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267章 改組內閣
    這個呈文表面看起來是二十二省區軍事首長髮出來的共同聲音,實際上是倪嗣沖一手所包辦的。一部分督軍根本就沒未聞此事,一部分在“團結北洋派”的大題目下隨聲附和,還有一部分是被冒籤者和被硬拉簽名的。

    呈文完成後,倪派人依次送往各督軍的住處,接洽簽名。

    李純在天津沒有回京,倪就以長途電話通知他,已經代他簽了名。

    湖南代表張翼鵬不敢代譚延闓簽名,要請示後才能決定。

    倪說:“你不能代表他,我卻能代表他!”張翼鵬慌忙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此例一開,江蘇代表師景雲也不敢代馮國璋簽名,而用自己的名字簽名。

    雲南代表葉荃、貴州代表王文華既未看見這個呈文,也並無人前往接找其簽名,但他們榜上都有名。

    葉荃曾向黎聲明被人冒籤,馮國璋和西南各省督軍也紛紛把自己的代表撤回。

    當天,總統府傳出消息說,總統已經看見了這個呈文。總統認爲:各省督軍以個人的資格,以國民一分子的資格,在憲法草案上提出某些意見,原無不可。但是聯名提出來,並且要求解散國會,這就不是在軌道以內而是在軌道以外的一種行爲了。

    總統爲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沒有干涉國會制憲和解散國會的權力。願意以個人的資格邀請國會議員談話,代達各督第軍關於憲法草案的意見,以供議員參考,所以對這個呈文不擬批答。

    段祺瑞不甘心就此罷休,下決心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督軍團也連開會議,商討對策,並幾次去總統府要挾黎元洪解散國會。

    .9.

    黎元洪知道這一切都是段祺瑞在主導,經過一番周旋無望後,看到段在內閣中已成光桿司令,又受到社會輿論地譴責,遂在美國“允爲後盾”的情況下決定改組內閣。

    二十日,他批准谷鍾秀、張耀曾、程璧光三人辭職,卻將外交總長伍廷芳的辭呈留住未發。

    二十三日,黎元洪發佈了三道命令:(1)免去段祺瑞國務總理和陸軍總長職務,特任外交總長伍廷芳暫代國務總理。(2)委派陸軍部次長張士鈺暫代陸軍總長。(3)委派王士珍爲京、津一帶臨時警備總司令,江朝宗、陳光遠爲副司令。

    張士鈺,字寶齋,直隸武清(今屬天津市)人。

    張士鈺畢業於北洋武備學堂後,曾任職於清政.府軍械局、新建陸軍督操營務處幫辦。

    一九一二年,張士鈺被授於陸軍中將銜,升任拱衛軍參議官,不久署理司令。曾任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總務廳廳長。袁世凱稱帝時,任大典籌備處委員。

    同一天,黎通電各省報告處理內閣問題的經過。

    電報說:“段總理任事以來,勞苦功高,深資倚畀。……乃日來閣員相繼引退,政治莫由進行,該總理獨力支持,賢勞可念。當國步阽危之日,未便令久任其難。本大總統特依《約法》第三十四條,免去該總理本職,由外交總長伍廷芳暫行代理,俾息仔肩,徐圖大用。一面敦勸東海(徐世昌)出山,共膺重寄。其陸軍總長一職,擬令王聘卿繼任。執事等公忠體國,偉略匡時,仍冀內外一心,共圖國是。”

    同一天,段祺瑞乘車往天津,黎元洪派公府顧問丁槐贈以程儀一萬元,並派侍從武官長蔭昌代表送行。

    段臨行前發表漾電說:“……查共和各國內閣制,非經在任內閣總理副署,不能發生命令效力。以上各件(指以上三令),未經祺瑞副署,將來地方及國家因此生何影響,祺瑞一概不能負責。”

    這個電報顯然是表明總統以非法手段免去他的國務總理,不承認這個命令有效;電報末尾署名爲“國務總理段祺瑞”,顯然仍以在職的國務總理自居。

    伍廷芳發表通電否認命令違法,他根據《約法》的第三十四條,解釋總統有任免文武官吏之全權,並且舉出“民元唐(紹儀)、熊(希齡)免職,陸(徵祥)、趙(秉鈞)受代,先例具在,與《約法》皆無牴觸”。

    他是以北洋派之矛,攻北洋派之盾。因爲更換內閣總理的命令,不經原任內閣總理副署,已由北洋派的創立者袁世凱開其端。而當時並未被認爲違法,則這次發表的命令也不能認爲違法。

    袁垂危的時候,北洋系雖已四分五裂,可是段祺瑞和馮國璋卻都各有千秋。段祺瑞在北京成立責任內閣,把握了政治的主流。可是在北京有好處也有壞處,壞處是行動要受到許多牽制。馮國璋在南京行動就可以自由得多,但也有壞處,壞處是距離北京的政治中心遠了一點。

    袁世凱死前,馮國璋正在南京召開“南京會議”。我們已經知道,馮召集這個會議的目的,是想在袁和反袁派中間,造成第三力量。以便挾袁以對付西南的護國軍,又挾護國軍以對付袁。

    這時袁世凱對馮已不放心,所以他採取以毒攻毒的手法。派張勳督理安徽軍務,仍然駐守徐州,派死黨倪嗣沖爲安徽省長,袁並且暗示張勳如果能驅逐馮,就派張督蘇。由於張、倪聯合起來搗亂南京會議,使南京會議無結果而散。

    袁死後,張勳把參加南京會議的各省軍閥代表邀往徐州開會。參加的有奉天、吉林、黑龍江、直隸、河南、山西、安徽七省代表,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山東五省代表則因政見不同而沒有參加,福建代表則沒有及時趕到。

    就在民國五年六月七日,也就是袁死後的第二天,張勳發表了“保境衛民”的通電。並在招待各省代表洗塵的宴會上,向各省代表高談闊論地談到“大清朝的深仁厚澤”。

    六月九日,徐州會議正式開始,張勳派參謀長萬繩栻宣佈《會議要綱》十條。以“固結團體,鞏衛中央”作爲煙幕,骨子裏卻是想組織北洋軍閥的各省軍事攻守同盟,用以挾制北京政.府對抗西南護國軍,保全他們的權力地位。

    不要看張勳是個老粗,他卻把握了一個最好的時機,讓自己成爲當時的政治寵兒。

    原來袁死後,北洋軍閥們正感前路茫茫,不知道應該怎麼辦纔是。他們在袁最後時期都是各爲自己利益,相互排斥。袁死後,他們感到如果不團結,北洋系便會解體。恰好在這個時機張勳召集了徐州會議,正符合了當時的需要。

    張勳代表北洋系中最頑固和守舊的一派。他和他的部下都留了辮子,這便表示他仍嚮往清王朝。他駐節徐州時,清朝的復辟派人物紛紛投奔他,把他當做了希望。袁的帝制失敗後,洪憲帝制派的人物也求張庇佑,倚靠他的保護。他也順勢而爲,以北洋系各路諸侯的“大盟主”自居。

    段祺瑞得知張勳召集徐州會議,馬上派段芝貴祕密到徐州活動。段以北洋系正統自居,自然看不起北洋系中的雜牌如張勳之流,可是他既然繼承北洋系領袖,對北洋系所屬的各種雜牌軍也有拉攏的必要。

    他希望張勳在徐州的行動,可以牽制馮國璋,因爲馮國璋纔是段的對手,所以拉攏張勳便是打擊馮國璋。

    至於張勳呢?他本是一個妄自尊大的老粗,他對袁尚且不買帳,當然更不會把段祺瑞放在眼中了。可是張勳和馮國璋不和,爲了利害,拉攏段可以抵制馮,所以也樂得和段祺瑞聯絡。

    徐州會議議決了以下十條:

    一、尊重清室優待條件。

    二、保全袁大總統家屬生命財產及其身後一切榮譽。

    三、要求政.府依據正當選舉手續,速行組織國會,施行完全憲政。

    四、電勸獨立八省取消獨立,否則準備以武力對待。

    五、絕對抵制“暴烈分子”(指國民黨員)參預政權。

    六、嚴整兵衛,保全地方。

    七、抱定正當宗旨,維持國家秩序,設有用兵之處,所需軍械餉項,仍當通力合籌。

    八、擬俟國事稍定,聯名電請政.府罷除苛佃雜捐,以蘇民困。

    九、嗣後中央設有弊政足爲民害者,務當合力電爭,以盡忠告之義。

    十、中央實行減政,固結團體,遇事籌商,對於國家前途,務取同一態度。

    這十條決議案,其實都不是各省代表的意見,也未討論或引起爭論,完全根據張勳的《會議綱要》照寫下來的。

    徐州會議結束後,張勳以大盟主自居,公然發出哿電(6月20日),反對懲辦帝制禍首。電報說:

    “君主、民主主張各有不同,無非各抒己見,罪魁功首,豈能以成敗爲衡。……近日南方各省堅執前言,操之彌急,如果相持不下,則南北勢成冰炭,仇釁相尋,責難無已,萬一戰端再起,外人從而干涉,竊恐瓜分之禍,不在帝制發生之日,而在共和再造之時,律以誤國之愆,必有屍其咎者,匪特公論自在人心,即勳一人斷不承認。

    “而報紙訛傳,竟謂勳曾電政.府亦以懲辦禍首爲請,實系妄相揣測,不知勳素持公道,屢有宣言,定不隨聲附和,自相矛盾。且落井下石,既非大丈夫所爲,而止沸揚湯,究與大局何益?”

    這真是千古絕唱,張勳把包庇帝制禍首說成是:“公論”、“公道”;把南方反對帝制說成是“南北之爭”而且用瓜分和誤國等名詞來威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