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499章 胡適的留學生活
    胡適那個時代的庚款留學生,費用頗爲充裕。除學雜費之外,每人每月生活費80美元,約合當時中國銀圓200左右。這實在是一個了不得的大數目,差不多等於國內40個工人的收入。這樣的留學生,生活也就相當優裕。

    以住所爲例。胡適原住世界學生會,後來遷居橡街120號。一個人的居室,長13尺,寬9尺,有成套的傢俱設備。風景也頗好。

    據胡適自己描寫說:窗外臨小溪,“溪兩岸多大樹,窗上所見清之柏,溫柔之柳,蒼古之橡。林隙中可見清溪,清淺見底,而上下流皆爲急湍”,故水聲奔騰,日夜不絕。

    住在這樣窗明几淨,風景幽美的地方,胡適曾有詩:“窗下山溪不住鳴,中宵到枕更分明。夢迴午夜頻猜問,知是泉聲是雨聲?”

    胡適曾經給自己制訂生活規律:“每日七時起,每夜十一時必就寢,晨起做體操半時。每日至少讀六時之書,讀書以哲學爲中堅,而以政治,宗教,文學,科學爲輔”。

    他讀的書大概中文英文各佔一半,另外他在康奈爾讀本科的時候學過德語,所以德文書籍他也常有涉及。

    國學淵博的胡適保持了舊時文人的習慣之一:寫詩作詞。基本上是初到一地遊覽要寫詩,送別友人要寫詩,一天中有感而發也要寫詩,他與友人的很多書信往來有時也互相寫的詩。他不僅是寫中文詩,同時也寫了很多英文詩,只是他寫英文詩比中文詩要少很多。

    胡適這一時期寫的詩詞發表的比較少,寫的評論文章則常有發表。胡適在報紙雜誌上發表較多的是他對某事某一篇文章的評論,通常是爲中國做辯護。另外胡適寫信也非常勤快,據他自己統計,他在1916年內收到一千二百一十封信,寫出一千零四十封信。

    胡適在課餘的大部分放在了世界學生會(cos.mopolita

    Club)上,這個組織由各國學生組成,主要是爲了增進各國瞭解和促進世界和平。胡適曾經擔任過該會的主.席一年(1913年5月至1914年5月)。另外胡適也擔任過中國留學生會東部會長,並且是留學生會會刊的主筆。

    在學生會的活動,進一步鍛鍊了他的演講才能。他生平的一次英文演說是在1911年2月18日的中國學生會上做的。當天是輪到他值日,必須做一個演說。

    之後他的演講水平逐步長進,在1914年5月10日,胡適在雪城的世界學生會上做第一次即興演講時,曾被雪城大學的一位歷史教授譽爲其生平所聞最佳演說之一。

    此後胡適受邀做了各種演講,題目主要是中國國情和世界時局。據他自己統計,他在三年中的演講(1913-1915)超過70多次,胡適也經常在日記中表示對自己演講的得意之情。

    最能說明胡適演講水平的是:1917年一月費城Have

    fo

    dCollege的校友會要辦年宴,本來請的是康奈爾校長Schu

    ma

    和美國前總統Taft來做演講,但Schu

    ma

    當時有事不能來,所以Have

    fo

    dCollege的校長Comfo

    t請胡適作爲代替。其實胡適在1915年就在日記中寫道自己到處演講勞心勞力,決定以後儘量少做演講,但這他這次也知道Comfo

    t校長對自己“異常優寵,卻之不恭”,於是他就前往費城以“美國能如何協助中國之發達”爲題做了一次演講。因爲受邀演講和代表康奈爾參加學生會的會議,他經常在美國東北部做爲期幾天的短途旅行。

    胡適作爲生活優裕的留學生,能夠接觸美國上層社會的生活。能夠出入的康大校園內知名教授學者的家庭,接觸到基督教領袖及他們的活動,參加過在教堂裏舉行的隆重婚禮……他在康奈爾時與許多知名教授關係密切,他還是康奈爾前校長A

    d

    ewWhite(也是康奈爾大學創始人之一兼第一任校長)的家中常客。1915年他受邀去時任校長JacobSchu

    ma

    家中見前美國總統Taft,並和Taft談了對中日關係的看法。(胡適認爲“塔氏是一個好人,惟不足任一國之重耳”。)

    除了同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胡適也在各種活動中結交了各國朋友。有一次開會時他爲自己結交的是各校第一流學子而感到高興,當然他本身也受到這些一流學子的認同。在他的日記裏可經常見到他與友人促膝長談至深夜的描述,他認爲與朋友的這些精神交流是最令人神往令人愉悅的。

    胡適總是積極參加當地的政治社會事業,他說自己“每居一地,輒視其地之政治社會事業如吾鄉吾邑之政治社會事業。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動,社會改良之事,輒喜與聞之。不獨與聞之也,又將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此種行爲,人或嗤之,以爲稚氣。其實我頗以爲自豪。蓋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會,其地之公益事業,皆足供吾人之研究……”

    胡適初到美國,開始揹着懺悔放浪惡習的沉重包袱,情緒時常有些悲觀。走進這美國上層社會的生活圈子,受美國基督教文明的感染,對一切都感到新鮮,羨慕,又難免自慚形穢。

    胡適說美國人有一種“出自天真的樂觀與朝氣”,以致“不能避免這種對於人生持有喜氣的眼光的傳染”,隨着漸漸融入美國社會,他的悲觀思想情緒就有了很大轉變。與朋友通訊,每以“樂觀”相勸勉;又喜愛卜朗吟的樂觀主義詩歌,他獲得卜朗吟徵文獎金的論文,題目就是“論卜朗吟之樂觀主義”。他自己覺得,去國數年,最大的收穫便是這種樂觀主義的人生哲學。這對他的一生都有重大影響,後來他甚至自稱爲“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

    比如,胡適第一次跟隨同學們去看足球比賽,起初,他正襟危坐,用讀哲學課本的眼光來看球賽,自然看不出什麼門道;而且,運動員們那麼粗野的拼搶,觀衆那樣拼命的歡呼與狂叫,他看着總有些不順眼,覺得有失大學生的尊嚴和體面。但是,隨着競爭的愈趨激烈,胡適也漸受感染,漸漸領會到觀衆的熱心。隨後,他偶然回過頭去,看到他認識的一位白髮蒼蒼的植物學教授,也像青年人一樣,在看臺上手舞足蹈,誠心誠意地歡呼狂叫。胡適很受感染,覺得慚愧,不再正襟危坐了。很快,他也不知不覺地加入了那熱心歡呼的行列。

    胡適對美國的政治生活有更濃厚的興趣。從清王朝帝制統治下的中國,初到一個新興的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美國,對這個國家的政治組織、政黨、選舉及法律制度,可以說是一無所知,卻又事事新奇,令人神往。

    《獨立宣言》是美國立國文書之一,是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屆大陸會議(Seco

    dCo

    ti

    e

    talCo

    g

    ess)於費城批准,這一天後成爲美國獨立紀念日。

    獨立宣言》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爲前言,闡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闡述政治體制思想,即自然權利學說和主權在民思想;第三部分歷數英國壓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條條罪狀,說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爭獨立的合法性和正義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後一部分,美利堅莊嚴宣告獨立。

    胡適最初讀到美國的《獨立宣言》,便大爲驚歎,說:“昨日讀美國獨立檄文,細細讀之,覺一字一句皆捫之有棱,且處處爲民請命,義正辭嚴,真千古至文。吾國陳駱何足語此!”

    他到華盛頓去,常到國會去旁聽。在伊薩卡,也常去市議會旁聽。

    有一次市議會到會者八人。朋友告訴他,這八人中一個是大學教員,其餘都是本市商人,有雪茄煙商、牛乳店主、煤商、雜貨店書記生和建築工師,市長是大學女子宿舍的執事人。前市長是個洗衣店老闆,不當市長後便開了這家洗衣。胡適對這一切都很欽佩,覺得其中的“共和平權之精神”特別值得學習。

    胡適當然是看不慣種族歧視的。曾經有兩個黑人女學生住在康奈爾的女生宿舍裏,樓裏的白人女生不想與黑人女生同樓居住,於是寫信給校長要將黑人女生趕走。校長採取了折中的辦法,讓黑人女生仍然住在那棟樓裏,但是住在單獨一間房子裏,不與白人女生接觸,這其實就是種族隔離。

    胡適抱着大同主義的理想,爲遭受歧視的黑人學生打抱不平。他寫了一篇文章投到校報批判此事,校報編輯以爲此事有損學校名譽,親自找到胡適勸他收回文章。胡適堅持說如果校長將此事公正處理,那他便將文章撤回。後來校長果然主持公道,而胡適亦將文章收回。

    胡適對人道主義有高度期望:“今之大患,在於一種狹義的國家主義以爲我之國須凌駕他人之國,我之種須凌駕他人種……凡國中人與人之間之所謂道德,法律,公理,是非,慈愛,和平者,至國與國交際,則一律置之腦後,以爲國與國之間強權即公理耳,所謂國際大法四字,即弱肉強食是也……愛國是大好事,愛國主義而柔之以人道主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