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20章 北洋遠征(十六)
    而爲了獲得發展殖民地的資金和證明殖民地的前途,哥倫布還特意挑選了500名“最好的男人和最好的女人”運往西班牙的奴隸市場進行販賣,開啓了臭名昭着的美洲奴隸貿易。

    除此之外,哥倫布還將剩下的一千多個印第安人奴隸拉到廣場上,讓所有西班牙人隨意挑選,想要多少就給多少,以促進殖民地的發展和賄賂那些西班牙殖民者。

    但因爲當時的西班牙殖民者還不多,並且許多人此前已經奴役了一些印第安人,所以最後還剩下大約400個印第安人老弱沒人挑選。這時西班牙人才饒過他們,讓剩餘的印第安人全部滾開,結束了這樁慘劇。

    當時的殖民地官員記載,一些印第安人婦女爲了能儘快逃離西班牙殖民者的魔爪,甚至連孩子都不要了:

    “她們(印第安人女性)害怕再被抓住,爲了更好地逃離我們,就把嬰兒隨便丟在地上,開始像絕望的人那樣拼命逃走。有些人翻山越嶺、過河涉水逃得這樣遠,逃到離伊莎貝拉殖民地七八天路程的地方。”

    西班牙殖民者獲得印第安人奴隸後,會讓其代爲耕種土地、服侍自己或是進行各種各樣繁重勞苦的工作,比如淘金、挖礦等。

    在此過程中,大量印第安人痛苦地死去,而爲了彌補殖民地的勞動力短缺,西班牙殖民者不斷地抓捕或強制印第安人爲奴,以作爲補充或販賣,因此許多印第安人村莊被夷爲平地,大量印第安人被強制爲奴。

    嚐到奴役印第安人甜頭的哥倫布,爲了獲取黃金並向西班牙朝廷證明殖民美洲的前景,於1495年正式對印第安人實行了殘酷的貢稅制。

    哥倫布宣佈:全島的印第安人都處於西班牙殖民政府的統治之下,而每個成年的印第安人都必須向殖民地政府繳納一定數量的黃金或棉紗,以作爲不被殺死的條件。這種強迫印第安人貢納黃金和財物的制度就是貢稅制,就是西班牙殖民者當時蒐集黃金的主要手段!

    貢稅制非常殘酷,按照規定,每個年滿14週歲的印第安人每3個月就要向殖民地政府繳納能裝滿一個“鷹鈴”的金沙或金塊,而印第安人酋長則要每2個月就向殖民地政府繳納一個裝滿黃金的葫蘆。

    如果印第安人居住的土地上沒有黃金礦藏,那麼就要每三個月繳納25磅重的棉紗或棉布,以作爲黃金的替代品,否則嚴懲不貸。

    當殖民地政府稱重完印第安人繳納的稅賦,確保合格後,會給繳清貢賦的印第安人一枚蓋了印章的銅牌,讓其戴在脖子上,防止受到新的勒索或被徵稅人員處死。

    這種貢稅制度非常不合理,定的稅賦標準太高了,印第安人難以按時完成。西班牙人是以自己最初從印第安人手裏收繳到的黃金和棉布作爲規劃稅賦標準的來源,但問題是這些黃金和棉布都是印第安人經過數代人積存才積累下來的,所以顯得財物豐富。

    當積存數代的財物被上繳給殖民地政府後,印第安人就拿不出更多的黃金和棉布了,只能去河流或溪流中淘金或日夜編織棉布。這顯然導致了一系列的災難和反抗,迫使西班牙人降低了一半的標準,然而這依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雖然西班牙人在美洲殖民地上對印第安人使用了貢稅制,但因爲當地匱乏黃金和其它財物,所以西班牙殖民政府用了幾年時間,屠戮了大量印第安人也沒能獲得大筆黃金。

    其非但未能賺回殖民美洲所花費的全部資金,甚至連殖民地最基本的物資供給都不能保證穩定,這使得許多西班牙殖民者聚集起來發動多次叛亂,以反抗哥倫布和殖民地政府的統治,要求更多的好處和權力。

    最終,隨着叛亂次數和規模的越來越大,以哥倫布爲首的殖民地政府爲了挽回叛亂者的支持,不得不滿足他們的要求,於1498年正式在美洲建立了一種名叫分配製的殖民制度,給予了每個西班牙殖民者許多好處和權力。

    這一制度,大抵就可以看做是“委託監護制”的起源和前身。

    然而此時出現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矛盾:西班牙人在美洲早期實行的貢稅制和分配製,實際上都是殖民地政府和殖民者們私自實行的,是一種非官方制度。他們根本沒有與西班牙朝廷經過任何溝通,就私自瓜分了原屬於西班牙國王的土地和臣民,還將印第安人變爲了奴隸。

    在這個過程中,西班牙朝廷非但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好處,殖民者奴役印第安人的舉措還影響了西班牙朝廷的稅收——因爲按照西班牙的法律規定,只自由人才有交納年貢的義務。

    因此,以西班牙國王和王室成員爲首的西班牙朝廷,與美洲殖民者和殖民政府之間存在着分歧和矛盾,兩者雖然都對印第安人實行剝削,但具體的剝削方法和方式有着很大的差異。

    西班牙朝廷想通過某種和平的方式,將印第安人變成自己的直屬臣民,就如普通西班牙人一樣,然後通過政治和經濟手段對印第安人進行剝削和統治。

    而殖民者則想將印第安人變成自己的私有財產,然後隨意奴役、買賣和殺害,或是掠取印第安人所創造的全部勞動成果,並不想與西班牙朝廷分享印第安人勞動產出的利益。

    在對待印第安人的態度上,西班牙朝廷主張溫和地對待印第安人。特別是爲了推行天主教,發展更多的基督徒,西班牙朝廷還常常下令要求殖民者善待印第安人,並引導他們皈依天主教,成爲天主的信徒和西班牙國王的臣民。

    比如西班牙雙王在1493年5月29日寫給哥倫布的敕令上就嚴詞強調道:“探索航行的首要目的是改變印第安人的信仰,探險者們必須極其善意並充滿愛心地對待印第安人,促進印第安人與西班牙人之間的友好關係,我們將懲罰任何虐待印第安人的人。”

    但西班牙殖民者則對更改印第安人的信仰沒有任何動力,他們只對壓榨剝削印第安人的勞動成果有興趣。而且,如果印第安人改信天主教,變成了基督徒,那麼按照基督徒不能奴役基督徒和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教義,西班牙殖民者就不能再肆意剝削印第安人了。

    於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改信天主教的印第安人數量都很少:不是印第安人不肯信,而是西班牙殖民者壓根就不用心推廣。

    由此則引發了西班牙雙王及其繼任者們,連續不斷地將意志堅定的傳教士派往殖民地進行傳教等政策變化。今天出現在“馬尼拉和談”中的桑托斯司鐸,就是“五大教派”的代表,從他可以參加這樣級別的會談,也可以看出此時教會對殖民地的影響變大了許多。

    總而言之,在西班牙朝廷、殖民者和美洲印第安人三方的拉鋸戰後,最終西班牙殖民者和殖民政府不得不對奴役印第安人的現有政策進行更改和妥協,如此才推動新式殖民制度——“委託監護制”的產生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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