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491章 求博
    胡適在美國康乃耳大學農學院讀書時的主要科目是英語、植物學、德語、拉丁文、生物學、氣象學、化學、種果學、地質學、《聖經》課等

    有趣的是,胡適學得最好的科目竟然是化學、生物學、植物學等“理科”科目。這些似乎與他日後成爲中國新文化運動的著名領袖、文學家、史學家、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關係不大,甚至南轅北轍。

    實際上,當年胡適的確曾經爲自己在化學、生物學、植物學等“理科”科目方面的成績欣喜萬分,躊躇滿志。

    “化學試卷竟得百分。”“此次大考,生物學得九十五分,植物學得八十三分,殊滿意矣。”胡適的英語也學得頗好,“英文試卷得九十一分,頗自喜也。”

    不僅如此,胡適已經能夠用英語演講。這記載於1911年2月18日的日記裏:“夜有學生會,餘適值日,須演說,即以《虛字》爲題。此餘第一次以英文演說也。”

    最令胡適頭疼的大概是德語科目,“德文新讀一書,甚苦多生字。”“連日讀德文甚忙。”“考德文,甚不滿意。”

    除了應付這樣那樣的考試,還要參加學院例行的“農民周”的接待講解的任務,胡適學習任務及其繁重,但他仍擠出時間讀書寫作。

    隨便翻一翻他的最初的留學日記,便可以看出他的學習內容是相當豐富而駁雜的,這正是胡適的求博的特色。

    他讀左傳,讀《荷子》,讀柏拉圖、讀培根,讀司各脫、大仲馬、狄更斯的小說,讀莎士比亞的劇本《羅米歐與朱麗葉》、《馬克白斯》、《李耳王》、《享利四世》,讀古詩十九首,讀謝靈運、杜甫、王安石,讀彌爾頓、濟慈、歌德、海涅、華滋華斯。他研讀拉丁文、法文、德文,看德文、法文的文學作品。他讀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讀世界藝術史。他一面認真寫植物、生物、土、氣象的讀書報告,一面翻譯農業科學小品文章,撰《康乃爾君傳》、《本校發達史》。

    胡適在留美期間十分勤學苦讀,十分珍惜時間,他曾把本傑明富蘭克林的名言“你愛生命嗎?你若愛生命,就莫要浪費時間。因爲時間是生命所由積成的原料”恭抄在日記扉頁上。

    他曾有一則“利用光陰”的日記:“有人贈我莎士比名劇享利第五,全書三百八十餘頁,用薄紙印之,故全書僅廣寸有半,厚不及半英度,取攜最便,因以置衣囊中,平日不讀之唯於週上及電車中讀之,約一月而讀畢,此亦利用廢棄光陰之法也。”這裏可以看出他擠時間讀書的習慣,這個習慣胡適幾平其生未改易。

    後來胡不歸著的(胡適之先生傳)中,說到胡適在北京家中的所裏馬桶邊總“放着幾冊書、一札紙、一枝鉛。

    胡適的(一日一首詩》的書稿,就是他每日上所時選注一首詩的結集。胡適晚年津津樂道歐陽修的“三上”工夫,“馬上、枕上、廁上”的構思著作的本領,他自己的文字也很多正是在輪船上火車上、旅館中做出來的。

    1921年3月北京大學的教授們爲了索薪罷課,他就利用此段時間在家寫出了後來可以說是紅學研究史上劃時代的紅樓夢考證。這當然是後話。

    胡適彼時是官費生,衣食住用不愁。他看到當時美國大量的半工半讀的苦讀學生,十分感動,他曾在一則日記中說:“眼中最可敬愛之人,乃此邦之半工半讀之學生。其人皆好學不厭之,乃ー校之低柱,國之命脈。吾對之焉敢不生數愛之心而益自激勵乎?”

    留美第一個寒假時,他曾在日記中記述:“平日已習於學,今假中一無所事,反覺心身無着落處,較之日日埋頭讀書尤難過也。”

    美國大學在暑假時,往往開設有“夏課”,滿足部分學生刻苦求知的要求。

    但當時的中國政府派來的官方監督,卻通令中國官費留學生不得參加校間“夏課”的學習,胡適感到大異:“以爲聞所未聞,此真可笑之舉動,夫學生之不樂荒嬉而欲以暇時習夏課,政府正宜獎勵之,乃從面禁止之不亦駭人聽聞之甚者乎?”

    胡適讀書的興趣廣博而寬泛,他在美國校園裏接觸到的“西方學者興之博”,更今他爲之敬服,忍不住發出“真吾人國者所不可不留意”的感嘆。

    他接觸的老師教授,幾乎個個博學多才。如“電學工程師”高拉彼托夫,不僅爲美國的著名電學技師,卻又最工音樂,能演奏多種樂器,爲當地演奏名手。“計學教師”約翰生,懂埃及、希臘諸古文,又擅文學,曾著有一部頗爲風行的小說。哲學教師狄菜精通意大利語。康大校內博及諸學的教師如歷史教師衰爾、古代語音教員須密則更使胡適仰服不已。

    爲此胡適深有感觸地說:“近人洛威爾之言曰:教育之目的在於使人知一物之物物,與夫物物之一物也。一物之物物者,專門也,精也物物之物者,普及也,博也。若終身守一物,雖有所成,臂之能行之書廚,無有生趣矣。今吾國學者多蹈此弊,其習工程者,機械之外,幾於一物不知,此大害也。吾屢以爲言,然一二人之言安能收效,是在有心人之同力爲之,庶可挽救此偏枯之弊耳。”

    更令胡適沮喪甚而憤慨的是,“吾國學者”的更深刻的學術危機,“他們不少人不僅在學科上不能博通旁涉、而且對應該通曉的祖國曆史文化竟懵然無所知”。

    當時中國留美學生界確實存在的普遍弊病。胡適在《非留學篇》中指責的“重實科輕文科”便是此弊病的一大表現。

    “俄國學生,無不知托爾斯泰之全集,無不知屠格涅夫及杜思拖夫斯基者;吾國之學子,有幾人能道李杜之詩、左遷之史、柳歐蘇之文乎?可恥也!”

    早在胡適選學農科時,他課餘時就已經相當關心人文學科的諸多學術同題。1911年他就寫過《羅米歐與朱麗葉》一劇的分析、論宋儒之功等學術心得的札記。後來他又研讀從《柏拉圖理想國》到近世西方各國的政治哲學和文學詩歌。他讀勃朗寧的詩,也研究他的樂觀主義,讀愛默生的札記,研究他的哲學思想與文學思想。他被英國詩人拜倫的愛國熱情與獻身精神鼓舞激起,翻譯了拜倫的《衰希脂歌》。他讀溫斯頓吉爾的探討宗教問題的著作,不忍釋手。他讀大限重信之(日本開國五十年史》,讀羅素(論戰爭)均深有悟得。

    在文學方面,他翻譯了法國著名小說家都德的《最後一課》《易名》《割地》,發表於上海(大共和日報),(林之國》發表於甲寅)雜誌。都德的小說是胡適最早譯成中文介紹給國人的,這一點他一直頗爲得意。

    他的一位朋友還從他那裏索得譯稿,寄給了都德的遺孀。

    在留美期間,他還翻譯了俄國作家泰來夏甫的《決鬥)、英國作家吉百齡的《百愁門》、法國莫伯桑的《二漁夫》等優秀短篇小說,這實際上爲他後來有計劃地翻譯介紹外國短篇小說。開了一個豐實的先端。

    但是,胡適對農學院的課程實在沒有興趣。特別是一門“果樹學”的課程,每週有實習,要求每個學生每次將幾十個蘋果分類填表。例如莖的長短,果臍大小,果上棱角和圓形的特徵,果皮的顏色,果肉的韌度,酸甜的嘗試,肥瘦的記錄……等等,項目分得很細。美國那時有四百多種蘋果,都要一一細分。中國學生對這許多蘋果不瞭解,填起表來便覺十分枯燥,令人頭痛。

    一次,胡適在康奈爾大學附設的紐約州立農學院上實驗課,面對眼前30多個蘋果一籌莫展。美國學生對各種蘋果異常熟悉,談笑間就把蘋果分類做完,隨即挑選幾個中意的蘋果塞進口袋,揚長而去。他與其他幾名中國同學只得在實驗室埋頭苦幹,終於一一分出類別。可就算這般加倍努力,考試成績還是差強人意。

    在這些實驗之後,胡適開始反躬自省:自己這樣學農,是否已鑄成大錯呢?他對這些課程基本上沒有興趣,而他早年所學,也派不上絲毫用場,與他自信有天分有興趣的各方面,都背道而馳。雖說胡適記憶力非常好,考試前臨時抱佛腳也能應付考試,可幾天之後,就會把那400多種蘋果的分類忘得一乾二淨。胡適意識到,勉強去學習,對自己來說實在是浪費,甚至愚蠢。

    胡適留學美國那幾年,家中經濟異常困窘。幾個哥哥鬧着分了家。胡適的母親獨立撐持門戶,一切親戚慶弔往來,人情南北,負擔委實不輕,乃至靠抵當首飾過年,貧窘之狀可見一斑。由於美國的農學院可免學費,故胡適在選擇學農學專業很重要的方面是考慮到家境條件。這一則是可以節省出學費當生活花費,再則還可接濟自己在國內的家人。

    如他自己所說:“那時進康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康大有當時最好的農學院,且不收學費,而每個月又可獲得八十元的津貼;我剛纔說過,我家破了產,母親待養,那時我還沒結婚,一切從儉,所以可將部分的錢拿回養家。另一是我國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農民,將來學會了科學的農業,也許可以有益於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