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510章 胡適和韋蓮司
    胡適在北大安頓好之後,即開始與母親商量辦理與江冬秀的婚事,胡適把婚禮的日子定在自己生日那一天,即農曆十一月十七日,1917年的那天公曆爲12月30日。

    江冬秀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庚寅)農曆十一月初八日生,也是安徽人,家住績溪縣北的旌德縣江村,與上莊相距約40裏。也是名門女兒。父名世賢,早逝。母呂氏,名賢英,亦系出名門,是旌德廟首呂探花的後裔。呂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呂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和胡適家本就有親戚關係。早在1904年,即胡適去上海進梅溪學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訂下了他們兩人的終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辦了嫁妝,胡家備了新房,寫信叫胡適回家成親。胡適因家道中落,店業破產,自己學業未成,難於養家活口,故“力阻之”。

    後來去美國留學,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幾年。

    他們這樁婚事,也曾經發生過一點波折。江冬秀雖系名門女兒,但因父親早逝,舊家庭重男輕女,僅隨胞兄在私塾讀了一兩年書。後多荒疏,識字無多,又從小纏足,完全是一位舊式鄉村女子。她與自稱“新人物”,且在學人中小有名氣的胡適,在一些人看來,本就有差距。到胡適放洋留學,得了洋功名,村裏更是紛紛傳言,說胡適在外國娶了親,生了孩子,要與江冬秀解除婚約。胡適的母親起初並不相信,但傳說多了,也難免疑心憂慮,便去請胡適幼時好友胡近仁代寫家書,叫兒子勿違母命。

    其實,說胡適在外國娶親之事,也並非是完全的無中生有。

    1914年6月,在美國紐約州康乃爾大學的胡適結識了艾迪絲?6?1克利福德?6?1韋蓮司。在此後48年的歲月中,胡適因受韋蓮司的影響而獲益甚多,其生平事蹟也因有了與韋蓮司的交往而顯得更加豐富多彩。

    韋蓮司是一位奇女子。是康奈爾大學一位地質學教授的女兒,曾一個人住在紐約,學習現代藝術。她留短髮,穿着簡單隨意,是個典型的“波希米亞”先鋒派藝術家,走在紐約街頭,常招來行人批評的目光。她不但在外表上不拘傳統,在精神上也特立獨行。她冰雪聰明又興趣廣泛,即使在美國的“新女性”中也很突出。

    兩人結識時,韋蓮司還是康奈爾大學的學生。爲了造訪韋蓮司,胡適進了女生宿舍,這是他上大學四年來的頭一遭。

    胡適爲自己進女生宿舍找的理由是,這樣有助於他性格的發展。“十年之中,未嘗與賢婦人交際……吾十年之進境,蓋全偏於智識一方面,而與感情一方面幾全行忘卻,幾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他認爲自己“但有機警之才,而無溫和之氣,更無論溫柔兒女之情”,然後他決定“與有教育之女子交際,得其陶冶之益,減吾孤冷之性……”於是胡適在當天晚上第一次拜訪了女生宿舍,自視爲歷史性的第一步。

    胡適一開始還對自己說是在尋求兩性間“純粹而高尚的”友誼,可不久胡適就發覺他與韋蓮司的感情日益親密。他們的關係最終帶給胡適的是人格上的深刻變化。

    韋蓮司後來搬到紐約,胡適去那裏拜訪過她幾次。此後他也轉學到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能夠離韋蓮司近一些,也應是因素之一。一旦在同一城市,兩人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在一起。

    從韋蓮司的寓所俯瞰哈德遜河,參觀博物館、畫廊,在月光下的林子裏漫步……可以設想一下,一箇中國青年男子和一個“另類”的美國青年女子並肩走在紐約街頭,一定令不少行人驚訝搖頭。

    兩人有很多共同的話題:文學、藝術、東西方哲學、倫理,時局、戰爭與和平。

    胡適非常享受他們之間的談話,日記裏充滿着對韋蓮司的讚美,如:“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在另一處,胡適坦率地承認韋蓮司對他的影響:“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着正確之航線前進。然而,迄今爲止,除足下之外,還沒有人能給予吾如此之幫助,而這正是吾之所極需的。”

    1915年上半年胡適寫了幾首情詩,都是中文的,無疑是在抒發對韋蓮司的愛意。

    韋蓮司在給胡適的信中也以她“高格調的方式”承認他們之間的關係包含着“性吸引”。

    但是她認爲“最高層次的人”生活的真正意義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質性的”,因此她要胡適和她自己看重“性吸引”“本來的價值,自覺地拋開它的實用性”,要超越它而專注於“親近的、激發思想交流的慾望”。

    在一封信中韋蓮司把他們的關係定義爲“兩個最高類型的人”之間“精神上的”交往,說這一關係不應以世俗標準來判斷,而只能從“思想的範疇”來理解。

    兩人真心地相愛,是徜徉於自己創造的世界中的一對戀人,把藝術、文學和詩編織進自己的戀情之中。對胡適和韋蓮司這兩個“最高類型”的人來說,墜入情網肯定要觸動“自我”(self)的最深層次。用胡適自己的話說,他給韋蓮司的信裏有他真實的自我。

    胡適與韋蓮司的交往在1915年上半年左右達到了頂峯,這時候的胡適開始猛烈抨擊美國社會對男女青年行爲的束縛。

    他在一則日記中寫道:“蓋此邦號稱自由耳,其社會風尚宗教禮俗,則守舊之習極深,其故家大族尤甚。”

    他還拿美國與俄國進行比較,認爲俄國青年享有比美國更多的自由。他從俄國小說中讀到,俄國的青年男女可以在一起做各種事情,包括從事革命事業,彼此平等相待,不懷任何邪想。

    他認爲這纔是真正的自由,是美國保守的“老媼”所不能理解的。從胡適1916年初寫的一封信看,這裏的“老媼”,應該是指的是韋蓮司的母親韋蓮司夫人。那是封給韋蓮斯夫人的回信。信很長,流露出來的情緒有些憤憤然,這在性格平和的胡適是不尋常的。

    從胡適的回信來看,韋蓮司夫人的信很可能夾雜着焦慮,口氣也許有點傷人。或許她已經意識到女兒和胡適之間不尋常的關係,併爲之感到不安。她在批評美國年輕女子做事“不合習俗”時,所指應該是自己的女兒,藉機間接表明她不贊成女兒與一個“東方人”之間的友誼。種族的差異很可能是韋蓮司夫人認爲的“不合習俗”之處。

    胡適與韋蓮司夫人的關係總體上似乎是很好的,但是至少有時候她對胡適與自己女兒的密切關係感到不安,不願意讓他們在沒有旁人在場的情況下單獨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