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512章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
    1918年1月11日,曾與一班朋友去游上莊西面的上溪山口,憑弔明末遺民“采薇子”墓。

    采薇子墓修建於上金公路旁一片桑豆混種的農田中,四周青山環抱。墓地建得較爲簡陋,沒修墓道,需要穿過一片薯地才能來到墓前。新墓高約一米二,墓前矗立的花崗岩石碑上刻有“文化傳播者——采薇子墓”及立碑年份,並無其他文字及墓誌銘。墓地沒有半點奢繁之氣,其自然沉穩,毫不張揚的風格似乎更符合采薇子的隱逸之情。

    關於“采薇子”其人,據績溪縣舊志記載,清順治初年,有無名隱士由義子忠侍隨來績溪縣上莊上溪山(今上金山)一帶,衣衫襤褸,夜宿路亭,靠拾乾柴煮野菜度日,偶爾入私塾作詩文,文字工整,文理深奧,多數不被人理解。有人向其索取詩文,不用草稿搖筆揮灑而就,自署“采薇子”。據此推測此人必是具有民族氣節的南明王朝舊臣。南明亡後不願仕清而效仿殷商時期的伯夷、叔齊,不食周粟隱居首陽山,採野菜爲生並作采薇歌的故事。後來采薇子父子定居餘川村汪輔老家。康熙中期,父子相繼去世,當地汪姓村民將他們葬於上溪山口。

    乾隆初,當地文人汪雲尋訪采薇子故跡爲其立墓碑,題“采薇子墓”四字。

    胡適作了一首五言詩:“野竹遮荒冢,殘碑認故臣。前年亡虜日,幾個采薇人?”

    1月下旬,胡適留江冬秀在家奉侍母親,獨自一人回北京去了。

    胡適初到北大的第一個學期,由於忙於教學、家庭和婚事,在《新青年》上發表的文字不是很多,主要有白話詩《人力車伕》、《新婚雜詩》以及《論小說及白話韻文—答錢玄同書》、《歸國雜感》等文章。

    1918年1月,《新青年》編委會進行了改組,成員基本由北大教授組成,由胡適、錢玄同、李大釗、劉半農、沈尹默、高一涵、周作人等輪流編輯,不久魯迅也加人。自當月15日出版的第四卷第一號起,所有撰譯稿件均由編輯部成員負責,不再接收外來投稿,而且從這一期起,全部刊登白話詩文。

    1918年3月,胡適爲《新青年》寫了篇長文,他在3月17日的家書中說:“這篇文字將來一定很有勢力,所以我雖喫點小辛苦,也是情願的。”這篇胡適頗爲自信的長文便是1918年4月發表於《新青年》第四卷第四號的《建設的文學革命論》。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和《文學改良芻議》算得上是姊妹篇,前者也是後者接續。

    胡適所以寫這篇文章如他文章中所說:“我的《文學改良芻議》發表以來,已有一年多了。這十幾個月之中,這個問題居然引起了許多很有價值的討論,居然受了許多很可使人樂觀的響應。我想我們提倡文學革命的人,固然不能不從破壞一方面下手。但是我們仔細看來,現在的舊派文學實在不值得一駁。……他們(指舊文學)所以還能存在國中,正因爲現在還沒有一種真有價值、真有生氣、真可算作文學的新文學起來代他們的位置。有了這種“真文學”和“活文學”,那些“假文學”和“死文學”,自然會消滅了。所以我望我們提倡文學革命的人,對於那些腐敗文學,個個都該存一個“彼可取而代也”的心理,個個都該從建設一方面用力,要在三五十年內替中國創造出一派新中國的活文學。??我現在作這篇文章的宗旨,在於貢獻我對於建設新文學的意見。”

    對於??在《文學改良芻議》中提出的破壞性的“八不主義”:即一,不作“言之無物”的文字。二,不作“無病呻.吟”的文字。三,不用典。四,不用套語爛調。五,不重對偶:文須廢駢,詩須廢律。六,不作不合文法的文字。七,不摹仿古人。八,不避俗話俗字。

    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提出了建設性的四條:“一,要有話說,方纔說話。這是‘不作言之無物的文字’一條的變相。??二,有什麼話,說什麼話;話怎麼說,就怎麼說。這是二、三、四、五、六諸條的變相。??三,要說我自己的話,別說別人的話。這是‘不摹仿古人’一條的變相。??四,是什麼時代的人,說什麼時代的話。這是‘不避俗話俗字’的變相。”

    總而之言之,胡適說:“我的《建設新文學論》的唯一宗旨只有十個大字:“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只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方纔可有文學的國語。有了文學的國語,我們的國語纔可算得真正國語。國語沒有文學,便沒有生命,便沒有價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發達。這是我這一篇文字的大旨。”

    接下來,胡適說:“我曾仔細研究:中國這二千年何以沒有真有價值真有生命的‘文言的文學’?我自己回答道:‘這都因爲這二千年的文人所作的文學都是死的,都是用己經死了的語言文字作的。死文字決不能產出活文學。所以中國這二千年只有些死文學,只有些沒有價值的死文學。’

    “我們爲什麼愛讀《木蘭辭》和《孔雀東南飛》呢?因爲這兩首詩是用白話作的。爲什麼愛讀陶淵明的詩和李後主的詞呢?因爲他們的詩詞是用白話作的。爲什麼愛杜甫的《石壕吏》、《兵車行》諸詩呢?因爲他們都是用白話作的。爲什麼不愛韓愈的《南山》呢?因爲他用的是死字死話。……簡單說來,自從《三百篇》到於今,中國的文學凡是有一些價值有一些兒生命的,都是白話的或是近於白話的。其餘的都是沒有生氣的古董,都是博物院中的陳列品!”

    於是,胡適得出結論說:“因此我說,“死文言決不能產出活文學”。中國若想有活文學,必須用白話,必須用國語,必須作國語的文學。”

    今天,回過頭來看,胡適的這些話肯定是走了極端。雖然他在文章中做出說明:“讀者不要誤會,我並不曾說凡是用白話作的書都是有價值、有生命的。我說的是:用死了的文言決不能作出有生命有價值的文學來。”

    是的,白話作的書不一定有價值,文言做的書就一定沒價值嗎?當然,胡適在這裏是爲了大力提倡白話文,而我們也必須承認,和文言文相比,白話文肯定更容易表達思想和情感,也更容易有利於讀者的理解和領會。

    所謂人無完人,文章也應該是同樣。但是,胡適在文章中提出的:“是從文學一方面着想,若要活文學,必須用國語。如今且說從國語一方面着想,國語的文學有何等重要。”的思想在當時是至關重要。

    針對有人提出:“若要用國語作文學,總須先有國語。如今沒有標準的國語,如何能有國語的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