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81章 朝歸倭附(十三)後車之鑑
    “白銀千餘萬兩,黃金三十萬兩”,那時西方尚未進入大航海時代,海洋貿易的獲利就已經如此驚人。正是看中這自唐宋以來海外貿易的龐大收益,朱棣繼位後,重建了曾因倭寇侵擾?廢弛的市舶司,建?較爲完備的海外貿易管理體系。

    萬事俱備後,明廷以鄭和爲使?,率領船隊穿梭於各國之間,打着齎賞的旗號開展官辦貿易,爲“靖難”後百廢待興的大明打通了?條經濟輸血大動脈。通過將瓷器和絲綢等中國高端產品販賣?海外,大明攫取了鉅額的商品差價利潤。

    在鄭和船隊購置帶回國的主要貨物爲胡椒和蘇木,依《瀛涯勝覽》記載,胡椒在其產地蘇門答臘島的價格僅爲0.01兩/斤。?據《明會典》記載,胡椒在洪武年間的國內市值?達0.2兩/斤,差價?十倍於產地!

    胡椒並不佔多少空間,因此即便是加上運費,利潤也十分可觀。誰能說大明上層只是單純地想着“滿?自?的窮奢極欲”,?無視這巨大的利潤空間呢??這?本萬利的?意,正是有賴於鄭和下西洋才能做成。

    由此可見,鄭和下西洋非但不是“?不敷出”的賠本?意,反倒是爲大明王朝帶來鉅額財富。

    嚴從簡在其《殊域周咨錄》中?語道出了下西洋的“多贏”效果:“?自永樂改元,遣使四出,招諭海番,貢獻畢?。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庫市。貧民承令博買,或多致富,?國用亦羨裕矣。”下西洋對於經濟以及國家財政的裨益,於此可見?斑。

    更加重要的是,鄭和下西洋不僅直接給朝廷帶來了巨大收益,?且還給地方帶來了相當可觀的經濟溢出效應,帶動了不少地方經濟的發展。

    以鄭和下西洋的出發地蘇州府太倉州爲例——“和等自永樂初,奉使諸番,經今七次。每統領官兵數萬人,海船百餘艘,自太倉開洋。”

    按照鄭和親?的《通番事蹟之記》碑中記載,鄭和七次下西洋全部是由太倉劉家港出發,每次也都以劉家港爲返航的收泊地。

    鄭和使團不僅帶回了西洋各國的奇珍異寶、?特產品,也將?批批外國使團迎來送往,將大量的中華物產輸向世界各國。

    這樣一來,太倉的劉家港不但是東南沿海的重要港?,也成了明廷對外交往的?岸。明人稱頌其盛況道:“今永樂承平之歲,薄海內外,靡敢不服,九夷百番,進貢方物,道途相屬,方?大船,次第來舶,太倉復舊之宏規。”

    後來清人追溯其繁榮景象道:“是時西洋貢船絡繹不絕,鹹欣其便,遂稱爲天下第?碼頭,各國奇珍異寶無不畢集。”

    因下西洋受益的不?是?個太倉,實際上在大明版圖內,江南乃至嶺南許多地方的經濟迅速受到下西洋的帶動效應影響。

    比如說,當時的佛山便從“孤村鑄鐵”成爲商品運轉中?。?些需要從國外進?的日常用品,由奢飾品價格降爲了日用品價格。自永樂朝起,在朱元璋時期秉承海禁政策的明朝,不過?十年時間,迅速出現了東南經濟繁榮的景象,鄭和下西洋顯然功不可沒。

    由此種種,高務實得出很明確的結論:大明通過鄭和下西洋的官營貿易獲得了鉅額財富。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獲得了大量財富,還帶動了相關地區、相關產業的發展,那它後來到底又是如何難以爲繼的呢?

    其實這個問題解答起來倒也不難,尤其是對於經歷過紅朝國企改制時代的高務實來說,這題簡直是送分題。

    鄭和下西洋屬於官方壟斷經營活動,根本就不尊重經濟規律,?味由皇室獨佔海外貿易的收益,不給私人海商和豪強貴族分?杯羹的機會。

    再加上不能正確應對海外貿易帶來的商品過剩問題,皇帝簡單粗暴地採取“折俸”?段,導致朝廷官員不但沒有從海外貿易中獲益,反?因此利益受損。就這樣,不同階層利益集團之間的分配不均衡,最終導致鄭和下西洋被醜化爲“勞民傷財”之舉,直到偃旗息?。

    高務實認爲,這個問題具體而言大概有三點比較重要:

    其?是鄭和下西洋帶來的貿易收益主要惠及皇室,而對民間?計多有影響。

    從鄭和船隊帶回來的貨物來看,大都是蘇木、胡椒等奢侈品,這些物資基本上只能供上流社會消費和把玩,難以有直接的投?產出?。

    這也就是宣宗時期還在做車駕郎中的劉大夏敢於公然質疑鄭和下西洋舉動的理由:“三保下西洋,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縱得奇寶?回,於國家何益?”

    此外,鄭和下西洋產?了極大的社會影響。由於大量白銀和黃金通過貿易順差流?大明,其在解決中國自唐宋以來貴金屬緊缺問題的同時,也使得永樂年間貨幣貶值近30%。

    同時,由於造船任務繁重,使得南方造船地區的??匠戶大量逃亡,南京區域的船?匠戶甚?銳減了四分之三以上,在?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計——之前說高務實造船的工匠支出遠高於朱棣,從這兒也可以證明。

    同樣,這也就是宣宗時期在罷下西洋的同時,朝廷下詔“凡採辦、買辦物件並打造海船木植物料等項營造物料悉皆停罷”的原因,也就是的確對民間、對匠戶的壓迫和傷害很大。

    其?是大明官營海外貿易體制極大地抑制和影響了私人海商和豪強貴族從海外貿易獲利的機會,使得他們因分配不均衡而堅決反對下西洋活動。

    當時明廷採取的海外貿易官方獨營政策,是非常不尊重經濟規律的,不但與宋朝時期?勵私人海外貿易無法相?,連元朝時期被後世詬病不已的官私合營的“官本船”體制都不如。

    不管怎麼說,“官本船”好?還是?種公私合營的國家壟斷混合經營體制,是官方出本錢和出船,僱傭私人海商代理經營,獲利後由官家和私人七三分賬,多多少少還有點“市場經濟”的痕跡在裏頭。

    然而,明廷的壟斷經營體制就無異於“喫獨?”,在自身賺到盆滿鉢滿的同時,就損害了廣大海商和試圖分?杯羹的豪強貴族的利益,不但遭到了他們的堅決抵制,還使得民間?私風?蔓延。

    這些利益受損的社會階層當然不會坐以待斃,遂利用各種?段反對下西洋?動,並由此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體,如本書卷一就提到過,徐階就曾指揮家人直接參與海上?私。

    當時沿海邊防面對有朝中重?作爲保護傘的?私隊伍,已經到達了“守?不敢問,戍哨不能阻,?向矇蔽公法,相沿數十百年”這種聳人聽聞的地步,朝廷因此損失大量關稅。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當時高拱才覺得與其如此,反倒不如宣佈放開海外貿易經營權,即所謂“聽海商貿易,歸徵其稅”,這樣至少可以保障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