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怪談盛行之後 >第三十九章 原主的自白
    【另外,我確定星月姐也是假面舞會的一員,但我找不到她。

    或許她來這裏的時間恰好都和我錯開了;或許她在更高的祭壇;又或許她僞裝得實在太完美,我無法通過面具辨認她,但我想她一定在這裏。

    我不明白她爲什麼要離開我們,也不理解爲何要不辭而別,但我相信她有着必要的理由,她做任何事都有必要的理由……】

    周銘眨着眼,盯着筆記本上那行字許久。

    根據筆記的內容,原主循着星月姐留下的線索,去了某處遺蹟,獲得了進入這個舞會的資格。

    但關於平星月爲何要留下指引的筆記,動機又是什麼?周銘卻無法理解。

    光是這麼點隻言片語,他根本什麼都無法知道。

    “唉,暫時先放一放吧。”周銘嘆氣。

    當務之急,還是得看一看那個“肉與靈的分離”的儀式。

    他進來這裏,就是爲了阻止自己的精神繼續惡化。

    周銘翻到最後原主寫肉與靈的分離儀式那一部分:

    【這種儀式在目前的科學理論中,被歸類爲邪教儀式,但其實它的原理和現代咒具製作流程非常相似,也需要虔誠的祈禱。

    只不過咒具的祈禱是對心態的要求,而這個儀式則是對行爲的要求。

    儀式的過程很簡單,就是殺戮人類,在殺完之後勾畫法陣,然後把屍體拖到裏面進行祈禱就能獲得那位未知神明的加持,暫時隔絕異常肉體對精神的影響,所以這個儀式被叫做肉與靈的分離。

    據說方法來自於這個遺蹟,爲什麼能夠起效應該已經無法知曉了,畢竟這個遺蹟並不是這個世界的產物,如果沒有那個碑文的存在,可能這種儀式也無法被破解。

    但要記住,肉體和精神的分離只能是暫時的,祭品的多少和時間間隔,對分離時間有着巨大的影響,頻繁的獻祭和一口氣獻祭很多人命,並不能大幅延長分離時間。

    並且肉體異化越是嚴重,分離所需要的祭品也就越多。

    也就是說,這個儀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瘋狂的問題,但能夠緩解和拖延。

    如果當事人體內的咒力沉積長期維持穩定的水平,那麼只要定期舉行這種儀式,就能長期保持清醒的神智。

    雖然我留給你的身體不太行,但也並不是很糟糕,我與別人不大一樣,我發瘋並不是因爲體內咒力沉積過度,而是遇到了一些詭異的事情,導致精神受到了特殊的影響。

    所以你不必擔心會變成我一樣,只要好好利用那套服裝和這個儀式,我相信你會沒事。】

    這段文字下方是一個複雜的法陣圖案,以及一段看不懂的文字。

    旁邊的註釋還解釋說,這段文字是所祈禱神明的名諱,但因爲這些文字是異世界的文字,所以發音未知,在舉行儀式時,必須在腦海中想象文字的形態才能祈禱成功。

    “殺那三人是因爲這個原因嗎?”周銘皺眉道。

    他猜到了那三條人命的用途。

    但周銘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如果換做是他,他不會殺無辜的人,而會選擇殺十惡不赦之徒。

    又翻過一頁。

    下一頁筆記由零碎的碎紙片拼成,彷彿被人撕碎過,但又重新拼好。

    【現在我作爲一個過來人給你一些警告,那是我爲自己自大付出的代價。

    隱者這條路註定通向瘋狂,我在踏上旅途之前就已經做好了準備,甚至已經想好了必要時自殺。

    我循着星月姐的筆記進行未知探索前,就已經下定決心獨自一人前往,不帶上阿偉和思言,因爲旅途太危險,筆記中也寫了那是危機四伏的探索。

    我本以爲自己能夠辨認自己的精神狀態,但我錯了,大錯特錯。

    如果瘋狂能被當事人自己所識別,那麼又怎麼會叫做瘋狂呢?

    在我寫下這段話時,我已經殺了三個無辜的人,一個牆外的黑市頭目、我的房東,還有我小學的班主任老師。

    他們都成了我的儀式祭品。

    一開始我並不是這樣的,我挑選的儀式祭品都是一些徹底瘋掉的人類,或是失控的咒術師,還有荒野上那些喪盡天良的匪徒和混蛋,我絕不會選擇像他們這樣的人。

    但最後,我還是沒能洞察失控的前兆,我回過神時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了。

    我先是殺死了那個黑市的頭目,因爲他在販賣違禁的致癮藥品。

    然後我殺死了我曾經的小學老師,如果你的經歷和我相似,應該也被她教訓過,她有體罰學生的習慣,並且曾經因爲精神虐待,讓一名學生抑鬱跳樓。

    最後我殺死了房東,因爲房東常常脅迫騷擾隔壁的女房客。

    另一個我,你注意到了嗎?

    他們的確不是什麼好人,但除了那個頭目之外,另外兩人不該死,牆外有太多比他們壞的人。

    混亂的時代造就了混亂的社會環境,除了牆裏還算太平,外面已經成了法外之地。

    在外面沒有遵守道德的必要,道德在牆外就是累贅。

    荒野上的人性格扭曲,但這並非他們本性如此,因爲這個世界本身已經扭曲了,活在其中的人唯有適應。

    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我也扭曲了。

    我還記得我是怎麼處決他們的,虐殺時狂熱的心情,還有興奮和激動,現在回想起來我很痛苦,甚至寫字的手都在發抖。

    我在殺戮和處刑時,完全覺得自己是一個正義使者,那種感覺就像我做的是一件絕對正確的事,即使神明臨場都會爲我感到欣慰。

    那種不正常的正義感持續了很久,在我舉行儀式之後的好幾天才冷卻下來,那時我才注意到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

    瘋狂不會被自己察覺,瘋了就是瘋了,從瘋的那一刻起,自我就已經消失。

    這就是我後悔的原因,因爲我沒有同伴,我捨棄了同伴自己上路。

    如果我帶着同伴的話,至少他們能知道我變成了什麼樣的人,至少有人能阻止我,至少有人能殺死我。

    我不確定之後我還會變成怎樣,就連現在寫的這些文字,我也保持懷疑。

    雖然我自認爲現在是清醒的,但我也知道自認爲的清醒和現實相去甚遠……所以你就自己分辨我這些胡話吧。】

    再次翻頁,下一頁是醒目的幾個大字——【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那你就嘗試說服我吧,不要把我留給另一個我的筆記撕掉,除非你覺得你的確瘋了。

    當然,我也不會撕掉你的筆記,我們倆誰對誰錯,就讓其他人來評判吧。】

    “這是什麼意思?”周銘皺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