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093章 改革鹽務的契機
    高務實關注鹽業不是一年兩年了,早在他隆慶三年年底隨高拱入京的時候,他就已經在留意大明的鹽務問題,只是由於生來屁股就坐歪了,自己孃親家族就是數一數二的大鹽商,所以導致他一直不好插手。,

    這些年來,他一直在研究怎麼處置鹽務問題,或者換句話說,是怎麼解決鹽務問題中的一些弊端。

    但凡對中國古代史的經濟部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國古代的鹽業從來都是一塊大肥肉,但肥不肥本身還不是高務實關注的主因,畢竟他作爲一個穿越者,多得是方法可以賺錢,並不一定非要在鹽業上橫插一槓。

    高務實關注鹽業的主要原因是,鹽業是個民生向的問題,事關國家穩定,而偏偏大明的鹽業問題特別大、特別嚴重。

    具體到大明北方之用鹽,長期以來的兩大主要渠道是長蘆鹽場的“蘆鹽”和山西解州的“池鹽”,特別提一句,解州西臨蒲州,也就是張四維的老家。

    蘆鹽爲海鹽,解州爲池鹽也就是鹽湖之鹽。

    張家原本以前也搞過池鹽,不過後來因爲氣候、水文等出現變化的原因,池鹽的產量逐漸下降。而到了嘉靖前期,恰好長蘆鹽場進行改革,張家遂漸漸轉向於去長蘆發展,並最終基本壟斷了長蘆之鹽。

    大明的鹽業制度並非一成不變的,實際上也一直都有微調、改革。

    具體的改革過程,本書限於篇幅,不便詳述我估計了一下,沒有五千字說不清,所以只能長話短說,其過程大致有“鹽課折布”、“鹽場高下互相搭配開中”、“餘鹽買補”、“鹽課折銀”等政策變動。

    鹽課折銀大致是嘉靖初年進行的改革後世有個說法叫做“嘉隆萬大改革”,算是對嘉靖早年某些改革的一種肯定,這個鹽業方面的改革也是嘉靖早期改革的一部分。,

    張家就是在這場改革之後進入長蘆鹽場的。

    嘉靖九年,經長蘆巡鹽御史傅炯題準,青州分司所屬濟民、石碑、惠民、歸化四場鹽課繼改折布匹之後,又進一步改折白銀,“令每竈丁每鹽一引,納銀一錢,給商買勤竈餘鹽補數”。至嘉靖二十九年,滄州分司所屬十二個鹽場的鹽課幾乎全部折銀。

    有沒有覺得這個套路很熟悉是的,這個改革跟一條鞭法很類似。所以早就說了,一條鞭法根本不是張居正的發明,甚至他還不是第一個搞一條鞭法推廣的首輔。

    這個改制的具體辦法是怎樣的呢

    “議準滄州分司深州海盈場竈戶,內除鹽山縣近場一十三戶辦納本色,其居住真定府衡水縣等戶,每引納銀一錢。利國等一十一場歲辦入津等倉課米,每石徵銀五錢其海盈等一十三場折米鹽價銀,舊例七分五釐,今減一分,各徵完,赴司類解。”

    應該說,鹽課改折,既符合鹽場竈戶羣體的自身利益,也順應了長蘆鹽政改革的總體趨勢。

    鹽課折銀,“納折色於運司,以給商人”,可謂一舉兩得。既有效地解決了竈丁因鹽斤消融而飽受賠納之苦的問題,又順應了商人樂意開中交通便利地區鹽場的意願,從而起到恤竈和裕商的效果。

    但是這個制度也滋生出一些新的問題:一是與以往鹽場運作模式相比,多出一個竈戶賣鹽得銀的環節,而在此環節中,竈戶往往易遭遇鹽商蓄意壓低鹽價的風險。

    嘉靖時便有人曾指出:“夫竈之所自業者鹽爾。今盡徵以折色,稱貸倍息,十室九空,往往窮迫逃徙,無以爲生。”

    二是竈戶從鹽場的束縛中掙脫出來,離開鹽場,改務他業,變得勢在必然。特別是在“各場竈灘草場爲豪強所侵,或轉相買易”之後,失去生產資料的貧弱竈戶,無法保證生產,被迫逃亡。

    總之,鹽課折布、鹽場高下互相搭配開中、餘鹽買補、鹽課折銀等政策的,是明廷解決長蘆部分鹽場鹽斤堆積場坨,無商開中支取問題的應對舉措。但至嘉靖後期,部分鹽場最終出現了“有場無竈”的局面,鹽場徒有其名。

    於是到了隆慶三年高拱回京起復之前,經直隸巡按御史傅孟春奏準,明廷將益民場併入阜財場,海阜場並人海潤場,潤國場併入富民場,三漢沽場歸併豐財場。於是,長蘆鹽場的場數由明初的24個減至20個,而這裏面有17個被張家實際控制,基本上完成了壟斷。

    這一次鹽場裁併,在高務實看來,實際上就意味着長蘆鹽場的運作模式,已經脫離了國家設定的發展路徑。

    即:竈戶在鹽場生產鹽變賣所生產的鹽換成白銀鹽場大使向竈戶催徵鹽課銀,發展成:竈戶離開鹽場,不再生產鹽迴歸原籍所在州縣,改務他業鹽場大使向竈戶催徵鹽課銀。

    它所帶來了的問題是,在實際的催徵竈課過程中易滋生弊端。鹽場大使分身乏術,勢必將催徵竈課的任務下派給竈頭或總催辦理,這又易滋生包攬竈課,肆行加派,任意延挨等弊端。

    而州縣官員又“以籍隸竈戶,自有專責之員,不加約束,以至藏奸納垢,任意爲非,亦情勢所必然”。

    總而言之,對於竈戶、場官、國家三者均不利。所以隆慶三年高拱回京之前的改制,並沒能解決這個問題。

    至於高拱當政時期,一來由於高務實此前有過勸解詳見本書第一卷“小閣老”之第020章“暢論鹽鐵”,二來由於張四維是高黨的核心同盟,三來由於當時改革鹽務還缺乏有效的手段,總之也沒能在這件事上有所建樹。

    其後的郭樸主政時期,用一個詞形容就是蕭規曹隨,既然高拱那樣的鐵腕改革派都沒動鹽務,郭樸這位更加求穩的首輔顯然不會輕舉妄動。

    何況他和張四維之間的關係還沒有高拱和張四維親密,很多時候甚至需要高務實從中做潤滑,那他自然更不可能去動鹽務,導致高黨分裂了。

    按理說,張四維自己成爲首輔開始主政之後,鹽務問題應該更加沒有機會改動了,因爲張四維本身就是所謂的既得利益者。

    然而事實是張四維本人對目前的鹽業現狀也是不滿的,而且正因爲他本人是出身鹽商世家的首輔,對於鹽業方面的問題看得更清楚,又因爲希望後世留名,實際上他對鹽業的進一步改革反而更有意願。

    前次高務實去拜訪張四維時,張四維第一次試探着向高務實提及鹽業問題當然,他並不是直截了當說要改革鹽務,而是拐彎抹角地問高務實有沒有好的投資渠道,讓張家不至於吊死在鹽業這一棵樹上。

    高務實就是從那時候起發現張四維可能對鹽業有了改革的意向,只是很可能還沒有拿準主意。

    但有意向就是最好的消息了,因爲剩下的只是手段問題。

    怕就怕張四維堅持認爲鹽業是張家的核心利益,不準高務實觸碰,那纔是煩。因爲以高務實的身份和個性而言,那樣就只能等張四維離世,纔好放開手腳去改革鹽務了。

    畢竟在這個時代,講究舅如孃親,何況張四維當年把三慎園送給高務實,實際上算是他的第一桶金,如果現在不顧張四維的反對去改革鹽務,不管這個理由在國家層面如何充足,都免不了讓他背上一個不孝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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