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20章 北洋遠征(十八)
    把委託監護制給遠征艦隊高層說清了,幾名參加談判的“高官”們表情和表現各不相同,而最先發表意見的居然是勳貴的代表朱應楓。

    朱應楓,這個名字一看就知道他是出自成國公一系,且與當代成國公朱應楨同輩。

    的確,他是朱應楨的堂弟,其祖父正是老成國公朱希忠的弟弟、前錦衣衛大都督朱希孝。不過,朱應楓並非朱希孝的嫡孫,而是庶孫,且家中排行老四,地位並不怎麼樣。

    朱應楓地位雖然一般,但好在成國公府家大業大,他成年之時還是分到一點家當,除了住處之外,約莫還有兩萬兩銀子。

    他也算是個狠人,當時一咬牙,將兩萬兩銀子一把梭哈全砸進了成國公府的船隊裏頭,取得了一艘武裝運輸艦兩成半的股份和分紅——也就是四分之一艘船。

    這裏順便提一句,成國公府雖然家大業大,但他們家的船隊真不是朱應楨一個人的。組建船隊的時候,甚至還與時俱進地學了京華一手,搞了一把“股份制”,凡未出五服的族人都可以自由參股,股本就看你自己能拿出多少來。

    朱應楓當時的股本在其中只能說不大不小,他仗着自己在錦衣衛有個百戶掛名拿俸祿,打的主意是“就算全虧了,老子也餓不死”的念頭。

    沒多久,這廝就發達了。畢竟是庶出的孩子,他平時還挺節省,不鬥蛐蛐不遛狗,有錢就繼續往船隊裏投,結果兩年之後,他就擁有了兩艘武裝運輸艦。

    朱應楨覺得這堂弟還不錯,開始對他有了些親近,朱應楓乾脆就趁勢說想辭了錦衣衛的差事,專心搞海貿。朱應楨當時頗有些喫驚,但仔細和他討論之後還是同意了。

    於是朱應楓辭了官,專門負責起成國公府的海貿事務。這一次出征,勳貴一系裏頭他大概能算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位,至少從血緣上來講,他還屬於成國公的近支兄弟。

    朱應楓此時開口道:“這個什麼委託監護制,我先不論他那些什麼監護主之類的玩意兒,就這個制度的根本便已經壞了規矩。按照他們這個制度,整個呂宋都是他們那個國王的了,是國王授權給下面的總督,總督再授權給那些監護主……

    而我們剛纔已經表明過觀點:呂宋是大明的屬國,怎麼處置它不是西班牙人說了算,只能是我大明說了算。司令,依我之見,他們怕是不肯放棄這個什麼委託監護制的,那咱們也甭跟他們廢話,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手底下才能見真章。”

    朱應楓畢竟身份擺在這兒,他這一表態,高振炘不好不說話,只能道:“眼下的問題其實不在於能不能打,打是肯定能打的,咱們這一仗若要說打,十成十能贏。但麻煩在於我家老爺擔心把西班牙人打跑了,他們連個落腳點都沒有,會影響海外的銀子過來。”

    朱應楓皺了皺眉,問道:“那高司徒對此有何交待麼?我是指,哪些方面是可以讓步的,哪些方面是不可以讓步的?總不能咱們白打一仗,這呂宋還真就成了西班牙人的地了吧?”

    “那倒不會。”高振炘道:“老爺的意思,不僅呂宋要收回,甚至整個‘菲律賓羣島’都必須完成統一,也就是說全部歸屬於呂宋。”

    後世有個誤解,以爲歷史上的“呂宋”是包括整個後世菲律賓的,其實不然。呂宋最多隻是菲律賓羣島北部的呂宋大島,甚至連呂宋大島都不一定能全算。不過,它的核心統治區域倒就是在馬尼拉一帶。

    《漳郡志》雲:東洋有呂宋、蘇祿諸國,西洋有暹羅、占城諸國。今東西洋商舶載在令甲者,東洋則呂宋、屋同、沙瑤、玳瑁、宿霧、文來、南旺、大港、筆架山、密雁、中邦以寧、麻裏呂、米六合、高藥、武運福河、侖岸塘、呂蓬。

    這個記載其實並不是很確切,尤其是所謂東洋西洋之類,劃分比較模糊。不過,這裏頭還是有一些名詞值得注意,比如“呂宋、屋同、沙瑤、玳瑁、宿霧”之流,就是當時菲律賓羣島的幾個主要國家(當然有些名字和後世的主流翻譯有區別)。

    至於現在,“菲律賓總督府”是把這些地方全部看做自己“轄區”的,也統統歸納進了“菲律賓羣島”之中。

    高務實的目的也很明確:以上這些地方,但凡是西班牙菲律賓總督府認定的轄區,都必須統一到一個“呂宋王國”之中,然後整體成爲大明的屬國——哪怕只是名義上的,也就是所謂朝貢國——那也可以。

    總之,高務實就是要打包全收,不要搞得零零散散,屁大個菲律賓還給他整出五六個王國來。

    這麼一來就有點麻煩了。土地,高務實全要;生意,他也不肯放棄。

    不過,此時不論是高振炘還是朱應楓都沒想到高木三忽然表達了異議。

    只見高木三一臉猶疑地道:“我家老爺前知五百年,後知五百年,天下博學莫過於老爺者。是故,老爺定是知曉嘉靖年間呂宋舊事的,但小的愚鈍,實在不明白在這般舊怨之下,老爺爲何還執着於‘呂宋’之名。”

    高木三是廣東人,此前又是在南洋艦隊做事的,因此他“知曉嘉靖年間呂宋舊事”,然而高振炘是高務實新鄭老家出來的家丁,而朱應楓不必說了,“老北京”是也,所以他們二人對這段話完全不明所以,聽得一頭霧水。

    “什麼嘉靖年間呂宋舊事?”朱應楓愕然問道:“發生過什麼事……能算舊怨?”

    高木三也有些意外,暗道:難道此事只有咱們南方靠海喫飯的人知曉?

    於是,他便說起了這樁舊事。

    其實何止是舊怨,事實上這其中有一樁血案。在明朝嘉靖年間,大明帝國與“呂宋”之間曾經發生過一樁歷史血案,而這則血案說到底,是嘉靖皇帝誤信讒言而引發的。

    大明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北方俺答汗叩關,南方苗人龍許保聚衆起事,沿海倭寇橫行,接二連三的內憂外患讓大明國庫日益空虛。

    正當此時的嘉靖皇帝爲餉銀愁白了頭時,大臣閻應龍、張嶷就上疏曰:“呂宋機易山素產金銀,採之,歲可得金十萬兩、銀三十萬兩”。嘉靖帝頓時眼前一亮,命張嶷等人出使呂宋國,火速實施“海外淘金”計劃。

    嘉靖雖然是急糊塗了,但朝中卻還有着相當多的明白人,於是就有大臣指出:“即機易越在海外,亦決無遍地金銀,任人採取之理。安所得金十萬、銀三十萬,以實其言,不過假借朝命,闌出禁物,勾引諸番,以逞不軌之謀。豈止煩擾公私,貽害海澄一邑而已哉?”

    羣臣雖然拼死力諫,但皇帝早已被金銀迷濛了雙眼,不顧衆臣的勸阻,執意淘金。張嶷等人拿着皇命,很快組織起來了一支龐大的“海外拓金團”,然後駕駛着海船浩浩蕩蕩直抵呂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