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諸侯爭霸 >第四百五十四章 禮義廉恥
    所以說秦始皇嬴政,喜歡任用那些治獄的官吏們,又到底是具體的體現在了哪些地方呢?

    總不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信口雌黃地說秦始皇嬴政,居然這麼喜歡任用那些治獄的官吏們。

    結果在秦始皇嬴政的手底下,卻連一個在歷史上知名一點的酷吏都沒有吧,那未免也太名不副實了吧。

    又或者是像某一種近乎無賴一樣的觀點認爲,秦始皇嬴政的手底下,之所以沒有那些在歷史上知名一點的酷吏。

    那全都是因爲如果按照酷吏的標準來看,秦始皇嬴政手底下的所有依照秦國法律辦案的官吏,全部都是酷吏。

    好好好,這麼會狡辯是吧,如果這麼說的話,那確實是有一點善戰者無赫赫之功的那個味道了。

    但是問題同樣也來了,如果全天下的秦國官吏都是酷吏,那麼漢高祖劉邦,是不是也曾經是一個酷吏了呢?

    至少漢高祖劉邦,曾經也是秦始皇嬴政統治集團中的一員,雖然官職不高只是一個亭長,但這肯定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而且如果秦國的所有官吏,全部都是所謂的酷吏,那麼在整個秦朝的天下,又將要掀起多麼大的刑獄,又要死多少人呢?

    畢竟酷吏這個東西,不是你說他是酷吏他就是酷吏了,肯定要是大興刑獄、嚴刑峻法的官吏才能夠被稱作酷吏吧。

    就秦朝當時華夏大地上的那麼一點人口,真的就夠這全天下的這麼多秦朝的酷吏們殘殺的嘛?

    而且也還是那個老問題,全天下的秦國老百姓們,讓秦始皇嬴政手底下的酷吏們這麼巧立名目的殘殺。

    怎麼就不在秦始皇嬴政還活着的時候,起義造反呢?居然就這麼躺平讓酷吏們殺了個十多年的時間。

    這真的合理嗎?結果秦朝的總人口數量,居然還不減反增地上升了,這可真是奇了怪了。

    另外秦國的法律雖然嚴苛了一點,但是秦國的那些官吏們,還真的就未必能夠算得上是嚴格執法、鐵面無私的酷吏標準。

    否則西楚霸王項羽的叔父項梁,也就不能在多次觸犯了秦國的律法之後,卻還總是能夠安然無恙地逃脫秦國法律的制裁了。

    至少從這一點來說,秦朝的部分官吏,就還不配被稱之爲是一名酷吏,因爲他們這些徇私枉法之人還不夠格。

    而且如果秦朝的官吏們,真的都是所謂的酷吏的話,那麼說不定齊國、楚國、燕國、韓國、趙國、魏國。

    他們這六個國家逃出去的那些貴族遺老遺少們,早就被秦國的酷吏們給清除乾淨了,說不定秦朝的國祚還能夠長久一點。

    所以總不能就因爲秦朝的法律嚴苛了一點,就非得說所有執行秦國法律的官吏們,就全部都是所謂的酷吏吧?

    再嚴苛的法律,也終究是由人來執行的,而華夏自古以來又都是一個人情社會,所謂的法理不外乎人情,大抵就是如此了。

    而且這個所謂的秦國法律,到底是嚴苛還是不嚴苛,又嚴苛到了一個什麼程度,其實還是兩說呢。

    至少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當中,對於秦朝法律的相關記載,就和考古出土的秦簡內容完全對不上。

    其中的誰是誰非,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反正漢朝在奪取了秦朝的天下之後。

    基本上就是全盤繼承了秦朝時期的法律制度,只是廢除了其中的一些殘酷的肉刑。

    但是也並沒有徹底廢除掉所有的肉刑,而是仍然保留了其中的一部分肉刑,可見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之下。

    肉刑的手段雖然殘酷,但是對於維護法律的權威和社會的穩定,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的。

    漢朝也是一直到了漢文帝劉恆在位的時候,纔開始徹底地廢除了絕大部分的肉刑,讓肉刑一度進入了廢止狀態。

    但是偶爾也仍然會有恢復,比如說漢武帝劉徹,對太史公司馬遷施以的腐刑,也就是閹割等等,就是其中的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也許單從這些肉刑的施刑手段來看,確實是很殘酷,畢竟動不動就是在臉上刺字、割鼻子、砍手砍腳、閹割、死刑等等。

    光是聽起來就十分的嚇人,而且也確實是真的很殘忍,有句俗話說得好:殺人還不過頭點的呢。

    這又是割鼻子,又是砍手砍腳和閹割的,也太殘忍了,好像還不如直接殺了痛快一點呢……看來活閻王還得是我啊。

    所以說還是那句老話,在看待歷史問題的時候,不能單純地以後世之人的眼光和道德標準,去看待和審視歷史中的人物和事件。

    就比如說在秦朝的法律當中,確實是有很多殘酷的肉刑,但是這些肉刑也不是秦朝發明的啊。

    更不是秦始皇嬴政發明的,而是自古以來就有的一種殘酷的懲罰手段,本質上還是爲了要教化民衆。

    除了秦國以外的齊國、楚國、燕國、韓國、趙國、魏國,他們這六個國家,乃至是春秋時期的一衆小諸侯國。

    也大都存在着肉刑,而且就算是不割鼻子,也不砍手砍腳或者搞閹割了,難道還能沒有死刑不成?

    所以天下的烏鴉一般黑,各個國家也全部都是這麼幹的,只是以後世之人的觀感看來,有些難以接受而已。

    再加上秦國這種依法治國的國家,相較於其他國家的鬆散制度,在法律制度上肯定也要更加的嚴格和健全了那麼一點。

    如此一來,以當時人民普遍的開放程度和野蠻程度,面對如此嚴格的秦國律法管制,確實是會覺得秦國律法嚴苛。

    沒有錯,就是開放程度和野蠻程度,後世之人總是會下意識地認爲,古代的人都是生活在封建禮教時代。

    社會的風氣一定都是極端保守的、不開放的,老百姓們也一定都是非常溫順和喫苦耐勞的,就跟馴化好了的綿羊一般。

    但是事實上卻絕非如此,因爲封建禮教的建立,其實是一個很漫長的教化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突然一下子大家就都接受禮儀教化了,瞬間就變得講文明、懂禮貌了起來,知道了什麼叫做禮義廉恥,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封建禮教對人們的教化過程,大概也就是讓社會風氣從極端開放,慢慢過渡到了極端保守的一個漫長過程。

    而這個教化的時間進程,應該也就是從上古社會,一直持續到近代的晚清吧,實事求是的來說。

    這兩個極端其實都不怎麼好,極端的開放就等於是極致的自由,所有人都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