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嶺南打工那些年 >第370章 創作隨想(二)人物背景
    細心的讀友不難看出,全書是以三條線來交替展開;第一條是夏明輝與同鄉患難之交的桃枝的情感糾葛;第二條是男主與高幹之女王沁的情感交融;第三條就是男主與同鄉醫生媛媛的感情演繹。而且三條線的做墨都在伯仲之間。至於,富家女阿嬋和紅塵女雯雯都是男主情感世界的過客。

    關於三個女主的塑造,並非是作者的虛構,每個人都有生活原型。

    男主與桃枝相邀從老家偷跑出來,表面上看似兩人私奔,其實,只是桃枝的一廂情願;

    從此,男主全家背上了幾年的黑鍋。

    因我老家地域的關係,水陸交通發達,外來的商賈、小販從70年代末期開始就穿行期間;在我的記憶裏,結識最早的當屬一批彈棉花被子的浙江手藝人;一個近2米長的牛筋絲弓,一把木槌,一個用帆布袋裝着的棉線,外加幾套換洗的衣衫,就是他們的全部掙錢家當;木槌敲擊在鋼絲上發出“鐺!鐺!鐺”的聲音聽起來非常有節奏感;而兩人對着拉扯棉線的姿勢就像是釣魚人甩線,也是非常的優雅;他們走村串鄉,不僅展示的傳統的制被手藝,也帶來了異鄉的文明;然後是從湘西那邊順江而下前往岳陽、武漢的跑船人,他們也會在老家的船碼頭做短暫停留,進行一些必要的生活補給。

    所以,老家年輕人的個性開放的比較早,一場露天電影看下來,就可以搭訕到自己喜歡的妹子,相邀跑到河堤下面去偷歡,媾和之後電影就接近了尾聲。

    讓老人們不能理解的是:老家的年輕人,並不把貞操看得很重,但又無力去阻攔,只能是仰天長嘆:“這幫伢兒們一個個是不是都瘋了?!”

    只要相互間感覺不錯,只要條件允許,隨時都可以去野外借着月色纏綿一場;但發展成爲“情人”關係的甚少,權當是性情衝動時的生理遊戲,妹子不會索取什麼,玩得開心就好。

    桃枝與癩老七的恩怨,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萌芽;因癩老七的花心和對自己老婆的性冷淡,導致桃枝對男主情愫暗生,否則,不會主動要男主帶她夜逃。

    像男女生情後結伴私奔的現象,無論是在我老家還是其他的地方,應該還是存在的;因一方要求離婚很難,只能盲目地選擇了逃離;桃枝因恨刺夫後與男主的相邀逃離只是個案;當然,也是對國家相關法律常識的認知欠缺所致;那年代的農村,還沒有建立普法機制,鄉級政府雖然設立了司法所,履行的都是“出事了就調解”的淺薄職能,不會主動去教育農民;所以,農民階層基本上都是法盲;桃枝的所爲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求生本能的體現,只是把男主視爲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這是發生在我老家的真實故事;也就是這件事,激起了作者創作的激情,也就有了開篇。

    而王沁對男主產生愛意,曾引起衆多讀友的不理解,甚至是難以接受;這是一種大衆心理;王沁的反叛情節,只要還是來自於她自己心裏沒有“本當戶對”這一概念;幫男主做擔保,完全出於老鄉情節;老鄉從千里之外的老家出來打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實屬不易,所以,她內心的善良驅使她爲老鄉做點善事也是舉手之勞;只是沁媽媽的過度敏感加劇了王沁的逆反,致使由憐憫漸漸轉化成了愛意;男主就來自她從小長大的故土,而司令的故園之念和對男主堂爺爺的救命之恩的報答,也助長了王沁對男主的傾慕!

    那時候,凡是在老闆廠打工的人都被當地人俗稱爲“打工仔”,而且,一直沿用到現在。只有職務的高低,沒有人格的貴賤;所以,在人格與尊嚴方面還是平等的;“東家不打打西家”是賦予打工人最公平的職業選擇權。因此,在王沁的內心深處,她沒有看不起打工人,而她自己也是“打工仔”。

    這也是王沁人格魅力的最美體現!

    當然,男主若是一名普通的倉管員,王沁也不會動心;畢竟,男主的職位在那個年代也算是外資廠最紅的“打工仔”,與當時王沁的職位對等,也就縮小了兩人在職位上的差距;而男主身上的單純和對外部環境超強的適應與忍耐力,也是令衆人(司令、阿昌、曹姐、阿雲等)最欣賞的地方,王沁自然也不例外。

    若男主被逼離廠後,沒有老闆阿昌的關照,也只能是在下一家工廠去從事自己簡單的工作,最終淹沒在茫茫的打工人海,王沁也不會“飛蛾撲火”!

    要知道,月薪萬元也是“打工皇帝”級!雖然是被阿昌所利用,但這也是男主自身能力的彰顯!

    “司令和沁媽媽”這兩個角色,沒有很具體的生活原型,是作者虛構的人物;但,在70年代初一隻部隊從湖南常德老家一夜之間換防到惠州確有此事;作者在惠州期間,也結識了不少轉業到當地各行各業任職的老鄉,是他們在聚會中給作者講述了曾經參加越戰的經歷;至於爲什麼換防,屬於當時的軍事機密,後來據說是與某人外逃後摔死在外蒙古的溫都爾汗事件有關,因這支部隊是某人的嫡系!

    至於,張叔叔、陽叔叔、羅叔叔等軍轉幹部或在職幹部,生活中去確實有原型。

    “阿雲”這個角色,是全書的重彩人物,也是那些年從老家出來混江湖的代表;像他這樣的經歷,在當時的很多地方都有;生活中的原型,就是作者當年在惠州的時候最要好的把兄弟,也是老鄉;依靠同胞姐妹倆開發廊和洗腳城起家,後來開始自立門戶,養了一大羣馬仔,與軍轉幹部們走的很近,幫他們洗錢,做盡了江湖人該做的事;在惠州黑道上算是響噹噹的人物,但從沒有翻過船,其中原因不說便知。

    “張公子”,有生活原型,確實是做外貿生意的高幹子弟;因爲一個坐檯妹與作者的把兄弟結下了樑子;98年的時候,腦袋被人從後面重擊後倒在三元里的一條巷子裏,連皮鞋都被拔走;被好心人打了120急救電話,送到了就近的醫院;由於不明身份,醫院也就沒有實施急救,結果還是死在了醫院的過道里;三天後,醫院在《羊城晚報》上刊登了認領啓示,其家屬得知以後跑到醫院的太平間認了屍。據記者跟蹤報道:警方根據現場勘測,認定是一起搶劫案,案子最終是否破獲不得而知,而醫院卻背了鍋;家屬認爲是醫院沒有實施“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只認錢,被家屬告上了法庭。

    “曹姐”,也有生活原型,跟作者的把兄弟關係很熟,直到被抓後,把兄弟才知其的真實身份,手下的馬仔有很多都是她的“粉客”,害了不少人!有好多都是作者的老鄉!

    至於“媛媛”,毋庸多猜測,是最後和男主走到一起的人,也是作者最親近的人之一!

    “眼鏡”是作者將一些吸粉的老鄉集中起來描寫的悲情人物;也是作者在惠州那些年間耳聞目睹的羣體代表,有同情,也憎恨!

    總而言之,是作者的老鄉、朋友,提供了這本書豐富的生活素材,纔有了本書的精彩,也才讓大家能夠與作者一起回味、一起共鳴那段漸漸遠去的心酸歲月!

    經歷過了,就無悔今生!