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烈酒溫茉莉 >第139章 名正言順
    沈矜聽不得逞鬧騰到一個多小時,溫景詞難得配合地跟她親吻,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把人給吻懵了,懷裏的姑娘自然而然就消停了。

    凌晨兩點,酒店房間內燈光昏黃。

    溫景詞低頭看着被他親得脣瓣嫣紅的沈矜聽,他輕撫着她柔軟髮絲,揪着一撮繞有耐心地把玩,藉着酒店曖昧的燈光,他曲着手肘撐頭看着懷裏的姑娘。

    他伸出指尖,小心翼翼地去觸碰她有些發腫的脣瓣,很軟,也不知道她抹了什麼,親起來有股水果味。

    沈矜聽一覺好眠,早上醒來睜開眼的時候,她就看到了躺在身側熟睡的溫景詞。

    那一刻,她愣了下。

    反應過來,她才意識到她是名正言順地躺在他身邊,而不是像在竹苑那樣,半夜偷偷溜到他牀上的。

    溫景詞依舊保持着摟她的姿勢,那張面無表情的臉上,此刻被從窗外照射進來的太陽光點綴,乾淨得毛孔都快看不清,白嫩嫩的,長得好看就算了,還是個正經男人。

    沈矜聽微微起身,她用手撐着牀邊,另一隻手擡手將長髮捋到耳後,她低頭湊近,笑着在他脣上落下一吻。

    她摘下了那朵高嶺之花,滿足了她的小小虛榮心。

    她低頭描繪着他的脣線,撐着有些累,一下子沒注意,她整個人都摔到了溫景詞身上。

    意識漸漸清晰的溫景詞睜開眼,他難得有次好覺,看着趴在他身上的沈矜聽,他扣住她腦袋摁胸口上,再次闔上眼,“再睡會兒。”

    沈矜聽氣哼哼地,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她扭頭往被子上看了眼。

    除了肢體的骨氣,沒有任何異樣。

    晚上沒反應,早上也沒反應,跟個太監似的。

    “景詞哥哥,你是不是太監?”沈矜聽忽然仰起頭哼哼唧唧地。

    溫景詞倏然睜開眼,翻身將身上的沈矜聽給甩了下來,他擰着眉,“就那麼想試試?”

    “有一點點。”沈矜聽趴在枕頭上,歪着頭腦跟他對視,“我想看看你這種冷淡的人發情的樣子。”

    溫景詞不理她。

    見他生氣了,沈矜聽懊惱地摳了摳牀單,“你是不是嫌我小?”

    “嗯。”年紀小。

    沈矜聽的長相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小很多,他下不去手。

    溫景詞的回答,在沈矜聽聽來就是另一種意思。

    她憤憤起牀,“臭男人都喜歡大饅頭,我懂了!”

    溫景詞突然睜開眼,還沒搞清楚她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就見沈矜聽拿着衣服去浴室裏換。

    溫景詞無奈地扶了扶額。

    她真的就是,想得一出是一出。

    中午,溫景詞退了房,帶沈矜聽送回竹苑。

    剛上車,溫景詞彎腰過去就要幫沈矜聽扣上安全帶,下一秒,她眼神冰冷地把他手給拍開,用着陰陽怪氣地調調說,“我飛機場,我配不上你。”

    她靠着座椅,臉色臭得出奇。

    溫景詞額上劃下幾道黑線,他沉默着,手背剛被她打了下,紅了一大塊。

    他看着她眼睛解釋,“我的意思是,你年紀小,不是你身材上的缺陷。”

    沈矜聽雙手環臂,“我二十五又不是十五。”

    溫景詞將她全身上下掃了眼,像是打量,隨後,他有些不自在地說,“你的身材跟你的臉配起來,挺像學生的。”

    沈矜聽:“……”

    這話聽起來貌似有哪裏不對?但是,她確實喜歡被誇年輕!

    沈矜聽輕哼了聲,撇頭看向窗外。

    見她消了氣,溫景詞彎腰釦住她後腦勺,硬生生將她的臉掰過來。

    車窗敞着,裏面看得一一清二楚。

    溫景詞把手放到沈矜聽小腹上,白色裙襬從腰部開始向下敞,他低聲說了句,他這輩子都不可能無法說出口的渾話,“聽聽不小。”

    沈矜聽被溫景詞勾得魂都飛了,身後若是有條小尾巴,她鐵定能搖上天。

    回到竹苑,沈矜聽被溫景詞牽着下車,車子由明宴開去車庫。

    昨天是個喜慶的日子,傭人放假三天,最近三天竹苑只有門衛看守。

    沈矜聽最近事業心有點強,工作排第一,談戀愛排第二。

    沒過幾天,一個月以前在網上買的純欲風內衣到貨了。

    沈矜聽簽收之後,想着溫景詞沒到三十歲八成也用不到,索性丟洗衣機裏清洗遍晾曬,日後有機會隨便穿穿,穿在裏面又看不到。

    她每天時間都被安排得很滿,不是錄視頻就是剪視頻,長時間待在屋子裏寫東西,靈感耗光了她也就寫不出滿意的作品。

    八月,氣溫悶熱,說話都覺得口乾。

    沈矜聽在戶外待不長,她在室內跟溫景詞練字。

    毛筆字這種東西對於沈矜聽來說是個很高級的東西,覺得會寫毛筆字的人都很了不起。

    直到她親身實踐。

    溫景詞拿着另一隻毛筆教她握筆,“食指跟拇指捏住,小指不要翹起來……”

    沈矜聽握毛筆總是翹蘭花指,要捏不捏的。

    實踐的第一天,沈矜聽都在練筆畫,橫不直,豎不直,字寫得歪歪扭扭的,還擦線。

    毛筆字擦線墨水暈染,黑糊糊的一團,整體視覺上並不優美。

    整體而言,跟溫景詞寫出來的一點都不沾邊。

    練字的過程中,就像是年幼時在學校識字,老師規範坐姿和拿筆姿勢。

    練字考驗耐心,沈矜聽練了兩天就放棄了。

    而溫景詞就好像教上癮了似的,時不時見她有空就抓她去書房練字。

    進去的時候光鮮亮麗身上還香噴噴的,再出來衣服上都沾了不少墨漬,墨水不小心沾手上還很難洗掉,黑乎乎的,還伴隨着墨水刺鼻的味道。

    沈矜聽上樓洗了澡,穿着睡衣蹭蹭地跑下樓,坐在陽臺上抱着折耳貓在曬太陽。

    紫外線很強,但她格外地喜歡午後的炎熱。

    溫景詞從書房裏走出來,比起沈矜聽的狼狽,他身上的白襯衫倒是一點墨水也沒沾,他走到陽臺上,彎腰把沈矜聽抱起來往旁邊放,讓她躺在他懷裏。

    沈矜聽攥住他的手剛到鼻前嗅了嗅,沒有墨水的氣息,只有一股檸檬味的洗手液味道。

    “一點都不喜歡練字……”她有些不甘心地把溫景詞的手給扔開。

    她也想練好,可是實在是太磨耐心了,她能靜下心來練半個小時都已經是極限了。

    溫景詞拍了下她腦袋,“時間久了就覺得習慣了,多學點東西總歸是好的。”

    沈矜聽癟了癟嘴,從他懷裏起來,甩開臉轉身就走,“我上樓練琴去了。”

    溫景詞看了眼她,無奈地扶了扶額。

    這會兒,同在陽臺上曬太陽的折耳貓一躍跳上柵欄,摔落在綠植上後滾了圈,舔了舔爪子,翹着尾巴在院子裏逛。

    幾個月前,這隻折耳貓剛帶到竹苑的還是還是很小一隻,叫聲及其尖銳,現在,長胖了些,天氣暖和了下來,貓出門都比沈矜聽勤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