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元輔 >第034章 軍制改革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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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務實之所以自認爲他在兵部一陣搗鼓之後,經世實學改革便已經進入到了新的階段,也是有原因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隨着京營被分爲禁衛軍和生產建設兵團,五軍都督府的性質出現了變化,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連朱元璋定下的“軍籍”制度都被他悄悄動搖了。

    衆所周知,大明軍民分籍。所謂軍民分籍,就是把老百姓分爲兩種。一種是“軍”:每家世世代代要有一個人當兵或軍官。另一種是“民”:世世代代均免除兵役,除非是自願投軍的。

    朝廷的戶籍因此也有兩套,一套是軍戶,一套是民戶。

    這是來元璋所手創的奇特製度,總的來說綜合了漢的屯田、唐的府兵,與宋的尺籍。朱元璋本人很以此種軍民分籍自豪。他說:“朕養兵百萬,不費國家一錢。”

    朱元璋早在佔有和州之時,就開始試行軍士屯田:拿下了南京及其外圍以後,更是十分注意於此。他的軍隊,從不缺乏糧餉,因此才能做到對人民秋毫無犯,到哪裏都受歡迎。

    洪武元年,天下事已經大定,他開始考慮如何於勝利以後,安頓龐大數量的軍官與兵士。

    裁減,編遣,復員,都不是好辦法。

    裁誰不裁誰編誰遣誰復員,復到哪裏去復到農村,農村喫不消;“退伍軍人”無田,無牛,無農具,無種子,也復不進農村真要去了,那全都是地方上的不穩定因素。

    於是,朱元璋想出了這個軍民分籍的辦法,不僅安頓了兵士,酬庸了軍官,而且替他自己與他的子孫保存了龐大的軍事力量,也就是替大明帝國維持了長治久安的國防軍。

    當時朱元璋的辦法大體是這樣的:兵士,每人賞官田五十畝。條件是當兵到老六十歲;老了或死了以後,由兒子孫子一代一代地繼承下去。每代只須有長子一人服役,次子以下作爲“餘丁”,也就是補缺的兵。不過這五十畝田也要納稅稱做糧,每畝二斗四升,但並不運到中樞朝廷或地方官府,而是集中儲藏起來,預留爲可能出現戰事時的軍糧軍餉。

    軍官,每人封一個“世官”:最高的是指揮使,管一個衛,其次有“千戶”、“百戶”,管千戶所與百戶所,最小的是鎮撫,有資格管一個總旗或小旗。千戶有正有副,百戶之下有所謂“試百戶”。指揮使與正千戶之間,有所謂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衛鎮撫。

    總而言之一共分作九等。

    至於大軍官有大功勞的,封爲指揮使不夠,那便封國公、封侯、封伯、封子、封男。這五等封爵,不屬於“衛所體系”以內後來不封子、男兩級了。

    衛所的軍官與兵士,分別居住於指定的地區以內,遍於全國。而全國的衛所,在洪武十三年的時候,共有四百九十三個衛,衛之下各有若干千戶所、百戶所。獨立的幹戶所有三百五十九個。

    此外,屬於羈縻性質的邊境衛所,也有四百多個。“世官”的總數,在洪武二十三年,有一萬六千五百名左右。“世兵”的總數,有一百二十萬名左右。

    當時大明全國的總人口,依照洪武二十六年的統計,是六千零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一十二人注:不確定這個數據的“人口”是不是僅指丁口。

    軍籍單獨開列於民籍之外其實還有匠籍,屬工部管理,這爲“大都督府五軍都督府”前期的強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大都督府的往事,限於篇幅關係,這裏就不說了,單說五軍都督府。五府的設立,始於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大都督府事權太重,將大都督府一分爲五。“十三年,改大都督府爲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各衛所及在外各都司衛所。”

    雖然五府的設置目的是爲了分化兵權,但這僅僅是對於軍事系統內部的調整,而且朝廷五府所掌管的仍然是一支實力雄厚,能征善戰的衛所軍隊,其在權力基礎上與大都督府時期並沒有改變,所以五府還是繼承了大都督府的一些權力,只是具體到高級將領們手頭的權力,則相應地被分化了一些。

    但五府分權並沒有徹底打消朱元璋對於軍權過重的顧慮。用於分治兵權的辦法,除了五府五軍相制這種武臣互制之外,最主要的便是利用文官系統中的兵部去制衡五府。

    其實,早在中書省和大都督府尚未廢除之時,這種相制之法就己開始實施。當時,命中書省兵部定給武官誥敕之制。在程序方面不但需要由大都督府將武官資料轉交兵部,又考功監察對其資格審査,再移交翰林院撰文,司文監校勘,中書舍人書寫然後在交由承敕、考功二監等等,一系列繁雜的文移手續之後,兵部才能給予升授。整個過程當中,兵部和大都督府都不可以專擅武官的選用。

    最重要的是,兵部設立之後有奉旨調兵之權而無統兵權,五府有統兵之權而無權調兵,“凡軍制內外相維,武官不得輒下符朝廷徵發”。遇有戰事發生,由皇帝命將爲帥,兵部奉旨調兵,調五府所掌轄衛所之兵佩印出徵。軍還即歸印於朝,兵回衛所。

    在這樣的模式下,最大限度朝廷的避免了武將專權的可能性,也使得文武相制的原則在國家制度朝廷層面上確定下來。

    總體說來,五府在洪武年間還是具有一定的權勢和地位,由於五府堂上官皆由公侯伯推選,掌握五府機構運轉的主要官員均爲武臣,所以五府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即爲武臣勢力在中樞的代表。

    五府代表着武臣在國家當中所佔有的地位,其品級高於六部,擁有參政權,可以統轄當時大明的主要軍事力量,這也爲朱元璋所認可,並定以爲制。

    然而,在衆所周知的大肆殺戮功臣之後,五府的力量大爲削弱。比如在胡惟庸之獄中被誅殺的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和吉安侯陸仲亨,就曾任大都督府同知、僉事。以及在藍玉黨案中被誅殺的藍玉本人,以及鶴壽侯張翼、舶臚侯朱壽、定遠侯王弼,都曾就任大都督府高級長官同知、僉事。

    因此也可以說,朱元璋對武臣大加殺戮,背後原因之一就是對於五府軍權的掌控。

    再然後,到了英宗土木之變,隨着張輔之死,五府的勢力在朝廷中樞幾乎被一掃而空。而與此同時,中樞之中由文官所掌握的兵部從於謙設置團營起,重要性開始出現飛躍,就更加使得五府的地位一蹶不振。這兩點本書前文有述,就不多說了。

    但是,五府的衰落絕不僅僅只是由於其首腦人物被打壓或者戰死,其中還有更加深刻的內在因素,而這個內在因素纔是眼下高務實關注的重點。

    內在因素是什麼是衛所的衰落,是軍戶的逃亡、不堪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