會典卷八十節假記載,官員的法定假期主要有冬至、元旦、元宵三節。

    而昨日,大明版的“春晚”鰲山燈會纔剛剛過去呢

    這鰲山燈會,是每年元宵佳節時,大明皇家在宮城裏搭成的巨型花燈煙火景觀。因其形狀似鰲,因此名爲“鰲山燈會”。從永樂七年元宵節起,這個盛大燈會更是高調開放“聽臣民赴午門觀鰲山三日”,君臣同樂的意義十分重大,堪稱明朝版的“春晚”。

    通常是從上一年的十二月起開始準備,把各種設計獨特的“奇花”、“火炮”層層疊積起來,通常會堆積十三層高數丈。待到元宵節這天,龐大的“鰲山”上各種形狀的彩燈閃爍,絢麗的焰火不停燃放,更有鐘鼓司優美音樂裏,宮娥們翩翩起舞,在這個時代來說,完全是美妙無比的視聽享受。

    有個叫唐寅的後世大名人遊學京城時,就曾親見鰲山燈會的盛況,激動寫了首詩:“仙殿深巖號太霞,寶燈高下綴靈槎。沈香連理三珠樹,彩結分行四照花。水激葛陂龍化杖,月明緱嶺鳳隨車。”

    連續三夜的狂歡下來,大夥兒誰那麼快就能進入工作狀態了更別提這年關邊上,京官們還要收炭敬呢

    然而有個叫高務實的傢伙偏是不肯安生,各衙門剛剛復工,他的奏疏就進了通政司,一來就是個開年大新聞這封奏疏居然叫做爲遵夫子以直報怨之訓臣請率廣西諸土司討伐安南莫氏疏。

    啥你討伐安南莫氏居然還是遵夫子之訓

    不過這道奏疏最是神奇之處,還不是什麼遵夫子之訓,畢竟孔夫子的確說過“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這話,關鍵是高務實在說明了他與衆土司遇刺一事之後,提出了一個無比新鮮的提議:他和衆土司要發兵去報這個私仇,請皇帝批准。

    這就要有一些爭議了。

    雖然,公羊傳莊公四年裏曾說:“九世猶可以復仇乎雖百世可也。”漢武帝更是以“齊襄公復九世之仇,春秋大之”爲由,向匈奴發動復仇之戰,最終封狼居胥,揚大漢天威於瀚海,看起來漢人自古就提倡復仇。

    可是問題在於,這些仇算起來都不是私仇,而是國仇啊。

    國仇怎麼能用私仇比擬呢

    就好比,漢武帝因爲漢高祖白登之圍丟了面子所以要徵匈奴,這個大家都認爲沒有問題,可是隔壁王老二因爲兒子被街坊張老三給揍了一頓,就跑去把張老三給打死了,這難道也沒有問題嗎

    你高務實堂堂六首狀元,去年還剛剛主編了大明會典,難道連這點常識都不懂

    不過高務實也有他的理由,他說的是:“彼者安南,南疆遠荒,又爲天朝藩籬,若以國戰征伐,此理不足恃也。況大軍遠征,民生弭害,聖天子必不忍見。然則,莫氏欺臣太甚,竟遣刺客圖命,乃至波及諸土司,今桂西、桂南土司數十人,羣情激奮,怒不可遏。

    臣竊以爲,土司固我國土,土官固我朝臣,然其地世管,其官世襲,與尋常有別。若其仇在我內地,當依國法而處;若其仇在我國外,可依國仇而論。是故,安南之遣刺客圖臣與諸土司,雖非朝廷之國仇,實乃臣與諸土司之國仇,焉能不復

    然此既爲臣及諸土司與莫氏爲仇,則征伐所需兵卒器械、糧草餉銀,自不該由朝廷所付,皆由臣等自籌可矣若能一掃交地,何如復報昔日黎利之舊怨邪”

    黎利就是那個發動藍山起義,百戰而使明宣宗覺得留着安南是個虧本買賣,終於放棄的黎朝開國之君。

    高務實提這一點的意思很明白雖然後來黎利還是要向大明求封,大明也準了,且要求他三年一貢,每次準備兩尊“代身金人”以爲大明當年戰死的兩員大將抵命。

    但不管怎麼說,堂堂大明居然不得不放棄已經吞併的國土,這在朝廷文官自信心爆棚的明朝,還是很讓朝臣們不爽的。

    高務實就是要利用這種心態,讓他們把這件事的思路引向“打安南,報舊仇”這邊去。

    因此這篇奏疏就分成三個層面:

    先是論大義,高務實說是遵孔夫子的教導,要以直報怨莫茂洽這個撲街仔居然敢惹我,那我還不得打回來揍他丫的

    再是講道理,雖然土司是咱們的臣子,可是他們是直隸官,莫茂洽是外夷官,土司和莫茂洽之間的仇,明顯可以適用於國仇。

    最後說好處,既不費朝廷一兵一卒,也不費朝廷一銀一銅,我高某人和廣西土司包打了而且打完之後,還能給咱們大明報了當年的那點舊怨,這還不好

    高務實這樣的臣子顯然是皇帝最喜歡的,因爲只要是他提出問題,就一定不會只是單單把問題報告給皇帝,讓皇帝自己去糾結怎麼辦。

    而是隨同問題,把解決的辦法一併提出來,並且這個解決的辦法還特別輕鬆,作爲皇帝只需要硃批一個“可”或者“允”、“準”等字即可。

    這樣的大事,皇帝居然發現自己只需要一個字,就完全解決問題了,剩下什麼都不用管,全部交給下面就能辦完,那怎能不覺得爽快要都是這樣的臣子,這皇帝當起來豈不是省心百倍麼

    所以,當外廷有些人還在爭論高務實這個“土司與安南之仇可以比擬國仇”的說法到底有沒有道理的時候,內廷的司禮監已然明確放出風聲來不花朝廷一文錢就可以報百年前的舊怨,誰反對誰就是別有居心

    這下子外廷就一時失聲了。

    沒法子,大明就有這種傳統,對內的事情大家吵一吵沒什麼關係,對外的時候口徑必須統一,而統一的口徑還必須是強硬就好比後來崇禎實在沒法子了,想和後金議和,結果還只是有這個意思,事情泄露之後也不得不丟車保帥一樣。

    連皇帝都不敢承擔對外軟弱的罪名,可見“剛明”不是說着玩的,那是兩百年的傳統。

    因此,外廷的爭議就只能到此爲止了。

    次日,內閣的票擬呈上了皇帝的案頭,意見當然是同意。

    皇帝的回覆也很及時,並且用詞非常的有意思:情有可原,下不爲例。

    其實朱翊鈞是很想直接批覆一個“準”的,甚至乾脆來個“妙極”,不過有些事可以想卻不可以直說,天朝皇帝的調性總要維持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