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288章 經濟與黨爭(廿八)要精銳,拿錢堆
    十萬鐵騎,三百萬兩——前提是,還僅僅換了個騎槍。

    這裏並不包括馬匹、具裝、馬刀、戰袍、水壺等隨身裝備,甚至不包括彈藥。更別提這支軍隊日常所需的營房、炊具、糧食、菜肉、被褥、行軍帳篷等物資,以及至關重要的、維持這支騎兵所需的至少數個超大型馬場。

    倘若將這些全都算上,這支十萬規模的一流騎兵至少要消耗大明上千萬兩白銀。當然,這筆錢不需要一次性拿出來,畢竟很多錢早已在之前就已經花出去了。

    經濟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支軍隊的強弱,因爲經濟條件屬於硬性條件,往往可以看做是軍隊戰鬥力的下限保證。這並不是說組織結構、紀律、士氣、廉潔度、戰術素養等方面不重要,但後面這些都屬於軟性條件,是用來提高上限而不是保證下限的。

    後世有一句調侃:“明軍不滿餉,滿餉不可敵”,有道理嗎?有的,只是不全面罷了。

    爲什麼後世之人喜歡調侃“明軍不滿餉,滿餉不可敵”呢?因爲事實證明,投清之後的明軍往往戰鬥力立刻向上狂飆。以前不敢打的,現在敢打了;以前根本打不過的,現在一衝就垮了。以至於在這句調侃之後又加了兩句:“何處有滿餉,關外漢八旗”。

    這就尷尬了。你坐擁億兆子民、繁華中原,卻給不起滿餉,而那個只有區區關外之地的韃清,反而開得起滿餉,試問這般局面之下,你不滅亡誰滅亡呢?

    所以,大明的間接死因雖然很多,但毫無疑問,直接死因就在財政,尤其是軍事財政。

    高務實以往的改革,主旨思路在於開源,也就是增加財政收入。而在減少節流這一塊,基本上只做了兩件事:開藩禁和改驛站。

    前者不必再一一贅述,後者則可以稍加解釋。爲什麼高務實的節流措施只動了這兩條?先說前一條,也就是開藩禁,這件事本質上沒有太大的現實壓力,只要皇帝肯做,朝廷隨時都能做,而且不會面對多少阻力。

    開藩禁的阻力在哪?在於朱元璋的祖訓,以及儒家的“親親”思想。分封藩王是朱元璋定下的國策,而朱元璋這樣做的兩大根源在於:一,親藩拱衛中央;二,子孫開枝散葉。

    拱衛中央這一條,在靖難之役後事實破產,防你都來不及呢,還指望你拱衛中央?但皇帝是要面子的,尤其是朱棣這種合法性不足的皇帝,這面子就更是必須繃住了。

    因此,他雖然不得不改動老爹的“祖制”,把各地的王爺們從實權王爺變成了虛權王爺,但爲了面子上繃得住,只好在經濟方面給出補償,弄出了獨具大明特色的宗藩養豬制度——除了造人,什麼都不准你做,但朕保證:錢給夠。

    後續發展前文有述,也就不表了。總之,最後結果就是宗室百萬,靡費無數,而朝廷也越來越養不起了,大明財政的老大一塊開支就這樣白白損耗。

    然而,這項制度並非不能改,只要當今聖上敢在事實上打臉成祖和宗室們的“君子協定”,那說改也就改了,宗室們能怎樣嗎?並不能,因爲他們被當豬養了兩百年,如今既無軍權,也沒本事,甚至都沒有氣魄去做什麼扯旗造反的事。

    更何況,高級宗室雖然日子過得很爽,但低級宗室慘到極點——朝廷給不起錢,宗室例俸拖了又拖,他們又不被允許自食其力,只能坐等餓死。以至於不少宗室故意犯罪,爭取去鳳陽宗室監獄喫一口安穩的牢飯,這還不慘嗎?

    因此高務實力推宗室改革,以朝廷需要攢錢北伐殘元爲藉口,成功推動了開藩禁改制,最終砍掉了這一塊的巨大財政空耗,算是一大節流。

    但是不要忘了,他並沒有刻意大量裁撤宗室藩王,因此這條改革如果讓後人評價,必定是“改革並不徹底”——每年依舊要在宗室例俸上花掉一百多萬兩銀子。

    更重要的是,這些宗室藩王們早期通過各種手段攫取的大量田地等生產資料,高務實並未強制收回,只是搞了一次清查,查抄了其中一部分,然後以相對低廉的價格投入民間市場,用於緩解土地矛盾。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依舊是“改革不徹底”,因爲即便高務實派出了京華工匠學堂的許多數學系畢業生作爲這批土地拍賣的審查專員,同時讓京華銀行爲買地者提供買地貸款,也不可能保證這些土地都賣到普通百姓手裏。

    事實擺在眼前,普通百姓敢向銀行借錢買地的比例太低了,因此多數土地還是被各地小地主、富農們買走——爲啥是小地主呢?因爲當時高務實有規定,本家族五服之內全部親戚加在一塊兒,擁有田地超過三千畝的,一律不得購入這批“法拍田”,違者罰沒該土地及全部購置費。

    當然,還有很多細則,比如買地者以戶計,一次不得購入超過一百畝土地等等。反正一句話,雖然高務實希望儘量保證小民利益,但最終很難真正惠及赤貧者。非要說的話,其實只是把過於集中在頂級地主們手裏的部分土地散發給了中小地主。

    這算不算緩解土地矛盾?算,但算得有限。對於赤貧者有沒有幫助?有,因爲小地主們對佃農的壓迫相對較輕。

    爲什麼高務實要這樣做呢?他是不知道社會底層的真實情況嗎?也不是,只是因爲他知道大地主階級往往有官方或特權背景,其名下佃農對他們的依附關係非常穩固,往往是被他們往死裏壓迫,而佃戶、長工毫無辦法,因爲對抗不了強權。

    小地主們則不然,他們很難強制佃農,因爲佃農是可以拍屁股走人的。於是小地主們就只能多給佃農一些優惠,確保自家的土地有人種,尤其是對那些技術、勞力都很優秀的佃戶,當然也包括長工等。

高務實前世,在幼時便聽祖輩們講過不少解放前的真實歷史,其中就有說到,(小)地主逢年過節都要給佃戶長工們發點肉和布之類的東西,要不然人家就會做對比,臨鄉臨縣某家(地主)大方,咱們明年去他們家做事吧。

    還有,如果臨時或額外需要叫人來做事,(小)地主甚至要親自上門去請,說話還要客客氣氣的,做完事還得留人在家裏喫個飯之類,甚至給點小禮物(幾斤米、幾兩肉之類)。否則,就要擔心寒了人家的心,人家明年搞不好就不給你家幹了。

    這就讓高務實知道,小地主雖然也是地主,本質上也是喫佃戶、長工們的“剩餘勞動價值”過活,但和佃戶、長工們的關係卻並沒有想象中那麼不共戴天,很多時候反而還挺融洽,算是某種程度上的互利共贏。

    本質上來說,這是一種可以合理解釋的社會現象,甚至擁有“自由經濟”的部分特點。既然如此,高務實當然不排斥擴大“小地主”羣體。如果是在削弱大地主的前提下擴大小地主羣體,那就更好了,因爲這確實會緩解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