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161章 南察風波(卅八)質變
    這種事不僅現在有,甚至在原歷史還導致了所謂“晉商賣國”的說法。

    當時建州女真在遼東崛起,努爾哈赤於萬曆四十六年起兵反明之後,也很重視聯絡漠南蒙古各部。而皇太極繼承汗位後,更通過各種軟硬兼施的手段,對蒙古採取了更積極的策略。

    爲了打壓建州女真,大明曾拉攏和扶植海西女真如葉赫部。但在萬曆四十七年,在經歷了薩爾滸戰敗,開原、鐵嶺失陷,葉赫被攻滅等一系列挫敗之後,大明開始轉爲扶植漠南蒙古察哈爾部。

    察哈爾是大元皇帝、蒙古大汗親領的汗帳。早年大明與土默特達成和議,但沒有和察哈爾達成類似的封貢條款,然而彼時面對咄咄逼人之勢的後金,本着“敵人的敵人就是盟友”的原則,大明開始主動封賞察哈爾。

    察哈爾林丹汗也頗有野心,試圖在漠南蒙古諸部重新確立他的大汗地位。而積極經略漠南蒙古的後金,自然與試圖在漠南蒙古當中確立自己地位的察哈爾林丹汗隨即發生直接軍事衝突。

    1626年的二、三月間,聽說努爾哈赤在寧遠城下剛被袁崇煥擊退的消息,察哈爾林丹汗唆使內喀爾喀五部聯兵侵擾後金。

    然而努爾哈赤雖然在寧遠城下碰了袁崇煥這根釘子,但其實這件事的意義主要是袁崇煥吹噓出來的,努爾哈赤並沒有受到多大損失,軍力依然旺盛,因此立即對內喀爾喀發動反擊,同時採取分化瓦解手段。

    這場戰事非常順利,內喀爾喀原本遊牧在遼西到赤峯的西拉木倫河一點,他們被後金擊潰逃散後,後金與察哈爾之間就沒有緩衝地帶,直接相鄰了。

    1627年,爲拉攏敖漢、奈曼部,後金與察哈爾再度發生衝突。外強中乾的林丹汗爲了避開後金兵峯威脅,在這年做出一個舉動——西遷。

    如同多米諾骨牌一般的連鎖效果就在這時出現了——後金在遼東崛起,文攻武略,向西南征服或拉攏漠南蒙古,與察哈爾部興兵向抗;察哈爾不敵,只好也向西遷走,壓迫原本在宣化和晉北邊塞外的喀喇沁和土默特。

    1627~1628年初,西遷的察哈爾,與土默特-喀喇沁聯軍,在張家口外、歸化城等地多次交戰。原本強大的土默特此時已經明顯腐化,聯軍逐漸不敵。1628年二月,喀喇沁塔布囊緊急派遣使者向後金求助,希望締結共同對抗察哈爾的同盟,請求天聰汗皇太極發兵。後金得到了再次發動西征戰役的機會。

    1628年九月、1629年十月和1632年五月,後金發動三次針對察哈爾的西征。最終在1632年五月的這一次,抵達土默特部歸化城(呼和浩特)。

    後金來到歸化城,還獲得一個意外的收穫:得到了利用土默特部的名義,與大明展開馬市貿易的機會。

    當年六月中旬和下旬,皇太極自歸化城南下,分別向大同得勝堡和宣化張家口明朝守軍致書,要求索取原先明朝給予察哈爾部的歲賞銀,並按照過去與土默特的例子,開放邊市貿易。

    同時,他在邊牆外陳兵宣威,做出一副整兵備戰、即將攻城,“要麼和談,要麼開打”的樣子,對這兩地明軍進行威懾。

    1632年是崇禎五年,大同和張家口的明朝守將,肯定早就知道明清兩軍在遼東和遼西一帶常年的戰事,但他們沒有料到清軍這麼快來到土默特蒙古,出現在遙遠的晉北和張北地區。在嚴重缺乏防禦應對措施的情況下,大同和張家口兩地明軍很快都選擇向清軍妥協。

    “六月十四,得勝堡明軍遣使十六人至營貢獻,牛兩隻,羊八隻,綢緞四匹,茶葉一百八十四包,菸葉六包,白糖三十九包,冰糖九包……”,而清軍“回贈來人各羊一隻”;“六月二十八,宣府守將遣使議和”。

    於是,在張家口明軍守將私下與清軍達成議和的局面後,明軍守將縱容當地商人與清軍進行馬市貿易。張家口當地百姓和商人,自然是以山西人爲主。明末的“晉商”就是如此和清軍發生了聯繫。

    冒用他部名義,與大明展開馬市貿易和封貢來往,一貫叫作“挾貢”、“挾賞”,這種現象在當時蒙古、女真各部裏都很常見。比如說當察哈爾部與大明關係緊張時,明朝對他關閉馬市。察哈爾就長期冒用內喀爾喀巴林、烏齊葉特兩部的名義,到廣寧挾貢,到開原馬市挾賞,明廷對此也並沒有過多幹預。

    在韃清入關前,清軍和清軍的八旗買賣人,就是藉助土默特的名義,到大同和張家口來和晉商做貿易,利用的是當年隆慶和議後開邊塞馬市的有利條件。張家口當地一些晉商,就在明朝地方軍政官員的許可下,和冒土默特之名的清軍做買賣。

    至於晉商出長城,到塞外甚至後金境內去活動,包括所謂向後金“提供情報”等描述,則沒有正史依據,都是無根據的傳聞。

    換句話說,貿易是有的,不僅後來有,其實現在就已經有了。但要說這就是賣國,至少從大明的法律層面而言,卻還談不上。

    察哈爾現在也被禁止貿易,但察哈爾有好幾個渠道可以獲得大明的產出,包括與土默特某些非把漢那吉直屬部落的“走私”,包括以內喀爾喀兩部名義在廣寧(李成梁駐地)合法私市,乃至於在東侵葉赫之前從葉赫手裏獲得——此前也說過,葉赫經常充當二手販子。

    但申時行知道王錫爵這個說法是故意混淆貿易性質:察哈爾從土默特、葉赫乃至於內喀爾喀獲得大明產出,都是轉手買賣,相當於多了一層“經銷商”,價格上肯定不那麼划算。

    大明之所以此前也沒怎麼追究,理由也在這裏:既然禁肯定禁不住,讓察哈爾多花點冤枉錢也不算太虧,睜隻眼閉隻眼也過得去。

    然而這一次曹簠所言的情況卻不同,李成梁這次恐怕是直接和察哈爾進行的交易,雖然具體情況還不清楚,但可想而知的是,原本那一層“經銷商”的利潤肯定被李成梁和察哈爾分吃了,雙方都可以賺得更多。

    而這樣一來,大明朝廷方面還能滿意嗎?顯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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