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43章 第一支警察部隊
    不讓駐軍就不駐軍,建立一支警察部隊不就完了嗎?

    人現成的,武衛右軍,自己的***正有一批老兵需要安置,那可是他的嫡系部隊。

    警察怎麼當,不會就學就培訓。

    於是他從武衛右軍中抽出三千老兵,請日本教官來當老師。這樣,中國這個古老的國家,就有了第一支警察部隊。

    中國第一個警察局也在天津成立,設南北兩個分局,各一千五百名警察。

    南分局管天津城區的治安,分局機關在金湯橋西。

    北分局負責西站、北塘、塘沽、秦皇島、山海關等地治安,分局機關在河北賈家口。

    三千名警察很快到達指定地點,開始執勤巡邏。

    接下來,袁世凱又在巡警總局建立直屬馬巡隊,河巡隊,拘留所、差遣隊、軍樂隊、電線巡警隊和偵緝隊等。

    警察的機構越來越完善了,袁世凱也是中國建立消防機構的首創者。

    一九零二年十月,袁世凱又從直隸抽調了二千名老兵,成立了鐵路巡警總局,負責京山鐵路的治安任務。

    局機關設在北京車站,受天津南警察分局管轄。

    這樣,中國第一支鐵路警察,也被袁世凱順理成章的首創出來了。

    普通警察的具體任務是負責消防、戶籍、衛生、車輛行走,戲院和妓院秩序、保護過境大員、緝查犯罪,收集情報等。

    警察的出現對維護社會秩序,大至兇殺案的偵破,小到里弄的衛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過去,這裏邊的很多事,是沒人管的,出了事也不知道找誰。要想解決問題,只能找官衙。那麼大的地方,就一個官衙,管得過來嗎?

    現在不一樣了,什麼事都有人管了,在袁世凱總督的天津,已經有現代國家制度的雛形了。

    和建立鐵路警察的同一年,袁世凱還在天津成立了第一個警察學校,培養警察官兵。

    女人的事,男人管起來有時未必方便。天津的警察還招了一批女巡警,女人也開始走出家庭走向社會了。

    一九零五年,袁世凱領銜上奏請行立憲,並在奏摺中建議派員出國考察,朝廷批准了他們的建議,決定派載澤等五大臣出國考察。

    當五大臣在北京火車站正準備登車時,革命黨人吳樾投擲詐彈,詐傷了十多人,迫使五大臣推遲行程。

    袁世凱派天津二百多警察前往北京偵破案件。

    他藉機建議在北京建立國家巡警部,被朝廷採納。

    第一任長官也是袁世凱推薦的。原天津巡警總局趙稟鈞任國家巡警部的侍郎,警察制度從天津被推廣到了全國。

    第二、創建中國法院。

    爲了更加明確的規範人的行爲,一九零二年,袁世凱、劉坤一、張之洞聯名上奏,要求修改和建全法律,並建議學習西方。還建議由沈家本和伍廷芳主持法律的修訂。

    到一九零九年,已制訂出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大清刑律》。

    一九零六年,在袁世凱的努力推動下,清**將刑部改爲法部,專任司法。大理寺改爲大理院,專掌審判。並設置檢察廳,在法部的監督之下,負責提起公訴。

    袁世凱在天津首先試行新的施法制度,主持制訂了天津的審判規則。按着這個規則,首次確立了司法和行政的分離,向着司法裁判權的獨立,邁出了重要一步。

    首次賦予審判官根據法律的的獨立裁判權,規定上司對裁判官的裁判沒有干涉權。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廢除了個人獨裁製,實行合議制度。

    在審判官和書記官之外,還設立了檢事官。設立預審官,對重大、複雜的刑事案子實行預審制。

    按照這個審判規則,設立了承發吏,擔當送達執行之事務;設立檢驗吏,擔當驗屍驗證等事務;設立司法警察吏,擔當搜查、抓捕,以及對判罰和刑罰的執行。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審判規則,提出了公開審判的原則,確立了四級三審制。

    最下級是鄉讞局,第二級是地方審判廳,第三級是高等審判廳,最後一級是大理院,相當於後來的最高法院。

    三審是:鄉讞局和地方審判廳爲一審,高等審判廳爲二審,大理院爲終審判決。

    和完善司法和審判制度的同時,袁世凱還在天津建立習藝所,有罪犯習藝所和遊民習藝所。前者是讓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學到一技之長,後者使無業遊民學到謀生技藝。

    爲了滿足對司法專業人員的需求,袁世凱在天津開辦了政法學堂,看守學堂,司法警察學堂。

    第三、創立了新型的徵兵制度。

    同八國聯軍作戰,聶士成的武衛前軍全軍覆滅。

    榮祿的武衛中軍被打散解體。

    董福祥的武衛後軍將慈禧一行護送到西安後解散。

    宋慶的武衛左軍也只剩不到一辦,完整保留下來的只有袁世凱的武衛右軍。

    雖然在山東,袁世凱增加了武衛右軍先鋒營,人數從七千人增加到了近二萬人,但直隸本身的防務加上京畿的防務,靠袁世凱手頭這些人是不夠的。

    加之老兵又抽出去做警察等,袁世凱到直隸總督任後,急需徵集新兵。

    袁世凱是個做事講求章法的人。

    爲了保證新兵的質量,袁世凱在小站募兵章程的基礎上,又主持制訂了募練新軍章程十一條和募兵八條。

    這樣一來,一個新型的徵兵制度也在袁世凱領導下建立了起來。

    募兵章程對新兵條件進行了嚴格的限制。

    年齡在二十到二十五歲,身高四尺八寸以上,能舉起一百斤,每小時能行軍二十里。

    吸食大煙,素不安分,犯有事案,五官不全,體質軟弱,有眼疾者一律排除在外。

    不但要看本人條件,還要看家庭背景。

    所徵之兵由各級官府推薦,要保證是當地固定人口,要查明住址和三代以內家庭人口和財產情況。

    流民、遊民、潰勇等身份不明者不得推薦。

    官兵按級別餉銀有明文規定,頭目每月餉銀五兩,正兵四兩二錢。

    頭目每月扣下一兩五錢,正兵每月扣下一兩,這些扣下的銀兩,每六個月派人送到家中。

    袁世凱最早的那個把兵士的餉銀直接交給其家部分的想法,在這裏終於得到了實現。

    要求地方官保護兵士的家屬,遇有訴訟有特別的照顧,軍屬免除部分的差役。

    這個章程保障了兵源的優良,提高了軍人和家屬的社會地位,減輕了軍屬的經濟負擔。有力地衝擊了人們多年形成的好鐵不打釘,好漢不當兵的老觀念。

    除此之外,袁世凱還幹了一件更出彩的事。把軍隊分成常備兵、續備兵、後備兵。

    常備兵就是現役軍人,時限是三年,享受全餉。

    三年期滿,退伍回家成爲續備兵,餉銀每月一兩,每年集訓一次,訓期爲一個月。

    續備兵期限同樣是三年,期滿後轉爲後備兵。

    後備兵每月餉銀半兩,每二年集訓一次。期限是四年,期滿後轉爲平民。

    遇有戰事,可隨時徵用續備兵和後備兵入伍。

    大量入伍的新兵需要練,需要訓。

    在袁世凱的極力推動下,清**成立練兵處。

    袁世凱是練兵的老手,大家都認爲他是不二人選。

    但袁世凱特別精明,他知道滿族權貴對漢人握有重兵猜疑心重,他把亦劻推到前臺總.理練兵。

    亦劻不懂軍務也不願意管練兵的事,主要管事的人都是袁世凱的人。

    練兵處設有總提調,下設軍令司、軍政司、軍學司。

    總提調是徐世昌,軍令司正使是段祺瑞,軍政司正使是劉永慶,軍學司正使是王士珍。副使也都是馮國璋、陸建章等人擔任。

    也就是說,都是袁世凱小站練兵的老班底,練兵處的軍權實際是牢牢掌握在袁世凱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