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恰逢夜暖知溫顧 >第四百六十六章 庭審辯論,金昌文的證詞
    金勝看到了溫想,她站在顧夜西后面。

    怎麼回事?

    緊接着,他看到了記者,大概有十來人,有些手裏拿着話筒,有些扛着攝像機,帶頭的是位很年輕的姑娘。

    金勝不認識李央央,只是稍稍看了她一眼,然後把目光移開,和顧夜西對視。

    顧夜西懶得搭理。

    他牽着溫想,緩步走進去。

    金勝盯着他們看,臉上的表情稍微有點失控。

    不可能、不可能!

    路過他的時候,顧夜西的腳步停下,這是第二次,他警告他,“你既然嫌金家那些破事不夠,我可以滿足你坐穿牢底的願望。”

    顧夜西側目,目光冰冷。

    金勝定在原地,一動不動,他的後背都是冷汗,彷彿有一隻手握住他的腳踝,往下拽,把他從人間拽向地獄。

    這種感覺,像死亡。

    金勝把頭擡起來,看顧夜西的背影。

    他的表情終於變了,像見了鬼似的。

    半個鐘頭後,開庭。

    公訴人、辯護人、證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審。

    書記員請旁聽人員保持安靜,開始宣讀法庭規則……旁聽人員必須認真遵守,這是最後一句。

    “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

    “請審判長、審判長入庭。”

    “請大家坐下。”

    書記員轉身,“報告審判長,公訴人、辯護人已經到庭,被告人金昌文已提到候審,法庭準備工作就緒。”

    審判長敲法槌,“現在開庭。傳被告人金昌文、廖恕到庭。”

    王晴天和居簡風都來了,談明和沈依人也在,顧夜西走過去,簡單打了個招呼,談明把手舉起來,揮了揮,“hi~”

    顧夜西沒搭理他。

    談明,“……”

    媽的,老子的熱情餵了狗。

    金昌文和廖恕作爲共同被告,被分別帶上來,兩位法警退到他們身後,手放在身側,站得筆直。

    這時,法官敲槌。

    “被告金昌文,原名蘇中斌,男。被告廖恕,原名丘向英,女。帝都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照《刑法訴訟法》,今天在這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帝都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縱火殺人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和第31條的規定,被告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也就是說,被告人如果認爲上述合議庭組成人員以及書記員、公訴人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本案公正處理的話,依法可以申請上訴人員迴避。被告人聽清楚沒有?”

    金昌文,“聽清了。”

    審判長,“被告人金昌文,你是否申請回避?”

    金昌文,“不迴避。”

    審判長,“現在開始法庭調查,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來,“十六年前,蘇中斌夥同丘向英以殘忍手段殘害燕殊、陳芸夫婦,後人爲製造前灘名邸火災,導致燕殊、陳芸夫婦在內一家六口,另有一位保姆喪生。證明上述事實地主要證據有:證人燕遲證言、鑑定書,被告人供述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爲蘇中斌、陳芸夫婦犯罪事實確鑿,犯罪性質惡劣,本院爲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打擊刑事犯罪,現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特提起公訴,請依照《刑法》規定對被告人蘇中斌、丘向英二人予以懲處。此致,帝都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被告人,公訴人剛纔宣讀的起訴書聽清楚了嗎?”

    金昌文,“聽清楚了。”

    審判長,“被告人蘇中斌,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金昌文轉頭,看了眼旁聽席。

    該來的,都來了。

    他答,“我沒有殺燕殊。那晚我是聽了別人的吩咐,那個人答應我,事成之後會給我一筆錢,燕殊是自己撞倒了花瓶,他是自己摔死的!”

    居簡風手放在膝蓋上,稍稍收緊。

    “阿遲。”沈依人叫了他一聲。

    他拳頭鬆開,放好。

    沈依人伸手,輕輕握住,她什麼話也沒說,把另一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撫摸的動作很輕、很溫柔。

    審判長,“下面由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詢問。”

    公訴人,“被告人蘇中斌,公訴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實再次對你進行詢問,你必須如實回答。聽清楚了嗎?”

    金昌文,“聽清楚了。”

    公訴人,“被告人蘇中斌,你與燕殊是否認識?”

    金昌文,“認識,但不熟。”

    公訴人,“你們什麼關係?”

    金昌文,“燕殊是我太太的僱主。”

    公訴人,“案發當晚你潛入前灘名邸是早有預謀,還是心血來潮,你說有人指使你,那個指使你的人是誰?”

    金昌文,“當時我家境貧瘠,只能靠着小偷小摸維持生計,事發當晚,我本來只是想去燕家拿點值錢的玩意兒置換的,可沒想有個人找到了我,他讓我殺了燕殊。”

    此話,半真半假。

    公訴人,“那人是誰?”

    金昌文看了眼顧夜西,把視線收回來,“不知道。”

    旁聽席上。

    顧夜西面色如常。

    溫想轉頭,伸手拉了拉他的外套,用嘴型說:別怕,清者自清。

    顧夜西握住她的手。

    溫想眉心輕皺。

    他的指尖冰涼,像冰塊一樣。

    公訴人接着問,“那個人讓你殺了燕殊,所以你動手了?”

    “沒有。”

    金昌文不承認,“我沒有殺他,他是自己從樓梯上滾下去的!”

    火從衣帽間着起來,燕殊夫婦的屍首也是在樓上臥室被發現的,難道他在燕殊摔下樓後又將他擡到了臥室?

    這樣做動機呢?

    沒有。

    他完全多此一舉。

    謊話,是站不住腳的。

    公訴人提醒他,“如實回答,否則罪加一等。”

    金昌文的嘴巴很硬,撬不開的。

    他說,“這就是實話!”

    公訴人眯了眯眼睛,看向廖恕,“被告人丘向英,我們已經對遺留在火災現場的斷指做了基因匹配,結果證明你是丘向英本人,也就是燕家的保姆,關於這點你有沒有辯解的?”

    廖恕垂首,“沒有。”

    公訴人,“燕家於你,有知遇之恩,而你卻包藏禍心,以極端殘忍的方式殺害他們,嚴重踐踏道德、法律底線,關於這點你有沒有辯解的?”

    廖恕沒擡頭,“沒有。”

    “不是她,她沒動手。”

    說話的,是金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