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79章 平倭(十七)高閣老賑災
    黃淮水災爆發後,由於河南一帶一直救災無力,以致大水去後饑民遍地。地方官府效率低下,措施慌亂,導致萬曆二十一年春生出饑荒,牲畜無存,盜匪四起,綿延千里之地樹皮草根盡絕,甚至人竟相食,賈人肉於市,河南一省在朝廷公文之中的表述裏已如人間地獄。河南巡撫張一元因此連續上疏,請求朝廷派遣大員統籌幾省救災。

    朝廷對此極爲重視,不僅內閣連着開了兩次緊急會議,朱翊鈞更是直接傳下手諭問明情況,手諭中說:“昨歲各省災傷,山東、河南及徐淮近河之地爲尤甚。民間至有剝樹皮、屑草子爲食,又至有割死屍,殺生人而食者。

    朕雖居深宮之中,念切恫瘝,不遑寢處,曾經屢旨蠲賑,不知有司是否奉行?小民有無沾惠?況值此公私交拙之時,不知各該地方除內帑、漕糧或留或發之外,別有急救便宜措處方略否?其各處礦徒劫盜嘯聚成羣,又不知安插歸農防禦備否?

    目今四方吏治,全不務講求荒政、牧養小民,止以搏擊風力爲名聲,交際趨承爲職業,費用侈於公庭,追呼遍於閭里。遇有盜賊生髮,則或互相隱匿,或故意縱舍,以避地方失事之咎。

    其各該撫按官亦只知請賑、請蠲,姑了目前之事,不知汰一苛吏、革一弊法、痛裁冗費、務省虛文乃永遠便民之本。如此上下相蒙,釀成大亂,朕甚憂之。”

    皇帝的用詞不可謂不重,因此內閣方面當然反應強烈,針對河南當地請求朝廷派遣大員統籌救災事宜,諸位閣臣原則上都很贊同,最後公推高務實親回本省,主持賑災。

    朱翊鈞從諫如流,立刻召見高務實覲見,問道:“務實,河南是你本省,朝中重臣無人比你更瞭解河南情況,眼下河南災情你也盡知,你此番回豫打算如何救災?”

    高務實答道:“回皇上,臣以爲當首先審驗災民,一一覈對,避免虛領冒領,安置百姓;而後發賑錢糧、設廠施粥以抑制災情;再由官府及富商出資,開展城鄉修復及農田耕種,以工代賑,以此漸漸恢復生計。

    與此同時,還當對災民醫療疾疫、贖還子女、掩埋骸骨,撫平災痛;最後則是剿平盜匪、流民復業、勸課農桑、散盜禁訟、敦厚風俗,如此災情可平。”

    朱翊鈞欣喜道:“務實回答如此條理清晰,那朕就放心了。朝中事務雖多,但百姓福祉總是排在第一位的,你此去賑災乃是大事,朝中上下的事就先放一放,內閣可讓吳兌、梁夢龍代你表態,戶部可讓幾個侍郎幫你看着。

    此次朕以你爲黃淮經略,給予便宜從事之權,主持一應救災事務,如有違令阻撓者可由王命旗牌鎮之。朕已對河南作出人事調整,至於戶部籌措銀兩相助救災那是你自己的正管,你且自己看着辦。災情之下時間緊急,你明日便前往河南赴任,不必再來陛辭。”高務實領旨謝恩。

    於是高務實立刻趕至河南,考慮到目前爲止收到的消息都是河南災情最重,高務實便以河南爲駐地開展救災賑災。高閣老再任經略,卻是回鄉賑災,河南地方官員從上到下都極其緊張,深怕觸怒動了鄉梓之情的高務實,連界迎都不敢亂搞,以示大家都在忙於救災,只在開封城外相候。

    高務實則沒管這些,一到開封便召集巡撫及藩臬各司,道:“諸位,救災一事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聚之則蒼生轉爲白骨,散之則溝壑起於春臺。

    當務之急是覈驗災民,各自登記,再煮粥散銀,籌備銀糧,使專人按時按量發放,嚴禁侵吞散銀。各州縣正官需嚴查覈防,本閣部也從戶部帶來大批財務幹員負責清查覈實,若有人頂風作案,須知王命旗牌之下無人不可立斬。

    本閣部與撫軍等亦會嚴查,以拾遺來監督考覈。此前朝廷已經將一省大惡鉅貪悉數繩之以法。前車之鑑不遠,如若此後在救災之中仍有官員藉機貪腐,或辦事不力,一經查實——皇上說了,許本閣部先斬後奏,望諸位莫要自誤!”

    別的大臣說斬首,那或許只是恐嚇,尋常難得成真,但高務實是什麼身份、什麼地位、什麼經歷,手底下怕不是數以十萬計的人頭成了他的功勳?

    而現在面對的又是事關他河南本省的救災,真要是被他逮住,莫說殺一個兩個,這位可不止是閣老,還是與國同休的南寧候,一怒之下殺得衙門口掛滿官員腦袋那也不是不可能,衆官豈敢怠慢,連稱必盡全力。

    隨後高務實便令布政司分各府州縣正官,親歷鄉村審查貧戶,貧分三等,唱名分給。高務實自己也遊遍歷州鄉村,慰問災民考察民情。

    三等受災貧民之中,稍貧者不予賑濟;次貧者先由同鄉富民貸種;極貧者由官府安置等待賑濟,也藉此可減少徇私舞弊。

    再審驗災民過後,高務實召開集會道:“賑濟貴速,不可有任何懈怠。而粥賑因所惠區域有限,更應遍設粥廠,寧可移官而就民,勿使勞民以就官。富者食前方丈尤顯不足,貧者一勺入口便能回生。州縣正官需全力賑濟,省部有司也需不辭勞苦,巡視不斷。”

    河南巡撫張一元也對衆人道:“此前本撫已與閣部商定,若設粥廠於城郭則遊手之人多,不利救助。設於鄉村,城中災民也難以抵達。聚在一起容易感染疫病,分散則道里適中。故此次救災,宜每城設廠十一,每鄉設廠十九,較爲妥當。”

    高務實見衆人並無異議,遂立刻下令道:“各州縣立刻記錄,老幼婦孺各設一座,日給兩食。災民每處坐地二尺五寸,日進兩食,米八合,食於辰未二時,每食兩盂。

    煮粥務必至熟,不得摻水,也不得有污穢,更不得使用壞糧。食粥者不得攜粥他往,供粥者不得擅自減淺,違者各自報來我處,一一嚴懲。”衆官急忙記錄。

    會議之後,高務實與布政使商議道:“每逢大災,定有部分災民因不願接受粥賑,便給予散銀。各州縣主官當集里長立下保約,極貧、次貧給予明聯儲小額紙鈔,極貧戶發銀一兩,次貧戶發銀五錢,各正官需下鄉親發,先公示日期,以免災民奔走守候。

    災民領取紙鈔後需官民共督,若有豪惡剋扣掠奪,一律嚴懲不貸。同時需防冒領,每發紙鈔需領取者畫押。這些紙鈔每月固定分派,加印立冊,以備推官隨時查驗,你看如何?”

    布政使哪敢有異議,自是領命,然後稍微提了提紙鈔的使用會不會遇到阻礙。

    高務實冷冷地道:“京華銀行及明聯儲下所有其他銀行、錢莊都足額接受紙鈔,京華及北洋海貿同盟名下各產業也都接受紙鈔,朝廷徵稅之時同樣接受紙鈔,那麼紙鈔爲什麼會遇到阻礙?若是有些人爲因素在其中作梗……殺人即可,本閣部手底下不怕再多些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