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蟬聲且送陽西 >第718章 何不耕田?
    天色朦朧,秋意頗濃。

    初破曉。

    一條高大威猛的大黃狗,踩着悠閒愜意的步子,徑直衝出城門。

    十餘位守門將士只見一道殘影掠過,隨後大風忽來,竟被吹倒兩三人。

    一位紅甲將軍從城樓走下,眉頭緊蹙,指着城門外漸漸瀰漫起來的塵煙,問道:“方纔可有人瞧見,那是個什麼東西?”

    十餘位將士四顧良久,其中一人拱手道:

    “通體金黃......高有七尺、寬有兩丈,比山中猛虎還要高大一些。匆忙之間,我也只瞥見一眼,細辯不出。不過,這金黃之物的背上,似乎有人乘騎?”

    紅甲將軍聞言,低眉思索,喃喃自語道:“或是山中罕見野獸,被江湖武者馴服?”

    他實在是想不明白,通體金黃、比猛虎還要高大的野獸,究竟是個什麼物種。

    總不能是條狗吧?

    臨近城門的街道上,一家酒館內。

    一位黑袍年輕男子,靜靜瞧着城門方向。

    ‘啪!’

    他在桌案拍下一錠金子後,提着半罈子酒,踉蹌起身。

    這聲巨響,引得幾桌客人側目。

    肩上搭了條白布的店小二快步跑來,連忙攙扶,“這位爺,您可慢着點兒,小人給您開間客房?”

    黑袍男子微微搖頭,也不說話,隨手將小二推開後,邁着蹣跚的步子,搖搖晃晃的往城門方向走去。

    “此人好生古怪,不過......出手倒是大方。”

    店小二感慨一番後,收回目光,伸手就要取桌案上的金錠,可剛一側轉目光,面色卻是劇變。

    這一小錠金子,竟死死卡入桌面,任憑他使盡渾身力氣,急得滿頭大汗,也無法拔出半寸。

    酒館內,四五桌的遊俠圍了過來,瞧着這一幕,嘖嘖稱奇,紛紛猜測方纔那位黑袍男子的身份。

    一位提着巨斧的糙臉大漢,緩聲道:“方纔這人出手之時,沒有動用絲毫天地之力,我等竟也沒有瞧出門道,單憑力氣就能將金錠卡入桌面,起碼......也是二品上的實力。”

    一羣人連連點頭。

    人羣中,一位劍修卻搖了搖頭,嗤笑道:“嘿,二品上?你們可真是一點眼力都沒有。知道我爲何點了一桌子菜,卻連頭都不敢擡嗎?他啊,是燕十三!”

    此言落下,一片譁然。

    劍閣九峯年輕一代最爲天賦異稟的大師兄,青雲峯下青雲九劍之魁首,一品入脈巔峯劍修,江湖俠客榜排行第二,清水——燕十三。m.biqmgè

    這,可是俗世江湖裏,僅次於張火華的絕世兇人啊。

    ......

    日落西山,天邊一片緋紅。

    清風寨,待客臥房。

    足足五個時辰過去,陳子期終於從睡夢中醒來。

    他伸了個懶腰,睜開惺忪睡眼,映入眼簾的卻是近在咫尺的秀美面頰。

    陳子期嘆了口氣,“藍姑娘,你可真是陰魂不散啊。”

    藍喬坐在塌前,單手撐着下頜,眯眼笑道:“你......真是陳子期啊?”

    陳子期又是嘆了口氣,目光越過藍喬,看到了靜靜趴在窗口下打盹的大黃狗,“狗哥,咱們屋裏都進了賊,你也不攔着?”

    大黃狗擡頭斜睨了陳子期一眼,又趴下身子,繼續打盹。

    藍喬也不惱,嘻嘻笑着接了碗茶水,遞給陳子期,“二哥說,讓你醒來後去後山尋他,他有要事與你相商。”

    陳子期接過後一口飲下,點頭道:“好,等我喫過飯後,就去尋他。”

    桌案上,有早已備好的飯菜,還冒着騰騰熱氣,可見藍喬確實細心。

    陳子期搓了搓手,拾起筷子正要夾菜,卻見藍喬從盤子裏拿起一大塊饅頭,往大黃狗的方向一丟。

    ‘嘭’

    饅頭落地,精準落在大黃狗的面前。

    大黃狗眨了眨眼,似乎有些困惑。

    陳子期看向藍喬,皺眉道:“你幹啥呢?”

    藍喬愣了一下,“這不是......餵食嗎?”

    陳子期走到大黃狗面前,將地上那塊沾了泥土的饅頭撿起,拍了拍狗頭。

    在藍喬詫異的目光下,大黃狗抖了抖前腿,悠哉起身,走前幾步,往椅子上一坐,旋即低頭趴在桌案,大口喫菜。

    那叫一個狼吞虎嚥,滿口生津。

    藍喬捂着嘴,心頭震撼,呆呆的看着陳子期,“這,這......”

    陳子期揚了揚手上的饅頭,輕聲道:“我坐椅子上喫,它就不能趴地上,這不是尊不尊貴的問題。而是因爲,它是我兄弟,有我一口喫的,就要有它半口,我不允許這天底下任何人瞧不起它,你明白嗎?”

    藍喬抿了抿嘴,低聲道:“我錯了。”

    陳子期樂呵一笑,“我不怪你,但我希望這件事情,不會再發生第二次。”

    藍喬連忙起身,小雞啄米般點頭,“好。”

    陳子期點了點頭,將手中沾滿泥土的饅頭往嘴裏塞。

    藍喬略微驚心,伸手欲攔,“髒了,就別吃了。”

    陳子期微微搖頭,“這,可是糧食。”

    活命之物,怎敢褻瀆?

    ......

    “我七歲的時候,只因浪費了半碗白飯,我爹便拿出鞭子,狠狠的打了我一頓,自那以後,我爹便讓我扛下了家裏的農活。他說,這是要讓我好好體驗一番,種地的辛苦和收穫的來之不易。烈陽、害蟲、乾旱、辛勞、汗水......所有的一切融合起來,纔會結成果實。很辛苦,卻很充實,我也從十餘年的耕耘中悟出來一個最淺顯的道理——不能浪費糧食。”

    後山斷崖,明月當空。

    陳子期與李三思席地而坐,高談闊論。

    李三思笑道:“這道理確實淺顯,也極易懂。”

    陳子期點頭,“是的,可是我走了一遍江湖後卻發現,這個最淺顯的道理,卻是最難做到的事情。”

    李三思皺眉思索,似有感悟。

    陳子期微斂袖袍,繼續道:“我與寧鈺自小便被寧先生逼着讀書,書中很多道理,但我們從來不曾放在心上,是因爲我們很小時便明白,看到和做到,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同理,天書共有三卷,這三卷天書,你可以看上一遍、兩遍、三遍、一百遍,你可以在天書上看到很多道理,但你只是看到,卻無法做到。”

    李三思緩緩點頭,“敢問陳兄,我該如何?”

    陳子期笑問,“何不耕田?”

    種了地,才知道糧食可貴。

    入了世,才知道世事如何。

    只有心存疑惑,才能餘生無惑。

    這是......屬於李三思的不惑之路。

    聖人曾言,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在一座深山只顧得埋頭讀書,讀穿了天地,也無法真正明悟書中的道理,若要明悟,唯有一法——入世。

    何不耕田?

    李三思沉默半晌,緩緩拜倒,“陳兄,大智慧。”

    何不入世?

    走個一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