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慢放開我,牽起我的手。我擡起頭,看着忒彌斯女神像,心中滿是暖意。
也許這一切,都是女神的指引。
“左然。”
“嗯?”
“左律師?”
他一臉的“拿我沒轍”,認認真真地糾正:“叫我左然。”
我存了些壞心眼,故作爲難地看着牽在一起的雙手,若無其事地揉揉他的手指,“可是,左律師現在的樣子太嚴肅了,我很難改口。”
偷偷擡眸,發現他託着下巴在認真地思考,還試圖勾脣,那模樣像極了爲了應付要拍照的父母而強行露出笑容的小孩。我控制不住脣角的笑意,也控制不住眼裏的乾澀。
隨意選了條路,我和他在公園裏慢慢地逛。
我拄着拐,走路慢,他配合我慢慢走。好像要這樣,走過一輪輪春秋。
“羅莎,我……很嚴肅?”
“沒有。”
完了,他不會還在努力地笑吧?
擡頭一看,他皺着眉,很是苦惱。
好吧,我的錯。可是突然改口,怎麼都覺得很奇怪,我得想個辦法化解這份尷尬。
“左律師,你剛剛叫我什麼?”
“羅莎。”他不解,“怎麼了?”
我停下腳步,捏了捏他的手,故意擺出認真的神情,“問題在這。你叫我羅莎的時候,都是在工作。所以我很難改口。不如這樣,你先叫我‘莎莎’,好不好?”
他緊皺的眉頭慢慢放鬆,暢快地點頭,“莎……”
纔剛唸了一個音,他就把眼神從我身上移開了。臉頰漸漸變粉,甚至連耳根都紅得不行。沒料到他的臉皮竟然能薄到這種程度,聯想他剛剛正兒八經地讓我改口,我頓時也變得有點不好意思。
這、這怎麼回事,我不是老色批嗎!我不是一天到晚黃段子開車嗎!怎麼、怎麼改個稱呼就害羞到臉熱啊!
“你、你要不好意思,就還是叫我羅莎吧!”
“不。”他握緊我的手,快走兩步轉身面對我,專注的神情讓我在他的眸子清晰地看見自己害羞的倒影,“莎……莎莎。”
我一愣。
他像是突破了自我,“莎莎。”
叫我的時候,他專注而溫柔。似乎本人都沒意識到,他如今的笑容,比方纔那強行咧嘴的笑,要好不知多少倍。
“嗯。左……左然。”
淦。笨蛋情侶。
意識到我們是情侶之後,我只覺得更加害羞,臉頰燙得不行,下意識握緊他的手。
不知站了多久,才捨得鬆開手,拄着拐繼續往前走。
忽然,眼前出現了一個船頭模樣的造景,《泰坦尼克號》裏羅絲和傑克在船頭的一幕浮現在我眼前。我取出手機,拍了張照。左然的聲音在我頭頂落下:“要上去看看嗎?”
我笑了笑,“瘸着呢,那樓梯太窄了不好上。不過,我想回顧這部電影。也不知道哪裏能看?這種老電影,電影院應該沒放了吧。”
我記得大數據中心有很多電影可以買,花個十幾塊錢就可以看無數次。晚上回去看好了。
“去我家吧。”
嗯?去、去他家!?
他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這句話給我帶來的衝擊,坦然地邀請:“我有這部電影的重製版光盤,清晰度還不錯。”
意識到是自己想歪了,好不容易涼快下去的臉又燒了起來。
“呃,好啊。等等,在那之前,回一趟律所吧。”
他不明所以,但點頭同意。
一同慢慢悠悠離開公園,再一次坐上副駕駛室,脣角不受控制地一直勾着,壓都壓不下來。他坐入駕駛室的時候,我沒能忍住,轉頭看他。彼時他正把車鑰匙插入鑰匙孔,輕輕擰轉,準備倒車的手點了點屏幕上的倒車按鈕。
興許是心態發生了變化,明明是司空見慣的場景,此刻卻突然覺得,他認真的模樣好迷人,他握着方向盤的手好好看,他倒車的模樣真帥……
我怕不是傻了吧!
律所放了假,所有人都不在,就是要加班的也回家加班,堅決不留在辦公室,某種意義上讓我鬆了口氣。
“這是……”
“打開看看。”
我坐在座位上,忐忑不安地擡頭,卻沒有避開他探究的視線。已經沒有必要了,誠實一點,直面他,也直面自己的心,纔是我現在最需要做的事。
他小心地拆開包裝紙,取出盒子裏的領帶夾和袖釦,眼裏寫滿了溫柔,“謝謝,我很喜歡。”
只這一句,我的眼前便模糊了。我努力笑,努力揚起燦爛的笑,在他乾脆利落取下自己領帶上的領帶夾後,拿過我送他的領帶夾,比着原來的位置,認真地給他別好。他不再動作,任我拉起他的雙手,取下原來的袖釦,換上我給他買的袖釦。
他用指腹揩去我的淚痕,“別哭。”
“我沒哭。”握着他的手,緊緊貼在臉頰上,“我很高興,我是在高興呢。我沒哭。”
朝窗外看去,陽光正好。
淚水已停,此時此刻,我的心中滿是歡愉和感動。
僅僅因爲,此時與我十指交握的,是我發自內心喜歡了好久好久的,左然。
“左然。”
“嗯?”
“餓了。”
他一聲輕笑,“一起喫午飯吧。”
“好。去哪裏喫?”
“我給你做。想喫什麼,我們一起買。”
“好啊。”
前方道路的風景由熟悉變陌生,他熟稔地把我帶到他家附近的購物中心,下車前不忘在中央扶手箱裏取出一枚硬幣。
除去兩隻手都拄柺棍實在讓我不太爽以外,和他並肩而行,看他挑選商品,偶爾向我徵詢意見……這一切是那麼的陌生又自然。
這是第一次和他這樣逛超市,我心情很好。
“莎莎,想喫什麼?”
“炸……”
“不許說炸雞,辛辣刺激都不行。”
“……”
我都戒口多久了!出事到現在,已經快五個月了!五個月,由於早晚飯都被左然承包,午飯陪着程澄不喫油炸食品,晚飯受制於左然,我到現在沒喫過一口炸的!
“……烤雞行不?”一人退一步咯。
左然根本不給我反駁的機會:“不行。”
我眼睜睜看着他買了一條魚、一把油菜心、一塊排骨、一盒瘦肉還有幾塊豆腐,越想越覺得委屈。這交往才幾個小時啊?怎麼就開始被管着了?是哪裏出了問題?
我極爲認真地開始對告白過程進行復盤,直到他忽然停下腳步,我茫然地擡起頭,才注意到他略帶擔憂的神色。
“什麼時候才能丟掉柺杖?”
他很認真地在替我考慮。
炸雞,好像也沒什麼好喫的。
“左然,我想喝牛奶,買一點吧?唔,這個季節有沒有蜜桃賣?沒有啊,那應季的有好喫的嗎?你幫我挑,好喫就行,啊,不過我很怕酸,不要太酸的。大青棗?我喜歡!蘋果——不太喜歡,因爲要削皮。你來削皮?那好,買一點吧。蘋果怎麼挑啊……”
買了一大堆食物,這一回他沒再讓我先下樓,而是自己先提着東西過去,把車開到電梯口,快到了纔給我打電話。
想幫忙的心火被手中握着的柺杖給揍滅。
看來這忌口,還是得老老實實了。
坐電梯下樓,入眼就是他站在副駕駛旁邊。見我來了,他快步上前迎我,替我開了門,又幫我放好柺杖,和以往無異。我看他在車頭繞行一圈,眼神不經意間就落到他放在中央手扶箱的手機上。手機還沒滅屏,打開的是通訊錄界面,我清晰地看見我的名字前被加了個“a”,一躍成爲通訊錄最頂端的存在。
在這個世界裏,這種操作應該是二十年前很流行的。
明明是老古董的做法,我怎麼就美滋滋的呢?
我拿出手機,在他上車的間隙,打開通訊錄找到他的聯繫方式。標記是“左然”,公司寫的“忒彌斯律所”,十分中規中矩的標法,是我對待剛認識的陌生人時,最爲常用的標記方法。
點開,在他的名字前,有樣學樣地加了個“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