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382章 恢復法統
    緊接着孫傳芳又另有一電給廣東的護法政.府。

    電雲:“自法統破裂,政局分崩,南則集合舊國會議員,選舉孫大總統,組織廣東政.府以資號召。北則改選新國會議員,選舉徐大總統,依據北京政.府以爲抵制。誰爲合法?誰爲違法?天下後世,自有公論。惟長此南北背馳,各走極端,連年內爭,視同敵國,鬩牆煮豆,禍亂相尋,民生凋弊,國本動搖,顛覆危亡,迫在眉睫。推原禍始,何莫非解散國會,破壞法律,階之厲也。傳芳刪日通電,主張恢復法統,促進統一,救亡圖存,別無良策。近得各方覆電,多數贊同。人之愛國,同此心理,既得正軌,進行無阻,統一之期殆將不遠。惟念法律神聖,不容假借,事實障礙,應早化除。廣東孫大總統原於護法,法統已復,功成身退,有何流連?北京徐大總統,乃新國會選出,舊國會恢復,新國會無憑,連帶問題同時失效。所望兩先生體天之德,視民如傷,敝屣尊榮,及時引退,中國幸甚!”

    孫傳芳在直系中這時還是二三等角色,他怎麼想起給南方發電?

    只因他駐軍長江一帶,對南方有屏障作用,是吳佩孚授意他來發電,試探南方反應。而孫傳芳也願意表現一番,便一拍即合。能爲新的當局立個“首功”,何樂而不爲。而吳秀才也是個識人之人,知道這孫傳芳將來必有大作爲。

    十六日,吳景濂和王家襄參加保定會後回到天津,立刻組織“第一屆國會繼續開會籌備處”。這個消息對於一些寂寞了好幾年的政客,無疑是一劑興奮劑。

    同日,曹錕、吳佩孚、田中玉、陳光遠、李厚基、齊燮元、馮玉祥、劉鎮華、蕭耀南、陸洪濤等聯名請王士珍出山,組織內閣。在這通列名電報中,李厚基本屬皖系,田中玉、劉鎮華都是風派人物,直系得勝後,他們便跟在直系後面搖旗吶喊,藉以保全地位。

    五月二十七日,吳佩孚有一密電致徐世昌,主張恢復舊國會,大意略謂:目下解決時局辦法,可分爲兩大綱,(一)常法,(二)變法。常法即恢復第一屆國會,變法即召集國是會議。常法有三利:(一)法律上有根據。(二)手續便利,不致多費時日。(三)易與西南護法各省融洽,可爲促成統一捷徑。變法有三不利:(一)法律上無根據。(二)手續紛繁,徒費時日。(三)西南表示反對,去統一之時愈遠,故於二者之中決定取常法而不取變法,前經通電與西南各省及中央直轄各省區磋商,今已得十餘處之覆電,均贊成恢復舊國會,一俟各省區覆電到齊,即當轉呈,並請中央積極主張云云。

    同日,江蘇督軍齊燮元亦有電報給徐世昌。

    電雲:“我大總統本以救國之心,出膺艱鉅,頻年以來,艱難幹運,宵旰殷憂,無非以法治爲精神,以統一爲蘄向。乃不幸值國家之多故,遂因應之俱窮,因國是而召內訌,因內訌而構兵釁,國人之苦怨愈深,友邦希望將絕。今則關外之干戈未定,而西南又告警矣。兵連禍結,縻有已時,火熱水深,於今爲烈。竊以爲種種痛苦,由於統一無期,統一無期,由於國是未定。羣疑衆難,責望交叢。曠觀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對於政.府欲其鼎新革故,不得不出於改弦易轍之途,欲其長治久安,不得不謀根本之解決。今則恢復國統,已成國是,萬喙同聲,羣情一致。伏思我大總統爲民爲國,敝屐尊榮,本其素志,倦勤有待,屢聞德音,虛已待賢,匪伊朝夕。若能俯從民意之請願,仍本救國之初心,慷慨宣言,功成身退,既昭德讓,復示大公,進退維公,無善於此。”

    徐世昌被這一連串的“逼宮”電報弄得頭昏眼花。這位北洋元老,善遊走各方的老狐狸,面對此等局面,竟也無所措手足。

    到底還是個老油條,還能裝出很謙和的姿態,發表一個電報:“鄙人憂患餘生,忝膺國宰,原思竭盡智慮,力求和平,保全黎庶,統一國家。乃事變紛乘,朝夕遷易,百艱躬試,劫運難消。兢惕憂戚,衰頹益甚,茹荼集蓼,莫喻此衷。頃閱孫傳芳勘電所陳,忠言快論,實獲我心。果能如此進行,使億衆一心,悉除逆詐,免斯民塗炭之苦,躋國家磐石之安,政治修明,日臻強盛,鄙人雖居草野,得以餘年而享太平,其樂無窮,勝於今日十倍。況斡旋運數,挽濟危亡,本系鄙人初意,鄙人力不能逮,羣賢協謀以成其意,更屬求之而不得之舉。一有合宜辦法,便即束身而退,決無希戀。先布區區,敬候明教。”

    徐世昌比袁世凱當年高明瞭一點,不像袁用咬牙切齒的態度對待陳宦的勸退電,可是徐所謂的“一有合宜辦法”也與袁所耍的“籌商善後”手法異曲同工,無非是拖延時間,等待新的變局。

    徐不如袁之處,袁在最後,雖然衆叛親離,但還有幾個死黨,而徐世昌在這個時候,卻沒有一個人支持他。

    五月二十日,舊國會籌備處在天津發出通電,定於六月一日“依法”自行集會。二十八日,曹錕、吳佩孚聯名回電表示贊成。

    徐世昌還想做最後努力,挽救他自己的垂危命運,他去拜訪王士珍,請他出面組閣。同樣是老油條的這個北洋元老,當然不會在這敏感時期,出來趟渾水。

    徐世昌隨後任命董康兼署財政總長,高恩洪署理交通總長,派彭壽莘爲第十五師師長,改任張錫元爲察哈爾都統。

    徐這些做法,都是根據曹吳的意見發表的,也就是願居總統之名,一切唯曹吳之命是從的具體表現。然而曹吳並不爲所動。

    六月一日,舊國會議員以吳景濂和王家襄爲首,共有二百零三人聯名發表通電,指責徐世昌爲非法總統。

    電雲:“民國憲法未成以前,國家根本組織,厥惟《臨時約法》。大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則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參衆兩院之令,當然無效。又查《臨時約法》第二十八條,參議院以國會成立之日解散,其職權由國會行之,則國會成立以後,不容再有參議院發生,亦無疑義。乃兩院既經非法解散,旋又組織參議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國會,以及同年之非法大總統,選舉會。

    “徐世昌之任大總統,既系選自非法,大總統選舉會顯屬篡竊行爲,應即宣告無效。自今日始,應由國會完全行使職權,再由合法大總統依法組織政.府,護法大業,亦已告成。其西南各省,因護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別組織,自應於此終結。至徐世昌竊位數年,禍國殃民,障礙統一,不忠共和,黷貨營私,種種罪惡,舉國痛心,更無俟同人等一一列舉也。六載分崩,擾攘不止,撥亂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國人,同此心理,特此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