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旨也不是要講惡鬼食人嘛,這種誌異怪談的小說每天都有人量產一大堆,要是我真這麼寫了,保不齊稿子就會像響凱寫的東西一樣石沉大海,就算我伸頭舔破編輯的鞋,編輯都不會理我的!
雖然每一個作家都想寫自己想寫的,但是也要考慮到大衆的審美因素,不然又有誰會去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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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爲這是一起尋常又不尋常的兇殺案,只要天一亮,我就能看到許多警察在我家附近拉起一條條警戒線,盛放屍體的白色擔架進進出出,一連幾個月鄰居們茶餘飯後的話題都是這起可怕的兇殺案。
可是第二天,東岸太太照舊站在門口,給要上班的先生打好領帶,小女兒在旁邊抱着爸爸的腿腳不撒手,想要他留下來帶自己出去玩。
「......或許,只是我看錯了呢?」
次日黎明前,那樣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又一次響起來了。
只是這一次,就不是上次那個穿着黑色西裝的男人了,而是換成了一個打扮豔俗的中年女人,穿了一身像是花街流行的和服,上面大朵大朵地扎染着紅色的芍藥,那份紅色和血液交融在一起,流淌進漆黑的夜裏。
第三天,是一個模樣粗俗的平民。
第四天,是一個手持長杆煙槍的商人。
第五天......
第六天......
每天都有不一樣的人來分食這可憐的東岸太太的血肉,然而一樣的是,每天早上,東岸太太都會一如既往地站在門口,和夜裏死去的女兒,一起送丈夫去上班,看起來完全不像遭受過什麼攻擊。
難道都沒有人發現這可怕的事實嗎?
很遺憾,都沒有。
每當我鼓起十二萬分的勇氣,想要把這些事情告訴旁人的時候,他們都會用驚訝的眼神看着我,接着,便笑道:「xx,你居然從家裏出來了?你不怕人啦?」
就好像我是什麼珍稀動物一樣!
而我說的話,就更沒有人聽了。只有在附近一帶商場工作的佐野先生願意聽我說完,可他也不相信,只是說我是聽錯了、看錯了,這都是我長久憋在屋子裏,把自己搞瘋了,眼前出現了幻覺;要麼就是我做了個噩夢,把夢當成真事了。
我沒有!
我氣得渾身發抖,但是無濟於事。
食人的聲音越來越嚴重,每天晚上都會出現,甚至已經不限於在我不看或者偷看的時候纔有,現在已經到了就算我站在牀邊夠着頭往裏看,都能瞧地一清二楚了。
我逐漸對這樣的聲音麻木,哪怕伴着窸窸窣窣的聲音入眠,我都能睡的依舊香甜。
來分食的人越來越多,從單人到多人,從陌生人到熟人,裏面甚至有那天聽了我故事的佐野先生。
東岸家院外的桃樹似乎是生病了,紅色的桃花沒過幾天就謝了,像是被火烤過一樣,掉落的花朵的周邊都泛着不自然的灼燒痕跡。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我自己也在食人的人羣裏面。
我終於明白了。
「原來我是真的病的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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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裏的時候我又犯了難,究竟要不要寫死東岸太太呢?
現實中的小桃沒有死,但是女兒變鬼,丈夫被老闆吃了,可故事裏的她沒有真的遇到鬼呀,那我該如何處理呢?
算了,還是春秋筆法吧,反正讀者都比我還厲害,會自己腦補的。
我自暴自棄地想,在紙上寫下了最後的結局。
主角聽到奇怪聲音和看見奇怪畫面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可社交恐懼的症狀卻奇蹟般地漸漸痊癒了,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了,每天去工作、正常時分曬衣服,不用再警惕可能出現在背後的人。
當主角可以輕鬆自在地出入茶舍酒居,與大家一起閒聊今日發生的事情時,心中的愉悅就像看着身上的泥垢被搓掉一樣地暢快!
就這樣,他加入了鄰里間的嘮嗑大軍,聽到了有關那個“貌美賢良的東岸太太”的許多有趣的逸聞。
這些內容也就是小桃在被贖身前的經歷,以及旁人對她這樣一位從花街張見世從良後的指指點點的說法,這些都是我用血鬼術從那幾個地痞流氓那裏聽來的傳言,並非我有意捏造。
其內容之下流污穢,我在此處不做任何陳訴,總之你們懂得就好。
但主角卻忘了,他別人不同,他是能看見、能聽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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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一天,我在疼痛中醒來。
我能瞧見我的身體,但卻一動不能動,只能眼睜睜地看着自己被分食啖盡血肉。這一次,食人鬼們不再是背對着我了,我將他們的臉瞧地一清二楚:
裏面有我的父親,有我的兄弟,有我在家鄉的那些家人和鄰舍,有我學校裏的同學,甚至有附近每日與我談天說地的鄰居......
對面東岸家院外的桃花早就凋謝地七零八落,葉子也全部都枯萎了,整棵樹就像是徹底病入膏肓,就像我那愈加嚴重的病情一般,只能迎來死亡的那一天。
劇烈的疼痛在我周身泛開,原來這一次,輪到我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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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意地放下筆,瞧瞧昨天我新買的鐘表,已經快到下午五點了。
時間剛剛好,來得及讓我去一趟京都警視廳,把被我找理子以違反禁刀令的理由舉報進去的蜜璃和杏壽郎保釋出來。
我可真是一個帶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