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好孕:皇后娘娘她日日求被廢 >第 418 章 從平民到太后
    宣德十四年,五月三十日,明仁宗朱高熾之髮妻、明宣宗朱瞻基之母,皇太后張氏因病崩逝於仁壽宮。

    禮部爲她上諡號:誠孝恭肅明德弘仁順天啓聖昭皇后,並與仁宗合葬於獻陵,附祭於太廟。

    她這一路走過來殊爲不易,卻又比許多人幸運。

    從平民被選爲世子妃,然後又成爲了太子妃,再一步步地走到皇后、皇太后的位置,如今想想,再回頭看看就如同夢境一般。

    侯門貴女也好、公門貴女也好,都不如她的命好。

    這其中,不是沒有危險,也不是沒有坎坷,前有公爹想廢太子,後有侯門貴女想上位。

    可是,她都一步步走了過來,成爲了大明朝的皇太后,下體庶民,上教君王,沒人能說出她一個不好的字來。

    張太后逝世,讓北平城陷入了哀傷,皇帝下旨輟朝百日,並素服三年,並令百官素服一年。

    其餘皆按太后所說,一切從簡,不許向西南等地報喪,停靈滿百日後,便入葬了獻陵。

    張太后的陪葬品不多,她只把自己的鳳冠還有朱胖胖給她的那些首飾,同些許喜愛的東西帶上而已。

    簡樸了一輩子的她,到死也沒有奢侈過一回。

    朝堂上,雖然大臣們覺得,太后去世不報喪有點不太合適。

    可太后的懿旨拿出來以後,他們也就沒話說了。

    沒辦法,你總不能讓兒子違背母親的意願吧?

    別的朝代不清楚,但是在漢人的朝代是不太可能的。

    就算要違背,也是皇帝自己的事,他們這些大臣,可堅決不敢這麼幹,生怕到時候給皇帝背黑鍋。

    交趾。

    雖說想瞞着他們,可這事是怎麼也不可能瞞的住的,所以朱瞻基,還是私底下寫信告訴他們了。

    信中說祖母怕他們因難過而分心,所以特不許告知,吾兒在前線定要竭盡全力,免得辜負祖母的臨終期望。

    朱祁鈺和朱祁銘,那都是受到過張太后疼愛的孩子,聽說祖母去世,便都忍不住抱頭痛哭。

    他們一致認爲,像祖母那麼好的人,不說長命百歲,至少去世時,兒孫們都應該在榻前纔是。

    特別是朱祁銘,只見他紅着眼眶站起來道:“二哥,我想回京,我想回去,給祖母磕個頭。”

    至親去世,他連個頭都磕不上,他心裏難受。

    “三弟,別胡說。”朱祁鈺還有理智,他哽咽着道:“祖母不告訴咱們,就是想咱們安生打仗。”

    “只要咱們把仗打好,祖母在天之靈自然會高興,不比咱們回去磕頭強麼,而且爹肯定也是這麼想的。”

    “三弟,爹的身子也不好,我私底下問過太醫院,爹的身子……自中毒以後算是毀了一半。”

    “你現在回去,定會氣着爹,別到時候再氣出個好歹來……”

    這時候要是跑回去,別說爹了,估計母后都氣得吐血。

    聞言,朱祁銘先是團團轉,然後提着劍揣着槍就衝了出去,嚇得朱祁鈺連忙追了上去。

    “三弟,你做什麼去?”

    這熊孩子,咋這麼不聽勸呢?

    “去襲擊敵營。”朱祁銘握緊劍道:“早點把這仗打完,也好早日回去,把該磕的頭給祖母補上。”

    還有,他爹那個樣子,也不知道還能活幾年,別等他打完仗,他爹也沒了,那他可受不了!

    張太后的喪事辦完後,朱瞻基便開了個兄弟妹間的家庭會議,把張太后的給大家留的東西都拿了出來,並且一一分給了弟弟妹妹。

    衆人本來就是王爺,衣食住行都是有定例的,再加上張太后教導得好,幾人都不是不懂事的人。

    所以,沒人覺得嘉興公主也有一份有什麼不對。

    倒是嘉興公主有些感動,捂着臉哭了好一會兒。

    朱瞻基輕聲道:“母后已去,咱們活着的人還要繼續生活,咱們生活得好,母后在天上纔會高興。”

    “朕雖然是皇帝,你們雖然是貴爲王爺和公主,有偌大的錢財,可也要謹記,不可以奢靡浪費,明白嗎?”

    倒不是缺那點兒,主要是這種風氣不能長。

    兄妹三人自然是滿口答應,他們在張太后教育下,本也沒有其他王爺那麼奢侈,頂多就是喝個花酒什麼的。

    公主更不用說,這個身份,買點名貴的首飾並不算奢靡,只要不是那種用金盆子洗腳就行。

    至於張太后給老大的東西,朱瞻基自然而然便全交給景舒了,連看也沒咋看,他一向不管這些事,只管花就行。

    景舒整理完東西,抹護膚品的時候順便和朱瞻基道。

    “今日看着嘉興妹妹那樣,我心裏倒是有些感慨。”

    朱瞻基放下了手裏的書,擺出了認真傾聽的架勢。

    景舒嘆道:“我和我姐姐,陛下想來是知道的,我們兩個,便沒有嘉興妹妹那麼好的命,家族興盛全靠我倆,可父母卻沒爲我們打算過。”

    她還好,怎麼說還是皇后,可他們就沒有想過,沒有嫁人的胡善圍,晚年生活該如何麼?

    怎麼,就能那麼理所應當呢?

    “說起這事。”朱瞻基此時道:“我想了前幾日風靡一時的案子,一位父親因爲常年偏心幺子。”

    “甚至謀奪大兒媳婦的嫁妝,拿去給小兒子花銷,他兒媳婦受不了,便成日說些難聽的話。”

    “大兒子受不了,提出分家,他父親惱羞成怒,居然活活把大兒子打死了,她兒媳婦去攔公爹,也被打死了。”

    “老子殺自己子女,是不論罪的,可兒媳婦不是他的閨女,親家找上門來,把他告上了衙門。”

    “這事不管民間,還是審判的官員都各執一詞,有說公爹也是爹,而且那女子攛掇夫君分家本就不對,被打死了也是活該如此。”

    “還有的說,就算兒媳婦有錯,可也不是他家的親生閨女,怎麼也不能打死,應該徒幾年,或者流放纔對。”

    “娘子,你猜猜,此案最後是怎麼判的?”

    古代同現在不一樣,現在父母打自己的孩子都會被教育。

    而在古代,打死也是沒有責任的,這就是禮法。

    所以代王世子當年進京告父,沒受到皇帝譴責已然是好的了。

    景舒想了想,試探性地道:“按照大明的律法,無故打死人,就算是兒媳婦,那也該徒個幾年,或者流放千里吧?”

    對的,在古代,關係越親近的,打死人就越不用負什麼責任。

    當然咯,兒子打死自己老子,肯定是要砍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