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42章 接任直隸總督
    袁世凱在山東巡撫任上二年,公平的說,他還是十分努力做事,也是很認真履職的。

    特別是在處理膠濟鐵路修築中的高密事件,和在庚子國難中保境安民,保護外國人等方面,表現得尤爲突出。

    此前他帶過兵,幹過外交,政.府工作他還是首次嘗試。這也爲他今後的從政,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儘管因爲鎮壓義和團被一些人恨之入骨,但還是被山東的士紳和很多民衆所稱頌。

    山東巡撫的二年,他自己也是很得意的。

    在後來的日子,他不止一次的和別人說,要想把事情做好,必須瞭解下情,可不能被假像所屏蔽。

    他是巡撫,不能什麼事都親歷親爲,怎麼才能瞭解到真實情況呢?

    他的做法是調查一件事,他總是派出不相干的兩夥人。調查回結果如不一樣,他就再派出一夥人,把調查的結果進行比對。

    他說,他不是不相信別人,但調查事情也要受能力和條件的限制。比如有的人喜歡先入爲主,誰先告狀信誰,誰先告狀誰贏。

    這二年他的仕途也收穫滿滿,從巡撫一下子躍升爲總督;而且是京畿重地的直隸總督,被稱做天下第一總督。

    一不留神,還有意外收穫,得太子少保銜。

    這雖然是個虛銜,但袁世凱可很看重。在很多年裏,他都喜歡別人叫他“袁少保”。

    說心裏話,參加“東南互保”他心裏是不落底的,是冒了很大的風險的。

    他和劉坤一、張之洞、以及他的恩公李鴻章不一樣,那些人把天捅個窟窿,誰能把他們怎麼樣?人家幾個人和慈禧什麼關係?

    自己不一樣,所謂殺雞給猴看,說不定上方正需要自己這樣的腦瓜皮薄的人。

    他爲什麼敢冒天下大不違參加“東南互保”?除了受李鴻章的影響,隨大幫之外,更主要的的是他同義和團的矛盾已勢同水火。有他袁世凱沒義和團,有義和團沒他袁世凱。

    那是一場豪賭,把一切都賭上了的豪賭。

    雖然,在那其間,他做了大量的補救,給落難的慈禧太后幾次送上大筆銀錢,事情遮掩得好像也可以。

    但他自己比誰都清楚,漏洞百出。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定他個抗旨不遵的罪。

    賭贏了的可能性是很大的,這一點他能夠想到。但贏得這樣的燦爛和輝煌,他還是很出乎意料的。

    到了直隸總督任上後,權力更大了,他幹得也就更得心應手,春風得意了。

    很多年後,他的孫子袁家誠在爲周醉天所著《千秋功罪袁世凱》一書的序言中寫道:“祖父啊,你到底是個什麼人呢?晚輩的我已成老夫,欣逢盛世,遂常漫步於海河兩岸,見大經路、新車站、種植園、造幣廠、官銀號、勸業會場、女子師範,居然都有你的足跡;警察、法院、選舉,也有你的身影:環顧直隸京師,水泥工業,京張鐵路,灤州媒礦……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可祖父的身影卻越來越朦朧,……”

    袁世凱在直隸總督的業績,周醉天在《千秋功罪袁世凱》一書中做了列舉。

    第一、中國警察制度的奠基人。

    關於這一點,周醉天寫到:“中國警察的締造者是誰?估計現在調查問卷,一百個人中可能有九十九個不知道,說了您別不信,中國警察的締造者是袁世凱,中國警察制度的奠基人也是袁世凱。”

    袁世凱怎麼想起創立警察,真不是他想搶這個頭功,搶這個發明創造權。怎麼回事,他是被逼的,是沒辦法的辦法。

    一九零零年七月十四日,外國人佔領了直隸的首府天津。位於河北大街關上的直隸總督衙門,也變成了一堆瓦礫。

    在這裏幹了二十五年總督的李鴻章,在那一年的九月二十九日,在廢墟上再次接過直隸總督和北洋大臣的官印,難過地坐在瓦礫上嚎啕大哭。

    因爲馬關條約,他被罵了五年多,現在罵聲還不絕於耳。又簽下了砸鍋賣鐵也很難還上的辛丑條約,國人會怎麼樣罵他,李鴻章能想不到嗎?

    可是,事不是他惹的,屎不是他拉的,他得去給人家擦屁.股。

    總要有這麼個人,事情總得有人去做,落到了他的頭上,只能認倒黴。

    如果把慈禧送上斷頭臺,肯定不用花這麼多錢。而且歸政光緒,中國的歷史就不知道怎麼寫了。

    袁世凱肯定是要掉腦袋的,被袁世凱玩得團團轉,還給他升官晉級,最後反而被他出賣。光緒是永遠都不會寬恕袁世凱的。

    但是,慈禧能甘心把命交出來嗎?不又是一場內亂嗎?

    國家還承受得起嗎?老百姓和後人怎麼看。

    別看現在大家都對她恨得咬牙切齒,但要是她大義凜然的爲國家上了斷頭臺,那老太婆說不定就成了英雄了。

    人嘴兩張皮,人們的吐沫星子也能把他李鴻章淹死。

    罵人能把人罵死嗎?李鴻章的死和全國的一片罵聲有關係嗎?我們不知道。反正,再次就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沒幾天,李鴻章就結束了他那被大家一直爭論不休的人生。

    在訂立“東南互保”協議時,還有一條。如果慈禧和光緒都一命嗚呼,大家本來是要推舉他爲新型國家的大總統的。

    據說這件事,中.山先生也是很贊成的。

    如果是這樣,恐怕就輪不上袁世凱當中華民國的第一任大總統了。

    這對袁世凱到未必不是好事,因爲,他有可能就沒有機會和條件去拉歷史的倒車而遺臭萬年了。

    汪精衛的孫子,看到他的爺爺奶奶在兩個人墓前,跪着的塑像,說了句非常公道的話:幹了壞事就要受到懲處。

    沒錯,還是筆者在前邊說得那句:每個人都必須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想不付出代價,就別做人神共憤的事。

    李鴻章對袁世凱是真夠意思,臨死之前還爲他做了最後一件事,舉薦他接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

    當然,德高望衆的劉坤一和張之洞也極力推薦他。

    對了,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談袁世凱創建警察吧!

    辛丑條約規定,天津外二十里之內不能駐軍隊。

    自從人的能動行爲逐步取代動物的本能活動,人類社會就陷入了一種自我矛盾之中。矛盾產生的原因是,人們還不能自覺的去做自己必須要做的事。

    也就是說,既然是必須要做的事,人們又不能或不願意心甘情願去做這件事,怎麼可以呢?社會不是就陷入了自我矛盾嗎?

    社會總是要頑強的爲自己開拓道路的。於是就產生了一個凌駕在社會之上的力量。

    這個力量調合矛盾,排解糾紛,甚至使用暴力去強制人們去做他們還不能自覺去做的事。這就是國家機器,我們有時也叫它暴力機關。

    有了國家機器,就要有武裝起來的人去執行這種強制。

    或者,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這個世界是需要秩序的,也就需要維持秩序的人。至少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這是必須的。

    這夥人的名字叫差役還是叫軍隊,並不重要。總要有人拿着武器去維持秩序的,不讓駐軍,誰去維持秩序?怎麼辦?

    這難不倒袁世凱,他當過外交使節,常和外國人打交道。

    他聽說過,外國有警察,他們和軍隊的職權不一樣。

    有些國家爲了防止軍隊利用槍桿子搞軍事政變,規定,軍隊除了國防,不經特殊授權是不能參與國家內政的。

    正常情況下,維持社會秩序,只能靠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