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九十七章 遠處的幽靈(二十三)
    達德利和斯蒂芬斯的辯護律師曾經以精神異常爲其辯護,這個標準是根據1843年馬克納頓規則來判定的,而這個準則也是英美法律體系裏第一個關於精神異常的抗辯準則。

    丹東尼·馬克納頓是個蘇格蘭木匠的私生子,原本受僱於自己的父親,後來自學了表演和演說,還在格拉斯哥的小劇場裏表演了一段時間,但一直沒有起色,於是1835年他開了一個木匠作坊。

    本來像他這樣的小人物沒什麼好說的,可是他卻是憲章運動的積極參與者,並且他“認爲”自己遭到了英國警察的跟蹤,首相皮爾也確實在1829年建立了蘇格蘭場。

    他認爲自己被首相的私人間諜監視了,於是告訴了格拉斯哥憲章運動的主要人物亞布蘭·杜肯,他也覺得自己受到了跟蹤和監視。

    在此之前三年,也就是1840年曾經有一個叫愛德華·奧斯福的人,他曾試圖刺殺伊麗莎白女王和她的丈夫阿爾伯特親王。1800年由於海特菲爾德案,喬治三世曾簽署了一個名爲“精神異常犯罪者安全監護法”的法案,可以讓海特菲爾德“永久”住在監獄或醫院裏,直到國王或女王重新發落。

    當時女王夫婦二人乘坐馬車在林蔭大道上,愛德華·奧斯福與其他人一樣向馬車行禮,接着他忽然拿出一對手槍行刺,都沒有打中。

    事後警察在他的住處發現了許多通信和文件,種種證據指向他參與了一個“青年英格蘭”的祕密組織,但不知這個團體的目的是什麼。

    奧斯福以企圖刺殺女王被控叛國罪,後來來了五位精神科醫師,發現這個人精神異常。

    奧斯福智力薄弱、怪異或暴力傾向,但這些都不能構成以對錯判斷爲標準的精神異常。

    接着人們發現,這個“青年英格蘭”組織是奧斯福虛構的,這個團體只存在於他的腦子裏。

    當時還沒有“多重人格”這個心理學術語,換句話說,那些“成員”之間的通信是奧斯福自己分裂的人格在互相通信。

    相比起海特菲爾德認爲自己造成世界毀滅,必須自我了斷拯救世人的妄想,奧斯福則是完全的妄想,而且他還有家族病史,他的祖父是在瘋人院裏死的。

    他還有個智力低下的弟弟,總之他後來被關進了精神病院裏,和海特菲爾德成了“病友”,海特菲爾德從1800年開始,已經在那裏被關了40年了,第二年海特菲爾德離世,享年69歲。

    奧斯福進入瘋人院後自學了法語、德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拉丁文和希臘文。他還自學了小提琴,是療養院的西洋棋和英式跳棋的高手,1864年精神病院搬遷到別處時他甚至得到了醫生的幫助,因爲他們覺得他可以“出院”了。

    奧斯福犯的罪是刺殺女王,並且因爲1800年的法案,他想出去需要“女王發落”。

    不過這又涉及另一個問題,王座法庭顧名思義就是與國王有關的,它最早是從御前會議分離出來,是加洛林王朝君主頒發法令的機構,通常是巡回法庭,隨着諾曼人一起帶入英國,經過了幾個世紀後固定在威斯敏斯特。

    1873年以前,王座法院對刑事案件還有管轄權,1873年司法改革後,王座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移交給了高等法院,原來的皇家首席大法官和五名常任法官成了高等法院王座分庭,受理它管轄的案件。

    到了1881年,高等法院的民訴分庭、財稅分庭併入新的王座法庭,也就是說赦免奧斯福的事不用等女王發落了,內政部長就能解決。

    從1864年起奧斯福就在申請,不過內政部長從來沒有理會,1867年換屆,這次內政大臣同意釋放他,前提是他離開英國。

    於是1868年,墨爾本多了一個叫約翰·弗里曼的人,奧斯福以這個身份與小20歲的女性結婚,他們後來有了孩子,並且至死都沒有人知道他曾經在英國幹了些什麼。

    女王刺殺案爆發後,許多人都在猜測奧斯福的目的,他是憲章運動者,還是德國人,因爲當時英國和德國爲了海外殖民地而競爭激烈。

    “同樣”是憲章運動者的馬克納頓首先跑到了法國,可是跟在他身後的“幽靈”卻沒有消失,他們摧毀了馬克納頓內心原有的平和,於是他繼續逃跑,直到他忍無可忍,決定從“源頭”解決這個問題。

    他去了唐寧街,跟蹤了一個看起來和首相長得很像的人,跟他去了私人銀行,等那人從私人銀行回唐寧街的路上射殺了他。

    馬克納頓的目標是首相,但他殺的卻是首相祕書,案發後蘇格蘭場調查才發現馬克納頓是憲章運動的活躍分子,但他的知名度遠不如杜肯。

    雖然殺錯了人,但案子還是要判的,經過大法官們討論,認爲如果一個人被內在某種疾病控制,造成了犯罪行爲,並且能清楚證明在進行此行爲時,被控方由於精神異常,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的性質和後果,沒有意識到這是犯罪行爲,那麼他就是無罪的。

    一般來說要找到這種確切證據很難,律師也不建議用精神異常做無罪辯護,不過達德利和斯蒂芬斯的案子很特殊。

    Rightorwrong?

    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覺得可以接受的選項上打勾,不過這又不是全民公投,何況英國當時不是所有人有投票權呢。

    案子鬧越大,知名度越高,贏了的律師以後當然前塵似錦,輸了的怎麼辦呢?

    作爲希望判被告有罪的控方於是反對被告的辯護律師以精神異常辯護,儘管被告們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當時做出那樣的行爲精神異常。

    達德利等人登陸點在康沃爾郡,一開始受理此案的是巡迴王座法庭,陪審團也是在當地選的居民,他們一面倒地認爲達德利等人無罪。到了12月案件在威斯特敏斯特舉行,由最高法院王座分庭首席大法官受理,他們都被判有罪,並且予以絞刑。

    這樣的判決並不能讓“所有人”信服,於是女王動用了她的特赦權,免除了達德利和斯蒂芬斯的死刑,接着他們就被內政部長哈考特爵士判了6個月監禁。

    馬克納頓雖然最後被判精神異常,雖然無罪,卻在1865年成了奧斯福的病友,同年去世,1867年奧斯曼則成了自由人。

    女王依舊有權利可以解散議會、罷免首相,不過1840年時的維多利亞女王剛即位。

    維多利亞女王是英國在位時間最久的女王,她見證了英國的繁榮,1884年和1840年相隔44年,有很多事已經改變了。

    1851年時,美國引入了馬克納頓規則,聯邦法庭和大多數州法院都採用了,但一個名爲艾薩克·雷的心理學家提出異議。

    拿破崙法典中的精神異常,是基於責任能力的規定。十二銅表法中規定,浪費的人將被剝奪財產權,交由其親族管理。浪費當然不是沒有判斷力或別的問題,而是責任能力受到考驗。

    法國大革命時,有一位王后,因其奢華的生活導致國家赤字。而她的丈夫雖然在憲章上簽字,卻打算逃跑,後來夫婦二人都被抓了回來。

    1833年那個連表是不是活物的蘇格蘭人因三英鎊殺人,他能認識3英鎊,當然也可以數20先令,所以他不符合“瘋人沒有心智分辨對錯、善惡的能力”,也沒有“妄想”,於是他被判死刑了。

    波莫納一直覺得,食物是能帶來幸福的,可是眼前的這個傢伙卻在即獨角獸後又毀了她心中美好的事物。

    “想好了沒有?”波莫納問。

    “我不知道怎麼描述。”斯內普說。

    “有什麼不好描述的?”波莫納問。

    “他們警告過他,不要喝海水,但他還是喝了。”斯內普說“爲什麼他不聽呢?”

    “可能是他太口渴了。”波莫納說。

    “不是因爲他還是個孩子?”他惡意地笑着說。

    波莫納覺得這一點都不好笑。

    “讓我想想。”他冷冷地說“這種不諳世事,又無所畏懼的小孩。”

    她搖了搖頭,真心希望哈利波特不是個這樣的小孩,不然以後他們有得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