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354章 李純突然暴死
    成王敗寇,皖系失敗了,心高氣傲的徐樹錚如喪家之犬,逃到東交民巷。

    通緝的十大禍首中,除了財政總長李思浩單獨逃往蘇俄道勝銀行外,其餘全都躲到東交民巷日本軍營內。

    直奉兩系都要求北京政.府交涉引渡。當時外交團中,英美法三國公使是幫助直系的,主張驅逐罪魁,但日本和意大利公使則持異議。因此,東交民巷中只有英、美、法三國公使館通飭所屬僑民不準容留中國男子,如有容留限即遷出。

    北京外交部向各國公使館行文索交禍首,日本公使館竟坦白承認收容了十禍首中的九位,其覆文雲:“徐樹錚、曾毓雋、段芝貴、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姚國楨等九人,鹹來本使館懇求保護,本公使鑑於國際上之通義,及中國幾多往例,以爲事情不得已而予以承認,決定對於此等諸氏,加以保護。刻將此等諸氏,悉收容公使護衛隊營內,並嚴重戒告,在收容所內,萬不得再幹預一切政治,且斷絕與外部之交通。茲本使特通告於貴代理總長之前(此時外交總長陸徵祥稱病請假,由顏惠慶署理。)本使此次之措置,超越政治上之趣旨,即此等諸氏所受之保護,決非基於附屬政派之如何,而予以特別待遇,恰以該氏等不屬於政派之故,是以本使館不得拒絕收容。本使並信貴部對於此等衷意,必有所諒解也。八月九日。”

    外交部接到日使覆文,又致書日使雲:“敝國政.府不能承認貴使本月九日通告之件,至爲抑歉。刻敝國政.府,正從事調查各罪犯之罪狀,一俟竣事,即將其犯罪證據,通知貴使,請求引渡,並希望貴使勿令諸犯逃逸,或遷移他處藏匿爲荷。”

    日使得書,複詞拒絕:“貴總長答覆敝使本月九日關於收容徐樹錚等於帝國使署兵營之通告迴文,業已領悉,……惟貴國大總統頒發捕拿該犯等之命令,系以政治爲根據,故敝使署即視爲政治犯而容納保護之。敝使並聲明無論彼等將受何等刑事罪名之控訴,敝使不能承認貴總長所請,將彼等引渡也。”

    徐樹錚在日本兵營裏共住了三個月,後來由日本在天津的駐屯軍司令小野寺幫他逃走。據說小徐化裝成一個日本女人,裝進一隻柳條箱內,由一個日本軍官帶進火車裏一間頭等車廂赴天津。幫助徐脫逃的小野寺對外聲稱完全是個人的行爲,不過不久,他便因此事被調回國。後來作了國會議員。

    十一月十六日,日本公使小幡正式照會北京外交部,徐樹錚已從日本兵營逃走。

    這時小徐已安抵上海,住進英租界麥根路一所洋房內,這所房子是盧永祥部下師長陳樂山的。

    這時的吳佩孚吳秀才,已經成了最出風頭的人物。他從衡陽撤軍起,其一舉一動便受人關注。八月一日他又出言驚人,提議召開國民大會。

    同時還草定了關於大會的八條大綱:

    (一)定名。爲國民大會。

    (二)性質。由國民自行招集,不得用官署監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縱把持。

    (三)宗旨。取國民自決主義,凡統一善後,及制定憲法與修正選舉方法及一切重大問題,均由國民解決,地方不得藉口破壞。

    (四)會員。由全國各縣農工商會各會各舉一人爲初選,所舉之人不必以各本會爲限。如無農工商會,寧缺勿濫。再由全省合選五分之一爲複選。俟各省複選完竣,齊集天津或上海,成立開會。

    (五)監督。由省縣農工商學各會長,互相監督,官府不得干涉。

    (六)事務所。先由各省農工商學總會公同組織,爲該省總事務所,再由總事務所電知各縣農工商學各會,剋日成立各縣事務所。辦事細則,由該所自訂。

    (七)經費。由各省縣自治經費項下開支。

    (八)期限。以三個月內成立開會,限六個月將第三條所列諸項議決公佈,即行閉會。並主張將南北新舊國會,一律取消,南北議和代表,一律裁撤。所有歷年一切糾紛,均由國民公決。

    這個主張當時雖然引發各方關注,但因遭實力派人物張作霖的強烈反對,而不了了之。

    時勢造英雄。這個時候,最具人望的兩個人,當屬直系領袖曹錕和奉系領袖張作霖。

    很快傳出消息,這二人變成了兒女親家,是張的女兒許嫁曹子。曹錕這個兒子是他弟弟曹銳所生,被曹錕領養。這雖然是兩家的私事,但因爲發生在這兩個人身上,竟成了“國家大事”。古往今來,這政治聯姻看來是要不斷延續。

    民國九年八月九日北京政.府特任靳雲鵬署國務總理。靳雖屬皖系,但皖系敗他卻因禍得福,這就是善於遊走各方的好處。

    勝利的一方是直奉兩系,張作霖是靳的親家,曹張又聯姻,靳曹也就成了拐彎的親家。雖然親戚怕拐彎,一拐彎就可能拐到八竿子打不着。但是還有一句至理名言,叫作親戚怕走動,常走動就成實在親戚了。

    這是靳雲鵬的第二任內閣,內閣名單如下:

    外交總長顏惠慶。

    內務總長張志潭。

    財政總長周自齊。

    陸軍總長靳雲鵬兼。

    海軍總長薩鎮冰。

    司法總長董康。

    教育總長範源濂。

    農商總長王乃斌。

    交通總長葉恭綽。

    顏惠慶(1877年4月2日-1950年5月24日),字駿人,上海虹口人,政治家,外交家、作家。畢業於上海同文館,後去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留學。

    回國後曾任聖約翰大學英文教授,商務印書館編輯,清朝駐美使館參贊。一九零九年任外交部部長。一九一零年兼清華大學總辦。一九一二年四月曾被黎元洪委任爲北洋政.府外交次長。一九一三年一月出任駐德國公使,後調任丹麥、瑞典等國公使。

    一九一九年任中國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顧問。

    顏惠慶於一九二二年辭去外交總長職務,改任內務總長等職。一九二六年春,曾任國務總理並攝行總統職務。一九二七年移居天津,任天津大陸銀行董事長、自來水公司董事長等職。

    國民黨南京政.府成立後,先後任駐英大使、駐蘇大使,出席國際聯盟大會首席代表。

    抗日戰爭爆發後,在上海從事慈善和教育事業。一九四九年二月,爲反對蔣.介.石繼續內戰,和章士釗、邵力子、江庸等以私人資格到北平、石家莊與中國.共.產.黨商談和平。上海解放後,主持上海臨時救濟委員會及中蘇友好協會籌備等工作。同時,應邀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