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盧梭之前公共意志的觀念在法國的哲學文化中沒有訴諸政治合法化,我們平等得不摘花,大家都不享受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自由,又或者是說損公肥私的行爲,革除腐敗、精簡組織也是大革命的碩果之一。
歷史上的拿破崙恢復菸草稅是1810年,奧斯特里茨打過了,特拉法爾加也打了,歐洲大陸具已臣服,再打就是俄國,要準備一支那樣的遠征軍可不是一兩個月就能集結的。
他那個時候就開始失控了。
海上他去不了,只有在陸上擴張,以當時歐洲大陸上的路況補給會跟不上的。
以戰養戰不僅對當地居民造成了災難,並且如果和俄國一樣搞焦土政策,那就根本沒有任何補給的機會,最終騎兵也只能殺馬充飢了。
若與盎格魯撒克遜制度相比較,英國的制度更奉行相反的邏輯,他們注重政府的權利與個人的權利協調一致,《穀物法》和愛爾蘭饑荒就是例子。
直白點的說法,盎格魯撒克遜制度更像是個人權利的保護者。提倡政治理性的啓蒙思想和公共意志在1789年突然決裂了,當時採納的意見是: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現。
如果法蘭西有個無冕之王,那就是公共意志、共同利益,它在1789年被加冕,卻沒有王冠,體現出來的是《人權宣言》:人人都可獲得幸福,社會差別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礎上。
行政法官之所以追求靈活是力圖同共民的權利和自由協調起來達到平衡,法官能遵循自己的主張,比如波莫納用薩克利法來判決盜屍案,這不是絕對公正的,英國人沒幹怎麼賠禮道歉加賠錢呢?這是個衡平,如棄妻案一樣,被拋棄的妻子只有房子,銀行收走了抵押她住哪兒?
嬌豔的花朵需要呵護,美國人愛搞土地投機,法國大革命一掃等級和特權的時候,民法依舊關注着它以前關切的東西,拿破崙法典的基礎是民事習慣和君主頒佈的法令,這些法律質料經過適當的編輯和本土化後依舊可以適用於魁北克,那裏沒有被大革命波及。
那位在瑪麗安託瓦內特花園裏,坐在愛之殿堂邊,膚色又黑又粗糙的男人就是德·沃德勒伊侯爵,他不僅是瑪麗安託瓦內特的朋友,還曾是加拿大總督。
曾經模棱兩可的公共意志革命現在又開始清晰了,西耶斯發明了一種選舉法,將普遍選舉和名流選舉合併起來,擴大了納稅選舉的範圍,這是有代議制性質的,普通公民沒有權利代表人民,也沒有權利以個人名義授予一種權利,要從代表人民的全民代表中產生。
舉個例子,專利工人,他們是工人卻有專利,可以參與勞資調解委員會,和僱主代表坐在一起裁決勞資糾紛、工資支付及安全、衛生問題。
工人信任那個代表他們和僱主談判,如果他和他們一樣的話就有風險,但有專利不一樣了,他可以帶着專利離開這家工廠,到別的地方去,失去專利的廠家會失去競爭力,專利所有權還要付錢打官司的。
只要是沒有喪失公民權的公民都有資格當選,當公民加入外國國籍,接受外國政府提供的職務或者年金、參加主張生而不平等的外國組織、被判處身刑或加辱刑者都會失去公民權。
身刑包括死刑和徒刑,加辱刑則是具有侮辱性和損人名譽的性質,因爲被軍醫摁着種牛痘的“紅胳膊”名譽受損了,不過她們並沒有受刑,種痘而已,而且種痘不會死,不種痘纔會得天花得病死,所以她們還是公民。
這個做法不是原創,是赫敏格蘭傑想出來的,那個告密的瑪麗埃塔·艾克莫臉上出了密密麻麻的紫色膿包,拼成了“告密生”。
她當時簽了契約,而她臉上的痘則是告密的懲罰。
其實那份刪改的獨立宣言可以不保存,這樣就沒人知道了。
不過這些“國父”們可能希望“後人”可以解決他們遺留的問題,如同得了絕症冰凍起來的人,等以後技術先進了,將他們“復活”並治好他們的病。
每個有生命力的國家都有上天希望它實現的某種理想,而且這種理想的實現是其特殊的事業、使命或天命。
希望這一次荒野的獅子對了北極星,別再在自己的沙漠裏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