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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東門黃犬

    等待時機成熟,趙高乘機說“當初沙丘密謀,李斯的角色舉足輕重。如今陛下已即位皇帝,宰相仍是宰相,他的意欲已經顯而易見,要陛下割土地,封他當王。陛下不問我,我有話也不敢說,既然問我,我亦不敢隱瞞。宰相大兒子李由,是三川郡郡長,故楚王國領土上的那羣盜匪,像陳勝之流,都是宰相鄰縣的子弟,雙方有濃厚的鄉情。所以盜匪們在故楚王國領土上,公然橫行,經過三川城下,李由都不攻擊。我聽說李由跟盜匪之間,書信來往頻繁,因爲沒有得到實質證據,所以不敢向皇上報告。尤其是,宰相主持政府,權勢比陛下還大,我也不敢冒犯。”

    嬴胡亥怒火中燒,要對付李斯,但怕不瞭解實情,於是派人去洛陽調查李由跟盜匪勾結情形。李斯得知情報,才明白他已陷於險境,於是上奏撻伐趙高說“趙高無論懲罰或獎勵,大權跟陛下沒有分別。從前田恆當齊國國君簡公姜壬的宰相,偷竊國君的恩德和權勢,對下收買人心,對上收買羣臣,最後終於殺掉姜壬,奪取齊國,這是家喻戶曉的史蹟。如今趙高心狠手辣,行爲奸險,個人財富遠超過田恆,仍貪得無厭,不停的追求利祿,在皇宮用事,權力僅次於君王。劫持陛下的威信,猶如韓玘當韓王韓安的宰相。陛下如果不勵精圖治,恐怕不日事變。”

    嬴胡亥說“什麼話?趙高不過區區一個宦官,從不因爲安適而放縱,也不因爲危險而變心。潔身自愛,謹慎忠誠,是靠他自己的努力,纔可以升遷到今時今日的地位。以忠貞作爲進身之階,用信譽保持官職,實在是一位賢才,而你卻懷疑他,爲什麼?我如果不信任趙高,教我信任誰?告訴你,趙先生精明廉潔,幹練而有魄力,對下深切瞭解民情,對上合乎我的心意,你不可說他的壞話。”

    嬴胡亥寵愛趙高,已經鬼迷心竅,恐怕李斯把他殺掉,就把李斯上奏的話,完封不動告訴趙高。

    趙高說“宰相所害怕的,只剩下我,我一死,他就是他口中所說的田恆。”

    這時,天下大亂已成,地方政府紛紛解體。關中軍隊晝夜不停向東出發,進剿盜匪。秦軍兵敗如山倒,爲了挽回大局,右宰相馮去疾、左宰相李斯、將軍馮劫,聯合上奏章說“關東盜匪羣起,連連派軍征剿,殺戮很多,而盜匪更多。禍源來自戰士戍邊和苛捐雜稅,以及水陸運輸、諸般苦役。請求暫時停止阿房宮工程,削減邊防軍輪調次數。”

    嬴胡亥青筋暴現,搓手頓足,大怒說“掌握政權的好處,在於隨心所欲,無拘無束。領袖有權,部下有責,沒有人敢爲非作歹。四海之內,均臣服於我。從前,姚重華、姒文命,雖然當了尊貴的君王,卻關切窮苦,處處爲人民着想,怎麼可以效法?先帝在國王位置上興起,統一世界,如今天下昇平,鎮壓四周蠻族,爲的是安定邊境。興築宮殿,不過表示心情得意,你們都看到先帝功績。我自從即位,兩年之間,盜匪四起,你們不能撲滅,反而要求取消先帝國策,對上不能報答先帝,對下更不盡忠於我。要你們坐在尊貴的位置上幹什麼?”

    下令逮捕,隨便找一個罪名處刑。馮去疾、馮劫自殺。李斯不願自殺,獨自向監獄報到。嬴胡亥命趙高擔任判官,宣稱李斯、李由涉嫌叛亂,同時逮捕他們的親屬和朋友門客。

    趙高審判李斯,僅苦刑拷打,就多達一千餘次,李斯不堪嚴刑迫供,只好承認罪狀。李斯願意自認謀反,不願自殺的原因,是自認爲對國家立過大功,又有辯才,而且事實上他並沒有謀反,相信終可以洗刷清白,沈冤得雪。

    等逃過苦刑,再給嬴胡亥上奏章,希望嬴胡亥醒悟赦免。因此在獄中上書說“自從上任宰相以來,治理人民,已三十餘年。最初秦王國疆域狹小,土地不過一千里,戰士不過數十萬人。我竭盡能力,鞠躬盡瘁,祕密派遣大批間諜,攜帶黃金白玉,到各國遊說,而我們暗中加強軍力,整頓思想教育,擢升戰士勇將,尊崇對國有功人士。威脅韓王國,削弱魏王國,逐一擊破燕趙,消滅齊楚,終於兼併六國,生擒他們的國王,擁護先帝即位天子。之後,北方驅逐胡人、貉人,南方戡定百越部落,展示秦王朝強大。更建議統一度量衡、文字,推行普及全國,樹立秦王朝的威望。這都是我的罪行,早就應該死。幸蒙皇上准許我繼續效力,命才延長到今天,請求陛下垂念!”

    奏章呈遞上去,先到趙高之手,趙高順手便把它扔到垃圾堆裏,冷笑說“囚犯有什麼資格上奏摺!”

    然而,這也使他提高警覺,決心堵塞最後一個漏洞。於是派遣他部下十餘位門客,冒充御史、謁者、侍從等,宣稱奉皇上命令,複查李斯案情。李斯以爲他的奏章生效,據實回答:絕對沒有謀反。假的大臣回報後,趙高責備李斯不肯合作,再加苦刑拷打。若干次之後,李斯畏懼皮肉痛苦,再有人來詢問時,只好繼續自誣。

    後來,有一天,嬴胡亥果然派遺親信前來複查,李斯無法辨識真假,不敢輕易更改口供。嬴胡亥得到回報,感謝老天爺說“要不是趙高,幾乎要被李斯出賣。”

    嬴胡亥派往三川調查的欽差大臣,到三川時,三川郡郡長李由,已被楚國大軍格殺。欽差大臣回到首都咸陽,正逢李斯被捕下獄。欽差大臣證明李由並沒有謀反,但趙高向嬴胡亥報告,卻恰恰相反,說欽差大臣已證明李由確實謀反。

    於是李斯被認定罪大惡極,罪無可恕,判處五刑,先在臉上刺字,削鼻,砍下雙腳腳趾,用鞭活活抽死,再斬首,剁成肉醬,在咸陽大街上腰斬。李斯被押出監獄,綁赴刑場途中,第二個兒子也一同處決,他轉頭對兒子說“我們牽着黃犬,同出上蔡東門,追逐狡兔,恐怕再也不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